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胜利街的李秋发日前致函媒体反映称,由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双河镇政府拖欠其工程垫付款及农民工工资347.8万元,导致其家被债主堵门,甚至被债主追杀,不敢回家。恳请上级有关部门高度关注,尽快依法处理,使其早日恢复正常生活。
在提交给媒体的多份反映材料中,家住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胜利街的李秋发陈述了事情经过:
2011年10月25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双河镇政府申请下来一个建设项目:金穗佳园小区一期工程建设。工程下来后,双河镇政府将此项目包给齐齐哈尔市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韩某东(法人),开发公司又将此项目承包给社会人员刘某,而刘某没有任何资质和经济基础。
2013年,经朋友介绍,我们来到勃利县双河镇与刘某签订了金穗佳园小区的水暖工程和锅炉安装工程合同,条件是先垫付工程款,后分期付款。然而,在工程即将交工时,开发商刘某因个人借贷关系被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所有金穗佳园小区楼盘及财产判给他人。有关我们的工程款法院只字不提,并且宣布金穗佳园小区的任何诉讼法院不再受理。就这样,我们所有工程承包人被赶出工地,就连我们的施工设备都被后来接管工地的人强占。
在施工过程中,开发商刘某以各种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给我们拨款,我们所有承包者及材料供应者抬款来支付材料费和部分农民工工资,可开发商一直推托,多次讨债未果。2013年11月26日,刘某突然失踪,不知去向。
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农民工利益,我们就到勃利县双河镇政府寻求帮助,均没有解决办法和途径。我们又找到了七台河市勃利县等相关单位要求处理,也不给明确答复。就这样,我们和所有农民工兄弟含着眼泪渡过2013年的春节。
2014年,我们仍然没有停止讨债的脚步,多次到省里信访局反映情况,都被勃利县有关部门接回,答应处理,可是回到勃力县就犹如石沉大海,不予解决。
在2014年5月中旬,刘某突然出现,声称继续完善小区后期收尾工程,并解决欠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然而这时,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突然查封了金穗佳园的所有楼盘,并给开发商刘某下达判决书,金穗佳园小区所有产权判给刘某的欠款人袁某(七台河市隆鹏公司的授权人)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张某。关于我们的投资建设款却只字没提,农民工工资虽说负责,一直到现在也不给解决。我们到中院去要说法,为什么我们的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却不给说法。法院说不管,去找开发商刘某要,这样我们又找到了七台河市勃利县双河镇政府均没结果。
2014年6月10日,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在勃利县人民法院中主持会议,参会人员有七市中院执行局局长、立案厅厅长等5人,勃利县政法委书记付某、建设局局长廖某辉、信访局长、双河镇书记李某、债权人(袁某、张某)、开发商代表刘某、开发总公司沈某富。会议当场宣布:双河镇金穗佳园所有财产、产权归债权人所有,并完善余下工程,对我们这些承包方的投资和劳务费还是没提,同时声称以后关于金穗佳园的任何诉讼均不予受理。之后,开发商刘某再次失踪,至今没有音讯。
开发商刘某利用职权向上级申请“集中改造建设金穗佳园小区一期”工程项目,勃利县政府审批后,刘某与齐齐哈尔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韩某东签订虚假合同,双方从中谋取利益,让刘某冒名顶替齐齐哈尔市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员,并将此工程转包给刘某负责“金穗佳园小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明知刘某毫无经济基础,又无资质,却将此项目工程承包给此人,个中缘由,耐人寻味。
为此,我多次找过七台河市信访局、勃利县信访局、双河镇政府寻求解决途径,均不给予答复,互相推诿,甚至动用社会人员恐吓、威胁我们。被迫无奈,我到省里和北京有关部门寻求帮助都被转回地方,地方政府不给解决问题,还向上级汇报说此事已经处理完毕。
至今,我们的投资款和人工费如石沉大海,均没有合理的解决办法,同时还受到各方面的压力打击。我们的投资款多为贷款,有些材料是赊来的,农民工几年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人工费,家里得生活,老人得看病,孩子得上学,为此一筹莫展。
目前,债主和农民工天天堵在我家门前,孩子不能上学,家里被喷漆,家人被殴打。我们有家不能回,无处可去,实在是苦不堪言。“恳请上级有关部门站在关注民生、同情弱势群体的角度,尽快依法妥善解决,帮助我们早日恢复正常生活。”家住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胜利街的李秋发说,“我有家,我想回家!”(来源:中新在线 作者:李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