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传播网讯 近年来,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管,采取多措施确保了特殊药品质量安全,未发生特殊药品流弊事件。 强化制度建设。将特殊药品监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部门的考核力度。同时,结合当前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特殊药品年度日常监督检查方案,与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签订了特殊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将特殊药品监督检查纳入《广元市推行随机抽查规范食品药品事中事后监管试行方案》,施行“双随机”检查,实现管理严谨规范,执行有力。 强化事前监管。严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使用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严格按照现场检查标准实施现场检查,并对审批情况进行挂网公示。审批结束后,对申请单位进行回访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现场检查人员违纪违规通过现场检查的,一律撤销批准事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强化日常监管。在确保完成特殊药品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和覆盖率的情况下,采取了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等突击检查形式。检查前不通知被检查单位,使被检查单位没有准备,保持生产、经营、使用的常态,确保检查到被检查单位的真实情况,进一步规范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 强化培训指导。针对近年来县、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特殊药品监管人员进一步缺失等情况,加强对县区监管部门的培训,多次召开专题培训会议,讲解特殊药品的范畴、类别、特点、监管要求等知识。同时,带领基层监管人员到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手把手传授特殊药品监管的方法和技巧,进一步提升基层特殊药品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部门联动。特殊药品监管涉及多个部门,为促进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协同查处涉及特殊药品的重大违法案件,研究解决有关特殊药品工作的重要问题,加强与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定期沟通特殊药品监管情况,确保特殊药品“用得上,管得住,不流失”。(袁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