我们是固县乡的村民,特向各大媒体举报固县乡党委书记韩海亮任职期间独断转行,任意妄为,违反八项规定,以权谋私,重大项目违规操作,实行一言堂,接受贿赂,操纵村两委选举,插手村级事务,扩大干群矛盾,任意人情,违规省批民政救济及低保待遇,其事实如下: 1、韩海亮2012年春被组织排到南方挂职学习,本来挂职地对挂职干部有宿舍食堂安排,但韩为了舒适享受,挂职期间的半年内多次乘坐飞机往返,长期住在宾馆,大肆请客挥霍,短短半年时间花销十几万元,给本来贫困的乡财政办公经费雪上加霜。 2、搞特殊化,装修豪华宿舍。韩海亮到固县乡任职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动用办公经费几万元给自己的宿舍进行了豪华装修,并还撞上了空调、卫生间、洗漱间。与乡镇的其他领导宿舍形成了巨大反差。 3、借扶贫名义以权谋私。韩海亮同学冯鹏在按上村修建了蔬菜大棚,本已享受了政府的相应补贴扶持资金,但韩海亮为了私利,授意乡政府再拨15万元给冯鹏,并让冯鹏给自己买小轿车,供自己使用,车上户在韩海亮岳父李志金名下,车号为晋E72587。乡镇党委政府上会时,决定拔付冯鹏15万元,让白乡长主持会议,自己故意不参加会议,其韩海亮工作方法高明。(附录音证据) 4、工程不招标,长期私用工程队曹必强。韩海亮担任固县乡书记后,把在郑庄镇工作期间关系密切的施工队曹必强带到固县乡,所有的工程不招标,私自决定让曹必强的工程队干,其中乡里修便民服务中心,车棚,锅炉房,厕所,总投资100多万元;晋城市纪委立项的固县河流域(高村段)生态扶贫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420万元。固县乡所有工程由曹必强干,是典型的官商勾结,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5、违反组织原则和村民组织法,接受贿赂,封官许愿,操纵村级组织选举。例如:将庄村王森彪送给韩海亮3万元,韩海亮利用党委书记手中权利,暗中操纵选举。不按选举程序进行,口头许愿,极力把行贿人推上,(封官许愿有录音为证)。王森彪在担任八届村委主任时的账务和财产,私自保存,不给下届移交。第九届村长多次向韩海亮书记反映要求移交,韩海亮书记只字不提,整整保护了王森彪三年多不移交。造成了庄村重复购置办公设施,影响了村务工作。恳请有关领导督促第八届村委给第九届村委移交他们的有关账目手续,我们才能完整连续的交给新一届村委一个明白的资产账务手续。否则,只是一个糊涂的、断头的不负责任的资产财务手续。可恨的是,韩海亮书记还强行把村里在信用社开设的账户印鉴更换成王森彪一人,村长会计由王森彪一人全干,有这样的村级管理合理合法吗? 6、违反村级集体组织相关规定,独断专行,任意妄为,擅权揽权,私自决定由每一个村官代理三个村级组织会计,影响村务工作。造成村级组织混乱,矛盾重重。致使村干部无法正常工作,滋生不稳定因素。 7、违背国家农村困难群众救济规定和低保户省批办法,采取简单粗暴办法,任意审核审批救济金和低保户,造成干群矛盾,群众怨声载道,叫苦连天。县民政局下拨的21万元扶贫资金,哪个村给送上好处就给哪个村,既不按总人口也不按贫困人口,根本不进行调研。如:固县村3万,安上村3万(这两个是固县乡最富裕的村和村民),高村2.4万,元上村1.5万,云首村1.3万,石泉村0.6万,将村0.6万,(石泉村和将村是固县乡最穷的村)。 在审批低保户时不按民政部门相关规定,不入户调查,私送人情,授意村干部按个人喜好,利益申报办理。如:将庄村常栓红爱告状,达不到低保标准,韩海亮却授意村干部出上会议记录,乡政府签注上意见,即可享受低保。如:张万怀既领着退休工资又享受着农村低保待遇,而乡里规定的八十岁以上老人,可享受低保的标准。如:将庄村高腊花八十五岁可享受低保,而常保文夫妇都是八十四、五岁的老人,由于没关系享受不上低保。像上述情况固县乡比比皆是,举不胜举。致使党和国家对困难群体的温暖政策达不到体现,群众骂声连连,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 8、村里老百姓把王森彪村长,肆意挥霍贪污公款并告到纪检委,在纪委干部查案过程中韩海亮书记到处说情,从查案到结案用了很短的时间,草草结案。迫不及待的召开乡党委会,给王森彪一个党内记过处分,这就是党和政府给予韩海亮书记手中的权利,在基层到处玩弄权利,指使的村干部王森彪,王学兵等人胡作非为,固县成为他们的小王国。恳请有关领导给予解决。 此致 敬礼 举报人:山西省沁水县固县乡的全体村民 二0一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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