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07年7月1日拍摄的污染企业正在生产的场面。
据中国投诉网报道,山东省苍山县一个重度污染的企业——苍山县东宝山焦化有限公司,让周围几个村庄的村民无法生存,县政府为此专门下发了红头文件,责令供电局给污染企业停电,就因为这家污染企业是供电局开办的,县政府的文件也就变成了废纸;环保局每年都给这家企业下达罚款通知书,就因为这家污染企业的利润是每天50万元,不怕罚款……
从报道中,笔者看到苍山县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对该污染企业还是有处理意见的,但是总体感觉力度不够、惩戒不力,满足于发文和罚款,导致了文件和函发了一大堆,而污染企业的生产似乎一天都没有停止过,只是企业名称从焦化有限公司变成了钢铁铸造有限公司。政府关停并转污染企业的决定变成了“空空导弹”。在这场大规模的“文件旅行”中,一个重度污染的企业,像变魔术一样地“若隐若现”,安然无恙。太让人震惊了。
何方“神圣”,居然能够对政府和环保部门的文件和通知置若罔闻,无所畏惧。难道就因为它是供电公司开办的,就因为它每天有50万元的利润?在这场政府部门和污染企业的“拉锯战”中,最终受害的当然是周边的村民。他们每天要忍受着空气污染、污水污染、噪音污染等,而且已经有多人死于呼吸道疾病,还有两人正患食道及肺疾病。接下来,还有谁能罹患呼吸道疾病?笔者已经不敢再想下去了……
其实,像苍山县由于污染企业而给地方百姓带来致命灾害的事件,绝不是仅此一家。前一阶段媒体关注较多无锡 “水危机”事件,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环保讨论热”,国家和地方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但是,“东边日出西边雨”,污染企业一天都没有从人们的身边灭绝。那么,为什么企业污染始终没有能够得到有效地治理和整改呢?笔者认为关键的关键,是这里面有着某种利益上的博弈。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职能倒置,变服务型政府为发展型政府,大搞招商引资、大推企业发展,一个最直接的“实惠”就是能够增加财政收入,尤其是可以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各种经济指标上去了,政府官员既有钱可以花了,还能为自己换来政绩,带来官运,对企业的一些“胡作非为”通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这边忙着关闭,那边又帮着申报,重新包装、粉墨登场。而作为负有重要监管职责的环保部门,由于“官帽”掌握在地方党委手上的特殊身份,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他们的一些“敢作敢为”,在行政执法上往往变得比较“疲软”,一方面要看地方主要领导的“态度”,另一方面还要为自己的“钱袋子”考虑。于是,常常以罚款代替执法。有了如此的利益链条,一些污染企业的老板就会变得“胆大妄为”起来,因为他们有的是高额利润,能够为地方财政作“贡献”,能够垫付得起“九牛一毛”的罚款。
村民们的声声血泪控诉,一次次地敲打着我的良心,拷问着我的良知,到底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呢?不知苍山县政府部门的官员们、污染企业的老总们,有没有听到百姓的控诉?有没有感受到良心的谴责?我想他们听肯定是听到过的,但是他们已经在长期的利益博弈中变得麻木了,变得疯狂了,变得不以为然了。
谁在扼杀百姓的生命?笔者认为,是政府部门和污染企业之间那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利益联系。有了这种共同利益上的“追求”,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常常会受到“遏制”,政府部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举措往往会变得“走样”甚至“偏离”。因此,要想斩断伸向百姓的“黑手”,必须首先铲除一些官员和老板心中的“利益欲”。如此,政府才能公正执法、依法执政;企业才能守法经营、诚信生产;群众才能安居乐业、健康生活;社会才能达到和谐稳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当然,一个人的“利益欲”是很难一下子去除干净的,尤其是一些想捞一把的官员和想赚一回的老板。治乱需用重典,惩恶要用重锤。难以置信,一个地方政府,用了三年的时间,居然关不掉一个污染企业。这岂止是尴尬!而是一种极大的耻辱,是一种严重的渎职失职,是一种监守自盗,是对人民的犯罪。坊间有言,“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不知我们的那些不能为民作主的官老爷们,会不会主动地背起箩筐回家去卖红薯呢?恐怕不会!既然自己不能主动整改,看来就得动用法律武器进行彻底制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