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针对部分驻村扶贫干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等情况,实施驻村干部召回制度。记者调查发现,截至目前,贵州、湖北、云南等地均已实施干部召回制度。据不完全统计,有数千名干部因为官不为等原因被召回。(8月25日《北京晨报》) 干部“回炉再造”早已不是新鲜之事。早在2012年浙江省武义县要求新录用的公务员上岗前当5天环卫工人,当时信息一出还惹起一整热议,这算是较早的干部“回炉”密切联系群众。近年来随着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出台,治理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慵政、懒政,为官不为的力度加大,干部召回日渐频繁,2014年贵州省集中整治“庸、懒、慢、浮、贪”突出问题对问题干部进行召回;2015年西塞山区31名“问题干部”被召回管理;同年,织金县举办两期“为官不为”干部召回,对100余名干部进行“回炉”教育;2016年云南、新疆、贵州、湖北等地因各种原因均有对问题干部的“回炉再练”。 干部“回炉再造”应成为常态。党员干部绝非圣人,工作中犯错误实属正常,对问题干部的召回,既是对党员干部自身负责,也是对人民群众负责,更是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待不同的“问题干部”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找到问题的病根,从而对症下药,对违反党规党纪的干部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强化党章党规的学习,让问题干部早日觉悟,防治问题干部在错误道路上走向深渊;对知识水平不够,工作能力欠缺的干部要及时充电,进行召回再教育、再深造,补足短板提升能力,或调换岗位;对工作激情减退的干部,扯扯耳朵、拉拉衣袖,加大鞭策提升动力。 “回炉淬火”让问题干部“飞得更高”。古人常说,“知耻而后勇”,“问题干部”也应该如此。问题干部有过而能改之,善莫大焉。只要“问题干部”在回炉期间,加强学习,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并且改正自己的错误。组织上给予这些“问题干部”戴罪立功的机会,让“问题干部”在奉献自己,为民服务的过程中,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重获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支持。给“问题干部”戴罪立功的机会,一则可以让“问题干部”感受到组织不抛弃、不放弃的用人之道;二则可以让“问题干部”能有一个机会重新证明自己的机会。 通过召回再学习、再深造,起到“士别三日,刮目相看”的效果,让不合格干部“回炉再造”其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让“出炉”的“问题干部”成为“好钢”,在重新回到岗位上后,提升干事的热情,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积极主动作为,仍然是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干部。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