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等27种类型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各地各部门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四川日报》1月6日) 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了领导干部“下”的6种情形,在细化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的具体标准上,对应中央规定内容,结合四川实际,明确了“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等27种类型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实施办法》的出台,干部能上能下让官场产生“鲶鱼效应”,让干部队伍流而腐,有利于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本是自然界一项基本生存法则。首先,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与社会其他岗位职业一样,在工作中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理应退位让贤,可辞职也可转岗,对难以认识自身不足或不愿主动让贤的领导干部,为了群众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组织人事部门应及时将其转岗或降免职务;其次,《公务员法》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文规定关于领导干部免职辞退的相关规定,而《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对《公务员法》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完善和补充;最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核心执政理念,更是党政干部的永恒价值追求,对不作为、慢作为、庸懒散浮拖、无视群众利于的领导干部要及时教育、及时问责,更要及时降免职务。 干部下是疏通上的渠道。《实施办法》明确了干部“下”的6种情形、“问责追究调整”的15种情形以及“职务调整”的12种具体情况,为干部“能下”明确了标准、规范了形式、疏通了渠道,让领导干部“下”的标准更明确、“下”的依据更完善、“下”的程序更规范、“下”的配套措施更健全,增强了干部“能下”的可行性。能者要上,首先需庸者下,既是为能者提供发展空间,更是让能者有施展才华的机会,确保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可以脱颖而出,在更广阔的空间施展才华,为改革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正能量。 保持干部活力,需要干部队伍推陈出新。流水之所以不腐,是因为有活水源头和不间断的运行。能上能下既让官场人岗相适、人尽其才,也有力打击了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乱象,更是堵住了庸懒散浮拖的懒政后门,真正实现了党政人才队伍流而不腐。 相关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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