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镇前龙村燕家组村民燕祥军致函媒体反映称,去年12月,其合法承包的本村山林地被本村余家坝组强取豪夺。数月以来,经多方反映诉求,至今无果。
在提供给媒体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贵州省玉屏县大龙镇前龙村燕家组村民燕祥军陈述了事情经过:
我叫燕祥军,男,1979年出生,汉族。1984年1月,我承包了本村的一处山林地,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山林所有证存根([81]玉林证字第0004320号,玉屏县人民政府颁发),并一直合法经营。如今,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本村余家坝组竟然以旧社会的集体祖业、老业为由对此山林地权属提起纷争,并通过玉屏县大龙镇政府及前龙村委会施压于我们。
2015年11月2日,玉屏县大龙镇政府工作人员及前龙村委会又出面“调解”,将我持有山林所有证存根(81)玉林证字第0004320号,山林名为火烟榜34亩油茶林地(其中有荒地)合计3亩多面积处理给了余家坝组。
我本人文化程度低,没有人际关系,在强权高压下,调解记录不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因为早在1982年土地改革时,就已废除祖业、老业,如今,余家坝组居然还拿集体祖业、老业说事,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试问:在中央一再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难道我合法持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山林所有证存根就成了一张废纸了吗?
“该调解意见明显违背了国家关于山林山地权属的法律法规,应予以纠正。”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镇前龙村燕家组村民燕祥军说,恳请上级有关部门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明察秋毫,依法维护其正当权益。 (来源:中国网 作者:燕祥军)
原文来源:http://www.chinacaixin.com/newsview.asp?id=37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