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中办国办印发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全文公布,对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别制定了职位设置、职务升降等方面的规定。(7月15日新华网)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现在公务员队伍里,一些公务员或许技术突出,执法果断,但由于领导职数等条件限制,行政职务上得不到晋升,或是得到提升后,专业技术无法施展,却暴露出领导能力的短板而被误解,影响其职业发展和提升空间,他们就像是一颗橘子,在适合的道路上,适当的岗位需求中才能结出汁水饱满的果实,一概而论的管理与提拔,也许会掩盖了他们本身的才华,最终变成一颗干瘪的果实。个别公务员就会出现想离开,走不得,想留下,升不得的想法,时间长了,思想动摇,工作懈怠,而分类管理给予了这类公务员一剂良药。 两项规定的出台,就是全面打破传统公务员综合类管理这种“大一统”模式,向“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三类公务员,开通三条晋升通道。规定也是对《公务员法》的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具体细化,对公务员队伍中的专业技术岗位和行政执法岗位进行差异化的管理和考核,科学界定专业技术、行政执法等不同类别公务员的适用范围,做到精准分类、精准管理。专业技术、行政执法这两类公务员设置11层次,对应公务员相关级别。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从专业技术员到一级总监对应公务员26级到8级。像公务员中的会计师、工程师、经济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级晋升与个人工作业绩,以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建立联系,按年功、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实绩等条件择优选升,专业技术人员有了凭技术说话、凭本事加薪的渠道。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从二级行政执法员到督办对应公务员27级到10级。像工商、税务、环保、城管等一线执法人员薪酬和晋升也不再与工作年限紧密相关,而是与执法数量与质量挂钩,与群众满意度相关。这样,在行政职务晋升之外,另辟级别晋升之路,只要专业技术类和执法类公务员认真履职尽责,即使职务不变在待遇上也会所提升,这使他们专业素养的提升不会再受职业发展通道的限制,让这些公务员回到“记工分”的时代,不再一味而论,只要做得多、做得好,就会“记工分”,得到晋升,而公务员队伍也更能留人留心。 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类职务序列设置,职务与待遇级别分离、并行,为执法力量下沉和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鼓励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本职岗位上做专做精。只要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两类公务员,有扎实业务功底,有过硬工作业绩,无需行政职务也可以获得相对高一些的收入,使公务员能够尽展其才,不“唯官”。也能够有效解决在现行公务员薪资待遇决定机制中,级别和待遇皆由职务决定这种管理模式弊端,引导公务员安心本职工作,进一步激发公务员干事创业热情。 中庸之道,就在于做事为人,没有也不应当采取某一不变的固定姿态,不拘泥于某一固定形式,应当根据情况采取相应对策。而公务员管理的中庸之道,正在于按照每一类人才的特质,避短扬长,执两用中,分类管理,才能人尽其才,效率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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