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湖溪镇罗青村诸永高速边上一建在农用地上的3000多平米增量违建厂房, 2014年6月6日,东阳市国土局根据罗青村村民举报立案调查,出具信访答复意见书,指出:“2013年3月10日,申屠孟军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原砖瓦厂机房旁土地动工建设,现已建成使用,属非法占地,已立案调查”(详见附图)。三年内村民向省市县乡四级政府、纪委、国土、规划和“三改一拆办”及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浙江之声等媒体反映不下百次,依然没有实施有效措施,违建三年仍屹立不倒。
东阳市国土局信访答复意见书
情况核实联系人:申屠万里 15957901550
为使该厂房合法化,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四步障眼法”运用炉火纯青,效率高的让老百姓看到了改进作风的“新希望”。一是瞒天过海。2016年2月25日16时30分湖溪镇政府召开会议,要求到场的村二委会成员8人进行签到,并将签到表上的签字后来被用作同意补办手续协议上的签字,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得大家签字同意的情况下,也未经村主任申屠福民的同意(详见附图),私自拿走罗青村公章,并以村二委会名义向东阳国土局提交<关于湖溪镇罗青村申请使用集体土地的报告>(详见附图)。二是绿灯全开。次日由时任湖溪镇政府镇长王松明在报告上签字并盖公章,湖溪国土所所长蔡险明签字并盖公章,送达市国土局 (详见附图) 。三是模糊处理。3月3日,市国土局局长张龙明签署意见明确“依法处罚到位后办理集体使用”。3月17日,东阳市国土局拟制<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东阳市湖溪镇青村方案>,3月19日,在无领导同意签字的情况下,<方案>加盖了东阳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专用章(详见附图)。四是拖延骗民。6月2日,东阳市国土局向申请人发出了告知书公开信息,以未完成并不可能完成的手续来应付上访的村民,该厂房至今仍在正常使用,未有处罚,未有整改,企图无限期拖延(详见附图)。
罗青村委会主任申屠福民的声明
思绪万千,不禁四问:一问湖溪镇原党委书记方雪飞,凭什么代表广大罗青村民,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无法无天依托行政体系伪造民意?二问湖溪镇长王松明、国土所所长蔡险明,为何展现如此雷厉风行的作风,一意孤行为“极别个人”开绿灯办“实事”?三问东阳市国土局局长张龙明,如何容忍业务部门程序违法,胆大妄为给违建项目立项申报并违规盖章?要知道这是“三改一拆”政策实施期间的新增违建!四问东阳的“人民公仆”,十八大后改进作风、“两学一做”,如何实事求是为人民办事而非故意“只识文字不解其意”?
2016年6月8日,为了深入推进“三改一拆”,浙江省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亮剑行动”,将对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置问题集中整治。在全省对违法用地持续高压的形势下,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密切关注、彻查和依法处置该增量违建,保护百姓的合法权益!
东阳市国土局、湖溪镇政府所谓的增量违建“合法”补办手续
疑点一:没有省国土厅的批文,该违法建筑地块是如何由设施农用地改变为建设用地的?
疑点二:同意使用村集体土地用于村标准厂房建设为何没有主管领导签字?
疑点三:罗青村申办村集体土地使用审批手续跟村民私自建造的违法建筑应该没有任何关联吧?为何任其使用不依法处置!
疑点四:既然村二委会成员全部已经同意,那么为何大家不在协议书上签字而用会议签到单来代替?这么重大的决议难道不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决定吗?
疑点五: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是怎么依法处罚落实的?难道罗青村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就是为该新增违建补办“合法手续”做铺垫?“三改一拆”期间的新增违建到底该不该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