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依兰松花江渡口,被指有交警收费放行超载违规车辆。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渡口每天都停有警车,有货车司机直接掏钱给警车内的人,还有一些社会人员从中谋利当起了保车人。对此,依兰县交警队长回应称:交警是在治理超载,放行很无奈。(《新京报》10月23日) 一方面是交警治理货车超载执法;另一方面则是交钱就放行。更有专业“保车人”为其“保平安”,站岗放哨。交警则称“因无卸货场,也没有秤,对超载车辆只能是处罚”,这样的治超实则就是将“治超”变为创收的途径,甚至是变相的贪污受贿。 从新闻报道可以看出,货车通行该路段基本都被罚款,但并未对车辆超载事实进行认定,而是交钱走人,罚款了事。货车是否超载当然货车司机心知肚明,明眼人一看也能估摸出货车超载事实,但这样“放眼一看”“心里估摸”就能成为执法的依据吗?肯定是不行的。另外货车司机交钱就能通行,基本没有开具任何罚款凭证,这样的罚款真的就能进入地方财政吗?又怎能保证执法人员将收取的罚款如实上交,即使执法交警将罚款上交,这部分罚款又怎么使用?用在何处?恐怕样的罚款早早就进入了部分工作人员的腰包,而交警执法并非是防止(预防)货车超载,也仅仅是将治超执法作为创收的“聚宝盆”,打着治超的幌子为自己、为部分人创收而已。 收钱就放行的“治超”后患无穷。首先这样的“治超”是对法律的亵渎,这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典型的乱作为;其次如此执法不但未起到“治超”的目的,反倒是使货车超载越来越严重,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未消除,对公路的损害并未降低;再次较低执法部门的权威性,影响整个执法部门的形象,更是恶化干群关系,最终影响整个地区的廉洁从政的政治环境。 每当年末、岁初或道路安全专项行动期间,为了保障道路安全,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都会有大量交警、运管人员在道路上执法,本是一件辛苦的差事,本是为群众安全出行着想,绝大部分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一心为民,但正是有了给钱就放行的这部分人员,让好事变为了坏事,不但未得到群众理解支持,更是让群众反感。现在常常在社会上听到这么一句话“快过年了他们在找过年钱”“昨晚这群人打牌输了,今天在找咸菜钱”,真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预防“治超”演变为创收的“法宝”,防止部分执法人员利用执法谋其私利。首先要规范执法程序,从执法人员执法,违法认定,最后到接受处罚等过程应该做到严格依法,落实执法认定与罚款相分离;其次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严把入口关,同时对违法执法人员加大惩处力度;再次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检查,执法人员执法全程录像,让执法人员执法在阳光下执法,杜绝影音区、黑暗区。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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