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媒体报道,自今年5月以来,河北省已经发生三起地方发文取消公务员法定假日休假的类似事件,在媒体的关注、舆论的监督下,当地政府又立即停止取消休假。(7月11日 凤凰网) 公务员,一个平凡而备受争议的职业,因工作性质决定了他的任何一个微小的波动都备受媒体和社会大众的关注。在社会工作眼里公职人员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怎么还有这么多的要求?怎么还有这么多的恼骚?敬业精神又在哪里去了?但是享有合法的假期不应该因工作的不同而有差异,不能因为是公职人员合法权利就不受保护。 取消公务员休假不仅是发生在河北省,在其他省份也或多或少存在。河北省多次以红头件的形式明文规定取消法定假日,看上去还算正式。在更多的地方连文件都没有,可能是某某领导在开会时强调一句,甚至是就让工作人员告知大家:“这几天因为某某事,所有人取消休假,休年假的同志也回来帮忙。”往往还在最后加上一句华丽的说辞“过了这段时间再补休”。 随意性的取消职工假期,折射出公务员体制内的官本人治思想。从客观来讲,是社会环境、社会历史原因、上层建筑导致这一现象经久不息;从主观来说,是公务员这个职业限制了他们争取自身合法权益的自由。面对这些现象,不管是领导干部、一般公职人员、社会民众、媒体工作人员,都应以一种积极而冷静的客观态度面对。 于国家而言,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为国家和人民服务者,应该从各个层面上保障其合法权益不被侵害,保护其工作的积极性。地方官员应该注重提升自身素质,特别是决策层的官员应该提高执政能力、决策能力,从法制化的角度考虑问题,不因盲目的政绩观而擅自干扰公务员的正常休假。 于社会群众和媒体来讲,社会监督是为了社会更公平。面对公务员权利这些敏感的话题,监督者应该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在享受服务的同时,为服务者说句理性的公道话。毕竟公职人员也是人,从事公务工作也是工作,因该享有合理的休假权利,公职人员要求享有合法的假期而非矫情,更非过分要求。 于公务员自身来说,面对加班、不休假等现象,更应该积极工作。可能正是部分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期间“不认真、偷懒”才导致整个工作未达到要求,才有领导要求取消假期,全体加班的决定,如果在加班时任然消极倦怠的“磨洋工”,工作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最终是加了班,吃了苦,还得不了一句好话。公职人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努力在工作时间内创造更多的价值,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才能避免更多的加班。 与近期网上报道的2.5天假期相比,取消假期显得更加残酷,更加非人性,而真正将2.5天假期落实在社会上,落实在公职人员身上还需要更多努力,除了制度上,公职人员自身能力上,更需要那些一味求政绩、拍脑袋的领导认识,只有合理的休息才能有高效的工作。 提倡公平、倡导平等、追求自由、建设法治政府。公职人员是法律的执行者,更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合理诉求,需要多方努力共同努力才能不断完善。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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