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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原营东村支书被指利用拆迁谋私利

文章来源:中国新农民网  作者:   2016-12-20
    家住江苏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营东村的林显明日前致函有关部门反映称,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原营东村支书邵某春(现任王营镇拆迁办领导),涉嫌利用拆迁谋取私利,损害其合法权益,同时涉嫌存在其它经济问题,希望上级领导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还老百姓一片蓝天净土。

    据林显明实名反映,邵某春1990年至2000年任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营东村村委会主任;2000年至2010年任王营镇营东村党支部书记;2010年至今任王营镇拆迁办领导。在任职期间,涉嫌存在以下经济问题:

    其一,邵某春在任村干部期间,既没有其它经营收入,其妻子唐某某也是厂里普通工人,却积累了数千万元老百姓看得到的资产,大部分资产是在短短几年时间购置的,其来路不明。部分资产如下:淮安市淮阴区西安路附近亿达机械厂(通过企业财务报表可查多年无营利,但却占有淮阴区区中心繁华地段30多亩土地);淮安义乌商贸城门面;淮阴区汽配城门面;淮阴区营东街唐人宾馆、汇通市场门面、苏北市场门面、帝景豪庭豪宅、 天鹅湾小区别墅,及淮阴区多处已拆迁或待拆迁民房。


    其二,涉嫌滥用职权,营私舞弊,骗取私人及国家财产。2004年,邵某春强占营东村八组5亩多良田(承德北路东教师公寓西黄河东路南营东街北),并与其侄子邵某洋两人为主在该土地上建了大量房子(这些房子已于今年4月份开始拆迁,目前基本上已拆迁完),涉嫌套取国家上千万财产。同时,邵某春利用职务之便,得知该地块要拆迁(具体拆迁开始时间本人不知,村民们均未见到过正式的拆迁公示),于今年年初以160万元买下村民王某高的该地块住宅民房一套(无营业执照),并改建成门面房,房子登记在其亲家公苏某忠的名下,后获得营业用房拆迁补偿共计400多万元,涉嫌非法套取国家300多万元。同时,他利用职务之便,把几家门面的营业执照调换,把住宅用房假造成营业用房,把小面积营业用房假造成大面积营业用房,自己从中非法套取国家财产,也导致多名租客得不到应有的国家补偿。

    其三,邵某春在任职期间,涉嫌欺上瞒下,伙同王营镇领导史某某把营东村上千亩土地出售出去,并涉嫌把部分出售款占为私有。利用职务之便,自己承建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利润建设工程,涉嫌非法占有村印刷厂、非法占有营东小区多处村民别墅。


    其四,邵某春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涉嫌不断假借创办村集体厂子名义套取国家财产。具体方法为,先从村里拿钱办厂,再从厂里以各种开支名义支出达到私吞资金目的,然后假借经营不善之故均于几个月后宣布破产,并把厂里的设备高价卖出、低价入账或不入账,以此方式套取集体财产(如食品厂、织被厂等等)。

    其五,邵某春在所有任职期间,一直插手和主抓拆迁工作,涉嫌从中获取大量非法所得,使国家和老百姓财产受到巨大损失。其在拆迁工作中大搞一言堂,涉嫌假公济私,滥用职权,欺上瞒下,可谓一言难尽。在拆迁承德北路和营东街交叉口加油站所在地时,他对该地块上原淮阴区水泥厂厂长张某云扬言道:“我家有七公斤房产的钥匙,谁跟我作对我就砸死谁。”


    其六,邵某春目前直接主管营东八组拆迁工作,也大搞一言堂,特别是对自己及侄子邵某洋房子特别照顾,伙同邵某洋欺压邵某洋房子的租客(本人林显明为该房屋实际经营者之一)。邵某洋房子本是普通沿街老民房一套,本人林显明投资100多万元,把原本住宅民房改造扩建成现在400平方米左右的高档饭店,证照齐全,经营两年多,现其二人想把本人应得的国家补偿款即装修费、房屋住改非费、停产停运费、搬迁费等等全部拿走。经本人多次与二人商谈,均无半点效果。邵某洋要求本人一分不拿搬走,邵某春威胁本人不搬就强行拆迁,还说自己就能代表党。

    在另一份落款为“营东村八组全体村民”的反映材料中,村民们也反映邵某春与王营镇原领导史某某涉嫌存在贪污营东村八组村民卖地款和其他经济问题:

     一,办酒厂原承包人欠款3.03万元,不知去向;二,孟某丰承包队里房及土地款十年费用不知去向;三,淮阴区教师公寓西边5亩多地被邵某春和邵某飞及他们家族全部占有,拆迁补偿款,国家损失近两千万元;四,教育局征地17.97亩,转给村里是94.4万元,而他只给组里73.4万元,其余21万元下落不明;5,国税局征地款89.38万元,加征路6200元,合计90万元,只付给组里49.476万元,余下40.524万元是围墙款,史某某以建围墙为由拿走了,不合事实,不合规矩,后又到国税局重新报账,是否吃了双份?征地为11.0405亩,围墙是62.5米乘以116.59米,是开始征地时建的围墙,原造价不现实;六,樱花地块土地征用款究竟是23万元还是多少,未见征地发票,组里账上没有,这是什么问题?七,1993年化肥厂征营东八组土地2.756亩,计11.54198万元,组里账上没有;八,化肥厂养老金30万元,是卖地款一笔打给化肥厂的,经查帐少10万元。这10万元本金和利息到哪儿去了?九,化肥厂每年给组里利息2.5万元乘以4年等于10万元,不知去向;十,老年养老金1998年至2003年利息,每年1.48万元乘以6等于8.928万元。另外,1997年全息3.6万元共计12.280万元。不知去向;十一,村里款组里100万元,6年利息及本金,不知去向(原邵某涛和组里订的);十二,大队借给邵某涛等5个代表现款2000年8.30号7#据,5万2000年11.30.3#据,利息2.25万元,2001年1.30号8#据,共9.5万元,是什么缘故?还有村里又借给宋某花4000元,这些都不合理;十三,关于化肥厂征地人员,每人3000元,有的交组3000元,有的没交3000元。交的是被什么人占了呢?组里账上没有;十四,村里付给余某龙6000元,从账上查出来的。是什么原因?十五,化肥厂倒闭时,时任村支书开条给邵某良从化肥厂拿走八组村民集资卖地款5万元,这合法吗?另外,史领导有一份营东八组,国税局建围墙协议1份。作为一个镇领导,也不是建筑公司,也没有招标,涉嫌以权谋私。

    “邵某春作为一个村干部,平时开着奥迪车 ,抽着百元一包高档烟,带领其手下欺行霸市,给党的形象抹黑,给国家和老百姓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以上材料均属实,都可以找到相关人证、物证,也有部分群众曾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均无结果。”家住江苏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营东村的林显明说,我在此代表本村村民殷切的希望相关领导尽快进行核实查处,给老百姓一片蓝天净土,也使关系到本人切身利益的拆迁补偿问题尽快得到合理解决。(来源:中国新农民网 作者:苏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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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IP:122.194.*  于2016-12-23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希望有关部门来核实查处.本人林显明、手机1801207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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