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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阜阳界首一女子被囚黑窑厂 三年多音讯全无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界首市一女子离家两年多未归,亲戚多方查找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法院审理后,依法宣告该女子失踪,并指定其财产由亲人代管。
女子去哪了?原来,她找工作时不慎落入黑窑厂,被严格限制人身自由,才与外界失去联系达3年之久。
去年,失踪女子被界首警方成功解救。近日,界首市法院做出判决,决定撤销宣告女子失踪的判决,并将女子的房屋和土地归还给她。
赵小蓉今年50多岁,家住界首市某村,其丈夫因故死亡。
2012年2月7日是正月十六日,过完春节后,赵小蓉踏上了外出打工的列车。临走前,赵小蓉委托亲戚帮忙照顾家中的房屋和土地。
平时,赵小蓉和嫂子关系非常好,可这次赵小蓉离家没几天,嫂子再拨打她的电话时竟然显示关机。一段时间后,这个号码彻底停机了,嫂子感觉有点不对劲。
于是,嫂子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并发动亲戚到界首市周边寻找。一个月、两个月……一晃两年时间过去了,仍然没有赵小蓉一点消息。
根据法律规定,两年是法定宣告失踪期限。2014年10月12日,经嫂子等人申请,法院宣告赵小蓉失踪并由亲人代管其财产。
“消失两年算失踪,四年就可以宣告死亡了。”正当大家以为赵小蓉再也回不来了时,她却在警方的陪同下回了村。
原来,赵小蓉在河南下火车后,碰到一自称某厂厂长的徐某(另案处理)。在徐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的诱惑下,赵小蓉坐上了徐某的招工专车。
赵小蓉坐了几个小时的车,最终被拉到河南省新郑市一个偏僻的窑厂内。到了窑厂后,徐某就变了脸,用殴打辱骂等方式,强迫赵小蓉免费为他打工。在那里,赵小蓉被切断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除了干活就是吃饭睡觉。
2015年7月30日,界首警方经过缜密侦查,获得了赵小蓉可能被囚禁的信息。随后,警方前往新郑市将赵小蓉成功解救并将她送回家。
看到法院的判决书时,赵小蓉才知道房子已经不是自己的了。虽然嫂子很热情地说,房屋和土地都归还给她,但赵小蓉觉得名不正言不顺,以后办事也不方便。于是,她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宣告其失踪和指定财产代管人的判决。
开庭时,赵小蓉多名亲戚到了现场,包括嫂子在内的亲戚都请求法院将房屋归还给赵小蓉。
界首市法院审理认为,申请人赵小蓉被判决宣告失踪及判决指定财产代管人后,重新出现。其申请撤销原判决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法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本案的主审法官表示,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这是为了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
《民事诉讼法》166条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主体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其他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但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定为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