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核电强国“梦想照进现实”
——贺禹等多名全国政协委员连续多年提案推动“华龙一号”研发纪实
自2013年2月被增补为十二届全国政协科技界委员以来,中国广核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贺禹积极组织召开核能行业的内外部座谈会,并赴各核电基地调研,通过网络等新媒体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积极撰写并提交政协提案,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等。围绕我国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核电技术的研发及发展,贺禹委员并联系多名全国政协委员三提“华龙一号”提案,为让核电强国“梦想照进现实”鼓与呼。
▲▲▲建议打造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技术品牌
在贺禹首次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2013年3月,中国核电在全球格局中大而不强的地位仍未得到根本改善。法、日、韩等核电强国从引进国外技术,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大约20年。中国核电差不多与韩国同时起步,但在自主品牌研发上已经落后。
2013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贺禹明确表示,“我国已形成了完整的核电配套工业体系和能力,但至今没有形成符合先进标准要求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技术品牌,在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一些关键环节仍然受制于人,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缺乏足够的话语权与主动权。”贺禹呼吁,我国已经具备成为世界核电强国的重要基础,亟须抓住今后5至10年世界核电新兴市场崛起的机遇,在国家的统筹指导和支持下,以骨干核电企业为主体,加快科研创新步伐,在核电自主品牌打造方面取得突破,努力迈向世界核电强国行列。
中国广核集团是我国核电建设的主力军,建设核电强国,中广核责无旁贷。作为中广核董事长,贺禹就推动形成我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技术品牌,提出了一系列提案。
2013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贺禹提交了《加快推动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技术品牌打造,努力向世界核电强国行列迈进》的提案。贺禹建议,美丽中国需要安全核电,国家应加大核电方面的投入,给予核电产业更多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国家层面建立核电自主创新的高层协调机制,支持核电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核电品牌。
贺禹的建议得到了国家主管部委以及行业内外的积极响应。2013年4月25日,在国家能源局的组织协调下,中国广核集团和中核集团签署了《自主创新三代核电技术合作协调会会议纪要》,双方决定在各自型号研发成果基础上,共同开发以“177组12英尺燃料组件和三个实体隔离的安全系列”为主要特点的“华龙一号”核电技术。2013年9月,双方签署了《华龙一号技术合作协议》和《华龙一号总体技术方案》。2014年8月21至22日,国家有关单位牵头组织43位院士和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华龙一号”总体技术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华龙一号”成熟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可满足三代核电技术要求,设计技术、设备制造和运行维护技术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是目前国内可以自主出口的核电机型。
华龙一号的研发成功,对于我国核电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标志着我国首次拥有了具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百万千瓦级三代核电技术,真正具备了实施核电技术路线“走出去”的历史条件。核电技术“走出去”是一个国家核工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集中体现,不仅可以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有效带动国内高端技术装备“走出去”,也是国家开展政治外交的重要抓手。华龙一号的研发成功,使得我国核电技术真正实现“走出去”成为可能。
▲▲▲华龙一号落地英伦让核电强国“梦想照进现实”
2014年3月6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贺禹发起,11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题为《加快推动“华龙一号”走出去,早日实现核电“强国梦”》的政协提案。在提案中,贺禹建议把华龙一号作为国家当前及未来10年核电“走出去”战略重点品牌,充分利用既有研发和产业优势,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带动装备、队伍加快“走出去”,实现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跨越,托起核电“强国梦”。
“华龙一号可使国内成熟的工业基础、工程优势和运营经验得到充分利用和持续提升,与当前国际订单最多的俄罗斯核电技术产品相比有竞争力,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工程实践,还可快速带动国内技术、工程、装备和队伍走出去。”贺禹表示,国家应尽快批准在国内开工建设华龙一号,增强国外客户的信心,加速“走出去”步伐。同时,在三代引进技术的关键设备制造和设计固化完成之前,在国内批量建设华龙一号,确保国务院批准的2020年核电装机5800万目标顺利实现。
2014年12月,中广核广西防城港核电二期工程采用华龙一号技术方案。2015年5月和12月,华龙一号示范机组分别在福建福清、广西防城港开工建设,华龙一号迈出了在国内示范建设的关键步伐。
只有自主技术走出去,才能最大程度地带动装备制造走出去,真正体现核电强国地位和影响力。近年来,随着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核电技术——华龙一号震撼出世,我国的核电也已成为继高铁之后“中国创造”的又一张国家名片。国家领导人在各种外交场合和高访期间担当核电“推销员”,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就加快核电等装备走出去进行了重要部署。在此背景下,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贺禹连续第三年提案推动华龙一号落地及走出去,提交了《加强统筹协调,切实推动我国核电自主技术走出去》的政协提案。
拥有了自主知识产权核电技术品牌华龙一号,我国核电“走出去”昂首阔步,衔枚疾进。
2015年,我国核电“走出去”取得历史性突破。是年10月21日,在中英两国领导人的见证下,贺禹和法国电力集团(EDF)首席执行官Jean-BernardLevy在伦敦正式签订了英国新建核电项目的投资协议,中广核牵头的中方联合体将与EDF共同投资兴建英国欣克利角C核电项目(HPC项目),并共同推进塞兹韦尔C(SZC项目)和布拉德韦尔B(BRB项目)两大后续核电项目,其中布拉德韦尔B项目拟采用中国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
2016年9月29日,中广核与EDF及英国政府签署了英国三大新建核电项目一揽子协议,相关公司股权交割已顺利实施。2017年1月10日,英国政府也正式受理“华龙一号”的通用设计审查(GDA)申请,中广核将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GDA,推动华龙一号在英国的最终落地。中广核正式进入英国这个最早使用民用核能的西方发达国家,实现了我国核电“走出去”的历史性突破,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联名提案:确保核电按基荷运行,推动实现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现阶段,我国能源供给侧主要依靠化石能源,煤炭的消费比重仍然高达64.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仅仅占据12%。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进入中高速发展,能源增长也趋缓,作为安全、高效、清洁的能源,核电却出现不能按基荷运行的情况,一些建成投产的机组被要求参与深度调峰,甚至长时间停机备用,造成清洁能源资产的严重浪费。
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缓解环境压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当前,我国正在深入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核电作为我国多元化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核电的发展中既要积极顺应电力体制改革形势,也需要处理好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关系。
在此背景下,2016年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由贺禹发起,包括时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寿君、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王炳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院长罗琦等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确保核电按基荷运行,推动实现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建议更好地发挥核电在推动实现我国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应有作用,从政策上明确核电按基本负荷方式运行,确保核电满发、多发。贺禹表示,应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指引我国能源发展,更好地发挥核电等清洁能源在能源供给侧改革中的作用。
贺禹建议,应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有关方案和细则中,明确对核电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并且在电力调度规则中,确保核电的优先发电权地位,原则上不参与调峰运行。此外,贺禹还提出,“应落实国家核定的核电基本发电利用小时指标,超出部分的电量可参与市场化交易,或者建立补偿机制,利用超出部分的电量收益补偿其他参与调峰的电源。”
贺禹提出的“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核电消纳的建议,在其后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政策体现。
2017年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能源“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到2020年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十三五”时期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要继续推进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规划建设一批水电、核电重大项目,稳步发展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2017年2月20日,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保障核电安全消纳暂行办法》,以期解决核电消纳难问题。核电作为清洁低碳能源,将是“十三五”期间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