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工程出变故,农民工成受害者 2010年11月26日惠民县人民政府与弘盛地产惠民鑫乐居分公司签订《惠民县衙周围西北营街、鼓楼街、察院街、北门街、大王营街旧城改造项目合同书》和《关于湿地公园占用<棣园•2015>项目土地的置换补充协议。按照协议应于2012年完成拆迁安置工作,实际上仅完成1/3。上千户群众得不到安置,给当地造成了巨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压力。 三方在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014年4月25日,惠民县人民政府、弘盛地产惠民鑫乐居分公司和李凤忠签订三方协议,由李凤忠接手弘盛地产惠民鑫乐居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工程完工后因为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建单位拒绝办理交工手续。惠民县政府再次出面承诺先交工,不会少农民工一分钱,并承诺会按合同付款。胡县长表示,月亮湾小区以北有100亩地,卖了这100亩地,一亩地20万,一共2000万就够农民工工资。 月亮湾旧城改造工程已交付使用 惠民县月亮湾旧城改造工程已于2014年11月25日交付使用,但是曾拖欠达600多人农民工工资达2000余万元。2016年初,虽经媒体监督,解决了大部分农民工工资的拖欠情况,截至发稿时仍拖欠农民工工资100余万元。 多次协调不成,“农民工”有苦难言 笔者前往惠民县调查,通过中共惠民县委宣传部联系到李凤忠,公司欠他们100多万的情况属实,但不是农民工工资,根据公司与他们签订的协议,工程拨款已经超过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数额。我们欠他们的只是工程款,至于他们知否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清楚。 李凤忠还表示,他们之间进行了多次沟通,由于没钱想用房子进行抵账,但是一直没有达成协议。 张士祥等人回应称,承包该工程时对方指定材料和厂家,他们只得按照要求先付款购买材料,所以最终拖欠的是农民工工资。对方用旧城改造回迁安置剩下的“月亮湾”的房子抵账,由于房屋性质问题很难变现。 张士祥还称,后期胡县长承诺给协调,底线是给一半现金,一半房子。退一步讲即使全部用房子抵账,他们要“棣园”的房子。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至今没有达成一致。 月亮湾荒废土地,开发商称已收回 笔者还了解到,包括月亮湾小区及以北约100亩土地,还有东护城河136亩土地以前均为农业用地,土地荒废已达3年之久。据村民说:“当时开发商以3300元一亩的价格给我们,一付20年,每亩地20年6.6万,每个村民有二三分地,这块土地属于大王营村的农用耕地,已经圈了三年多了,到现在还处于荒废状态。” 月亮湾小区以北这100亩土地至今荒废 胡县长曾承诺表示,月亮湾小区以北这100亩地卖了的钱,一亩地20万,就是2000万,足够偿还农民工工资。李凤忠却表示,这块土地县里已经收回另有他用。我们也是在县里多次做工作后,硬着头皮接了这个项目进行收尾,里里外外垫付了大量资金,更是有苦难言,陷入泥潭。 执政为民,必须切实履行职责 惠民县在旧城改造项目中把关不严、匆忙上马,致使项目长达四年不能回迁安置,造成了巨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压力。后虽引入李凤忠接手项目,但拖欠农民工工资至今不能结清,惠民县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东护城河136亩土地荒废至今 农民工工资关系到社会民生、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安居乐业,国家历来重视和关注,多次下文禁止拖欠,并出台了一些列严厉的政策和制裁措施。我网呼吁,惠民县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承诺,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积极介入协调,妥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核实月亮湾小区及以北约100亩土地以及东护城河136亩土地有无土地审批手续,荒废三年之久的原因,依法依规善后处理,追究责任。本网继续关注。(来源:法制中国新闻网 作者:宋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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