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由政府投资15亿元、涉及千余户拆迁户回迁安置的民心工程,在土地手续齐全、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如今却陷入停工状态,或致使居民不能如期搬迁。
近日,《人民法治》记者在辽宁大连市采访时了解到,名为大连市甘井子区棋盘村宗地改造项目(A、B区地块),在大连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建设控股”)与有关部门签订建设开发协议后,却出现一个刘忠玉的自然人“分包”该项目B地块建设权。该自然人又将该项目先后承诺给两家施工单位,后因施工权争议导致冲突不断,并造成停工一年多,至今无法恢复施工,号称让政府放心的民心工程却成为一个“闹心”工程。
蹊跷的“工作联系函”
据了解,涉及动用15亿余元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大连市新机场(棋盘村)政府回购回迁安置房项目(以下简称“棋盘村项目”),由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开挂牌出让项目所需土地,同时捆绑发包该项目建设开发权。
2013年12月2日,大连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摘牌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同时一并获得该项目开发建设权。
然而,知情人告诉《人民法治》记者,大连建设控股摘牌获得该项目的建设开发权后,却将该项目的B区地块分包给刘忠玉个人。
知情人透露,刘忠玉不是大连建设控股的员工,也非该项目主管部门或相关政府单位的管理人员,大连建设控股与刘忠玉没有任何关系,刘忠玉只是一个无建筑资质的自然人。
但是,一张由大连建设控股发出给刘忠玉个人的工作联系函却透露出此人与大连建设控股的种种牵连。
记者发现,该工作联系函编号为0010008,签发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其中注明发函方为大连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甲方),收函方为刘忠玉(乙方),内容是关于B区契税及印花税的确认。
该函的内容显示:现需要交纳棋盘村改造项目契税和印花税,你方应承担契税合计830多万元,你方应承担印花税合计93000多元,请你方予以确认并于8月22日前筹集资金,以便交纳,后附计算说明。发函联系人为祁大伟(即大连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负责人)。
计算说明显示:棋盘村项目计算应纳契税共计20,624,192.00元。其中A区共分摊契税12,318,829.88元;B区共分摊契税8,305,362.12元。
棋盘村项目计算应纳印花税共计231,300.00元。A区共分摊138,155.49元;B区共分摊93,144.51元。
大连建设控股为何要给刘忠玉个人发函?2016年3月11日,大连建设控股的张泽远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因为刘忠玉在该项目前期有介入,并且也参与了该项目的土地摘牌,后因资金来源不合法,摘牌资格被取消。最后为了平衡关系,由大连市政府有关领导出面协调将该项目的B区交由刘忠玉承包建设。
那么,将该项目的B区交给刘忠玉个人承包是否合法?张泽远说,他们将刘忠玉招聘进入大连建设控股,作为其公司的员工对该项目进行管理,并无不妥。
但是,刘忠玉虽然可以作为其公司的员工代表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管理,为何一个员工还要为其公司分摊数百万元的土地契税与印花税?
刘忠玉在接受《人民法治》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工作联系函是真的,并坦承棋盘村项目B区是大连建设控股分给她做的,同时也解释是以给大连建设控股“打工”的身份管理该项目。与张泽远同样说不清的是,既然她只是为大连建设控股“打工”,为何又要分摊项目所占土地的契税与印花税?
政府出资还是企业自筹?
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及《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使用各级政府资金及国家投融资建设的各种社会公益性项目(包括政府出资建设的保障性房),必须公开招标。
大连建设控股对外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称:甘井子区革镇堡街道棋盘村宗地改造项目B区施工总承包,已由大连市甘井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城(2013)—27号宗地项目备案确认书甘发改备[2014]23号批准建设,招标方式核准为邀请招标,项目业主为大连建设控股公司。其中特别指出,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
张泽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棋盘村项目是他们自筹资金建设,政府只是在他们建设完成后出钱回购,因此,该项目与其自主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没有区别,他们发包施工权完全可以邀请招标也可以不招标,外人无权过问。
事实果真如此吗?
