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这是山西新任省委书记骆惠宁对山西提出的八个“进一步”的其中一个。
然而,近日本报接到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刘家垣镇回坡底村部分群众举报,称位于该村附近的霍州煤电集团洪洞煤焦总公司回坡底煤矿(以下简称“回坡底煤矿”)在生产的过程将没有处理过的黑烟直排,严重的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
前不久,本报一行从北京驱车来到了洪洞县刘家垣镇回坡底村。
在当地村民的指引下,本报一行来到了回坡底煤矿附近。
约12时左右,厂区内的大烟囱开始冒黑烟,随风飘向空中。本报一直观察至18时,烟囱一直冒着黑烟。
据附近的群众介绍:“这个厂子自生产以来就一直这样冒着黑烟,我们也曾多次向县里、市里的环保部门及政府,进行举报,可是该厂子的污染没有任何改观。”
据了解,新《环保法》明确规定,环境监察机构可以进行现场检查;相关环保部门可以直接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对超标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可以责令限产、停产整治。如果企业不予治理污染,针对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过暗管排污逃避监管等违法企业责任人,新《环保法》引入了拘留处罚。违反《新环保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位于山西省洪洞县刘家垣镇回坡底村的回坡底煤矿为何能污染多年?当地监管部门是不知情?还是不管?相关责任人何时被追责?
本报将此事反映到了洪洞县环保局,直接发稿前,未收到任何回复。
对此,本报将予以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