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工作,也是其政治生涯中最重要的命题。许多纪检干部为党中央“打虎拍蝇”的工作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当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监督权被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灯下黑”的空子,成为需要弥合的伤口时,“谁来监督纪委”便成了新的问题。 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曾说过“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他人的同时也要将自己手中的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那么,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该如何面对系统内部监督制度,平衡手中的监督权力? 首先要正确认识纪检干部监督制度。监督既是约束也是鞭策,就好似唐僧的紧箍咒,每每念之,虽然让孙悟空有钻心之痛,却在疼痛之中纠正了他的不当行为,慢慢培养出了他的向佛之心,这是一种鞭策更是一种为人师表的爱。同样,面对来自组织的监督,纪检干部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监督不是不信任,而是对干部寄与的厚望和爱护,言行虽受限,却能在制度的规范之下让自己走在正确的发展道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中朱明国在身陷囹圄时才幡然明白这个道理:“过去是信任就没监督,一提要有人监督,就觉得组织对我不信任、领导对我不信任。其实有人监督、有人看是福,没人看、没人想看、没人敢看是祸”。 其次要认真落实纪检干部监督制度。一方面是自我监督,“君子正人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乎”,时刻监督他人的纪检干部更要“每日三省吾身”,以《中国共产党员党内监督条例》和《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要求自己,不能让知己违纪、知法犯法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是监督同事,一个群体里难免存在易出格之人,当发现同事存在违纪违法倾向时,切不能为了所谓和气,帮其掩耳盗铃,而是应该直言不讳、直指弊端,帮其悬崖勒马。同事之情,朋友之义就如同父母之爱子,该为之计深远矣。 最后要积极推进纪检干部监督制度建设。纪检干部在平时工作中对自己手中权力的风险点清楚知晓,并且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了解了不少领导干部以权谋利的手段。与魏健、罗凯、袁卫华等少数步入歧途的纪检干部不同的是,大多数纪检干部能够明知其内幕,却仍坚守底线,不越雷池半步。如今,从中央到县一级的纪委均建立起了纪检干部监督制度,在推进制度建设方面,广大纪检干部要将自己了解的违纪违法手段和职位风险点变成推进系统内部建设的有利条件,推动纪检系统不断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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