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制报兰考消息(本报 杨斌 通讯员 张伟)据国家卫生监督部门介绍,开办医疗机构行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依法悬挂于明显处,无证行医对社会及群众会带来很大危害,经常会造成误诊、漏诊,甚至危及生命。目前的无证行医更为隐蔽,往往采取无任何标示、标牌的方式逃避打击,这种隐蔽的无证行医往往是造成严重后果才能发现。
8月23日通许县的患者(任先生)因坐骨神经痛在河南兰考县城关乡卫生院理疗科就诊,经理疗科唐医生诊断确诊后治疗,在治疗过程中患者感染并引起臀部红肿发炎,出现如此症状患者(任先生)找到河南兰考县城关乡卫生院理疗科,主治医生唐医生看到事情严重就带着患者去开封多家医院治疗,接诊医生告诉患者如果感染化脓了需要开刀(手术)住院治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在无证行医查处中,发现有下列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按照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属地公安机关,并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一)无证行医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无证行医的;
(二)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三)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四)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对已经作出行政处罚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于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10日内按照前款规定移送。
患者疑惑河南兰考卫校附属医院理疗科唐医生,该科室私自收费,该科室唐医生是否有行医资质,该医院是否涉嫌私自将理疗科对外承包给这位唐医生。
关于此事件医患纠纷将如何处理. 关于此医患纠纷本报接到当事人投诉后联系了公示栏的该院负责人安院长,安院长以开会为由挂断电话,本报只能以短信形式将事情汇报到安院长手机上:一.唐兴龙主治医生有没有相关行医资质。二,该科室是否为个人承包。三,科室私自收费为何不缴纳到财务室。四,关于此医患纠纷如何解决,涉事医生该如何处理?望回复。接到了安院长的回复:好,我们先落实。 试问:如此医院挂着卫生俩字,是否卫生,私自收费情况,显而易见是否涉嫌个人承包?
本报不知,至于该唐医生有没有相关行医资格。此医患纠纷的结果,截止发稿时,并未接到任何回复。
关于河南兰考卫校附属医院医患纠纷理疗科遭举报后续结果,本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