记者发现,由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甲方)、大连市甘井子区政府(乙方)与大连建设控股(丙)三方签订的《甘井子区棋盘村宗地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第四条回购价款及支付第(2)项,其建安费及其他费用支付中显示:丙方每月25日按完成的工作量报甲乙方共同委托的大连市权威造价审核机构进行审定并于次月的5日之前完成审定,15日前甲乙按审定实际完成建安工程造价的70%向丙方支付,待回购房综合验收(含工程质量、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及配套设施等)合格后,支付至回购款的90%。其他费用按审定造价的70%每月向丙方支付。其中明确规定按月按进度支付回购款(即工程款)。
此外,即使通过挂牌出让该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在《三方协议》中也规定,甲、乙(政府代表方)在土地摘牌后两个月内就必须归还给丙方(大连建设控股)。
记者在该项目的相关监管部门采访时,向有关负责人询问该项目安置房回购款支付方式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支付工程款方式的区别,该负责人明确表示,基本上相同。
此外,张泽远在接受《人民法治》记者采访时还反复强调说,棋盘村项目是微利甚至亏损的政府工程,其他企业都不愿意做,在他们摘牌之前,已经多次流拍。
根据工程造价专业人士测算,棋盘村项目并非微利甚至亏本工程。《三方协议》显示:棋盘村项目用政府回购总价15.5亿元,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单价6488元/㎡,地下室建筑面积单价4000元/㎡。出售价为16.36亿元(含0.86亿元财务成本),减去土地出让金4.1343亿元及全部建工成本、配套设施费用、开发期费用与税费等,可获净利润为3.7亿元,超过20%的利润率,并且是没有任何风险,因为政府按月支付工程款并回购全部房产等于政府出资金为该项目做了双重保险。
令人担忧的是,巨额的政府投资加上超高的利润,依然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一女二嫁” 停工谁负责
2016年3月5日,距离该项目投标邀请书规定的竣工期(2016年5月12日)只剩下两个月的时间,记者在工地现场看到,仍然有设计建设高度18层的三栋安置房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大连建设控股在棋盘村宗地改造项目工地竖立的广告牌上宣称:“搞好民生工程,惠及人民群众。”而按照现在的状况,该项目已无法如期完工。
为何会造成如此局面?其中的原因还要追溯到大连建设控股成为该项目的业主之前。
据了解,早在2013年6月17日,刘忠玉曾经以大连鑫元棋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元置业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声称:获得棋盘村宗地改造项目的代建权,并向时任大连圣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十分公司(后变更为湖北金巢辽宁分公司)负责人的何汉华出示了棋盘村委会与其公司签订的代建合同,一心要寻找大工程承包的何汉华便与刘忠玉的鑫元置业公司签订了该项目B区的总承包《建筑施工合同》,建筑面积为15万平方米,工程造价人民币3亿元(主料由建设方供应)。
但是,就在金巢公司组织人员完成土石方施工及全部的安全措施配套设施后,大连建设控股于2014年8月又以项目业主即建设单位的身份正式向金巢公司发送招投标邀请函,金巢公司按规定开始制作标书清单等投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公司及时投送了标书。与此同时,金巢公司还继续按原施工合同正常向大连建设控股领取工程主料进行施工。
如果金巢公司顺利中标,此项目便可“顺水推舟”,奇怪的是,刘忠玉又暗中运作不具备该项目施工资质的宏峰建筑公司,借用大连博源建设公司的资质和名义进行投标并中标,金巢公司此前虽然施工但没有取得合法的施工资格。这样一来,该工地就出现了两家施工公司。
大连市新机场沿岸商务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宏峰建筑确实在该工地施工。
根据当时签订的《三方协议》,要求大连建设控股摘牌后,须立即组建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施工单位须为房建一级施工企业,该项目须创建大连市标准化样板工地。
但事实上,棋盘村项目B地块表面上由具有一级资质的博源建设中标,实际负责施工的是只有二级资质的宏峰建筑。而工地更是变成宏峰建筑与金巢公司不断冲突的闹心工地。
截至3月20日发稿前,棋盘村项目B地块争夺施工权的冲突原因并未消除,停工还在继续,最后是否会影响该项目原定的竣工日期,继而滞后拆迁户按时回迁的计划?《人民法治》将继续关注。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2016年4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