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8日,《大众生活报》官网以《山西洪洞:回坡底煤矿黑烟直排多年 无人管?》为题,对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刘家垣镇回坡底村的霍州煤电集团洪洞煤焦总公司回坡底煤矿(以下简称“回坡底煤矿”)在生产的过程将没有处理过的黑烟直排,严重的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一事进行报道。
媒体报道后,本报多次联系洪洞县环保局,均未收到任何回复。
10月21日,天空下着微微细雨,本报一行再次来到了回坡底煤矿。
约13时左右,厂区内的大烟囱又开始冒起黑烟,本报随机用摄影设备进行了取证。直至15时左右,烟囱一直冒着大量黑烟。
随后,本报再次将此事举报到了洪洞县环保局,截止发稿前,未收到任何回复。
去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要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不断呵护新环保法的尊严,不断调动执法部门的监管自觉,我们就有理由对环境治理更有信心,对法治建设更有期待。
“守法是底线,不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要守法,这不是高要求,这是一个底线的要求。”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曾如是称。
回坡底煤矿为何能一直排放着黑烟,洪洞县环保局就不知情?何时能得到根治?对此,本报将予以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