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业务素质 规范司改财务工作 ——盐津法院派员赴浙大学习 为着力提升财务人员管理水平,近日,盐津县人民法院派员赴浙江大学,参加了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为期8天的《财务管理业务能力建设与素质提升》研修学习,此次培训,旨在提升相关办公室及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与其他兄弟法院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和探讨。 学习期间,浙江大学的教授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讲解了《财务知识与查账技巧》、《司法工作者的逻辑思维与语言艺术》、《当前司法改革中的热点问题》、《主动调适应对司法改革》、《法院财政支出绩效考核》、《增强党性,坚守职业良知》等课题和《G20现场教学》等专题知识。老师们渊博的知识,幽默而耐心的讲解令参训人员受益颇深。学员们既学到了知识又感受到了财务工作因外在技术环境的进步带来的内部管理改革的紧迫性,同时对自身的专业素养能力的提升也充满了危机感,勉励自己今后一定要更加努力学习,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临行前,院长邓自禄向参训人员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参训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克服困难,认真学习,保质完成培训任务,将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进一步规范当前司法改革与财务管理的并轨工作。 盐津县法院分管财务工作的副院长伍鸿鸣带领办公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并对做好法院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受训人员应将学习的内容与工作实践进行融会贯通,规范财务管理,进一步做好法院财务工作。 (单位:盐津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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