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的实现, 4月21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此次活动共对4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罚款的强制措施,对长期赖帐拒不执行的“老赖”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上午8时许,由该院执行局政委时天伟、法警局副局长梁万欣等人组成的执行小组驱车从法院出发,途径灌涨、王店、夏馆、赵店、乍曲、师岗、城关七个乡镇,执行人员头顶烈日,不顾28度的高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奔被执行人的住所、工作场所,迅速采取行动,一举拿下多个“老赖”。据悉,该院执行法官在这次行动之前做了大量的走访摸排工作,对被执行人的踪迹了然于胸,为这次活动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活动中,对重点案件和钉子户依法采取扣押、冻结、扣划、拘留、罚款等措施,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还款义务;对于经说服教育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4名被执行人依法予以司法拘留;对有能力履行义务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成延洲指出,此次执行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而开展的一次专项行动。这次行动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打造依法经营、诚信合作、和谐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上下同心、义无反顾、攻坚克难,坚决打赢执行这场硬仗,确保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的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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