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了《贪官如何忏悔》这本纪实读物,内心复杂的感情无法言表。唯有用方块字才能发泄心中如打翻五味杂陈的心情,表达我的所思所感。
俗话说:“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虽然并非所有贪官都处以极刑,但深陷囹圄,后半生与铁窗残月为伴自然是难以逃脱。生命未衰竭,灵魂已死的悲哀,由“座上宾”变“阶下囚”的落差以及党和国家对他们的教育感化,想必即便是十恶不赦之人都会感慨悔悟,他们的忏悔定是内心深处较真切的感慨,值得一读。
我读这本书的感觉真的很复杂,如坐针毡,又似万爪挠心。为一些官员自欺欺人、漠视法律感到悲哀;为他们盲目攀比,对利益过分追逐以致忘记职责、走入歧途感到愤懑;更是为国家失去精心培养的人才以及落马官员家破人亡的悲惨境遇感到痛惜。这字字泣血的忏悔书,让我的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自欺欺人终害己
许多官员身居高位,拥有较高的学历,却在自己触犯法律时说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
雅安市原副市长谭向红表示他曾经认为“在给他人办事时,只要不违反大的原则,不滥用职权,就没有大问题。”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向东一直认为收受供应商的钱是理所应当的,因为这是他帮助供应商们后的回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担任厅级干部的重庆市规划局原党组成员查红因受贿罪获刑,居然说“以前自己不懂法,现在才知道这是犯罪。”
这些“不知者无罪”的托辞实在让人难以置信,因为这些领导干部都是受过高等教育与党和组织的多年培养,绝不可能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知晓。只能说“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当一个人内心充满了贪欲的时候,任何法律与规章制度都会变得视而不见,他们的犯罪行为无疑是掩耳盗铃的行为,是自欺欺人的。因此,学法,懂法,守法,是三个缺一不可的环节,任何人,尤其是代表人民利益的领导干部们都要学习法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任何时候都不要去沾染触犯法律的事情,只有这样,方可保证自己不会从国家的栋梁堕落成国家的蛀虫,也可保自己一生平安。
盲目比较陷泥潭
有许多本是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进行盲目比较,认为商人、企业家的生活过得光鲜亮丽而自己的生活过得清贫无味,于是利用职务之便捞取非法财物满足一己私欲,走上了贪腐的不归路。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便是看到周边一些企业家住豪宅、坐豪车、乘私人飞机后羡慕不已,以至于“私念像精神鸦片,麻痹了我,使我灵魂出窍,闯下大祸”。湖南郴州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参加了深圳高科技产品公司董事长的宴请后心里不平衡:“自己虽然是个厅级干部,但一年的工资也许不够他们一晚的开销”,由此而产生了“若再不搞点钱,今后就没机会了”的想法。
这些盲目比较的想法产生后便如同打开了罪恶的“潘多拉”魔盒,使他们从此深陷泥潭难以自拔。让凡夫俗子“视金钱如粪土”不切实际,但每个人对金钱的欲望的确有所不同。一些人知足常乐,认为温饱足以,一些人目标远大,誓要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这些都无可厚非。但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明白了自己对财富的欲求后便要做好选择。选择了从政这条路就意味着选择安贫乐道的生活,应做到“在其位,谋其政”,一切以百姓的利益为标准,若妄图在从政这条路上大富大贵,那定是获取了不义之财,不为民做主的官员还不如回家卖红薯。若领导干部们羡慕企业家与商人的光鲜亮丽,那也可以弃官从商,用自己的血汗来创造财富。这样财富来的坦坦荡荡,不用整天抱着不属于自己的钱财惶惶不可终日。此时哪怕手上戴十块表也不会被拥有雪亮眼睛的群众称呼为“表哥”吧?但我认为良田万顷不过一日三餐,广厦万间只睡卧踏三尺,国家所给的工资福利足以让一位廉洁的官员过上小康生活,为何要去羡慕其他人的生活呢?能过幸福无忧的生活又能为民办事,受到百姓的尊敬和爱戴,做个廉洁奉公的官员才是真正的智者。
家破人亡空叹息
俗话说:“扯到鸡毛鸡骨痛,扯到叶子藤儿动”,原本令家里人引以为傲的“顶梁柱”突然被戴上冰冷的手铐,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那种打击对家庭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出事后三个月岳父就去世了,身体硬朗的父亲也在一年后就去世了,每到清明的时候,他总是愧疚地冲着西边磕俩头;被称为河北“第一秘”的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被处以极刑之后留下整日以泪洗面的老母亲,她每日只能捧着儿子的照片默默拭泪,还要因为自己是“贪官的母亲”接受别人的指指戳戳,冷眼以待;河南省西平原县委书记王廷军的舅舅知道他“双规”后误喝农药撒手而去;86岁的岳母整日以泪洗面,哭瞎了双眼;年仅六岁的小儿子逢人便问:“你见到我爸爸了吗?”甚至谁不让他探监就像小狮子一样疯狂地咬人……
这些场景虽未曾亲眼所见,却听着都让人痛心疾首。落马官员们的一念之差不仅毁了自己的人生,也将痛苦带给了所有深爱他们的人。贪腐的官员们能位居高职,必定有较出色的才华和能力,党和国家培养他们也一定花了不少心血和精力,本是人才却要在这小小地方度过余生实在浪费,本应含饴弄孙,安享天伦的年纪却终日面对高墙独自泪流实在让人心酸。虽然这些都是他们咎由自取,但这种境遇让听者无不唏嘘不已,深感痛惜。
这本《贪官如何忏悔》并非让我们如同看客一般面对这些贪官或叹息或一笑置之,“以人为镜,可以正衣冠”,从他们身上我们更应该明白法律的庄严神圣不可侵犯,更要懂得为官应清正廉洁刚正不阿,更应清楚“一失足成千古恨”,“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的道理 。
“秦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因此为官者们都要引以为鉴,不要让这些贪官的忏悔书成为后来人的“范本”,不要让历史的悲剧重演。(李勋 广东省大埔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