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莎友谊商城金源店,位于海淀区(西四环内)远大路1号,算得上是北京乃至全国规模一流的大型商品超级市场,雄居首都,笑傲天下,理当为全国各大商场超市尊纪守法,诚信经营之楷模。然而事实却是店大欺客,管理无序,为售商品胡乱承诺,涉嫌价格欺诈,更有商场工作人员扬言不怕媒体介入。天子脚下,一身匪气的金源燕莎,可渭大北京的一道另类风景!!!
据消费者了解,2017年11月15日,下午15:00左右,消费者在北京燕莎友谊商城金源店购买雪傲(CHERVO)品牌的男装上衣两件,一件单价9800元,折扣为8折,金额为:7840.00元。另一件单价为:6800元,折扣为8折,金额为:5440.00元。总折扣价为:3320元,合计实收金额为:13280元。
营业员编号:312979,介绍9800元的衣服是新款与6800元的衣服是一样的,而且里面的“东西”也是一样的;9800元的新款次日要搞活动是8折,当日购买是8.5折;营业员与上级领导打电话请示,看能否在活动的前一天打8折,结果是同意8折卖出。
2017年11月17日(周日),消费者发现事实与营业员所介绍的并不一致,9800元的衣服合格证明确显示填充物是100%聚酯纤维。生产日期不详。
6800元的衣服合格证上显示填充物是白鸭绒(含绒量80%),充绒量:76g。生产日期是:2015年5月;合格证上的吊牌价不显示。有明显自贴价签为:6800元。
花费近8000元购得的没有名气的衣服竟然填充物是聚酯纤维!!!消费者大为吃惊,并且经过了解得知,标价6800元的衣服在北京(SKP)是6折。
消费者觉得被金源燕莎店的营业员所提供的商品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故意,以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于2017年11月20日(周三)下午,消费者向金源燕莎店进行投诉,接待的是一楼办公室程经理,程经理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品牌雪傲(CHERVO)的业务经理联系,并约定与同年11月21日(周四)上午10:00在程经理接待的办公室约谈;次日,消费者按时预约到达;10:30分左右,品牌雪傲(CHERVO)的业务经理宋女士前来与消费者沟通解释所存在的问题,其中谈到6800元的衣服,宋女士称:“其它地方也是6800元,而且同样也是打8折”。当消费者告知北京(SKP)店是6折(是经过北京(SKP)店的营业员与一个叫庆庆的上级领导汇报所批准的),宋女士全部否认,当消费者称“你作为商家如此不讲诚信,如果我们有证据证明北京(SKP)打6折,你准备怎么办?”宋女士回答“没有构成实际消费,我们一样不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违反了诚实信用、诚信经营。
此事件,品牌雪傲(CHERVO)的业务经理宋女士称:“吊牌上所粘贴的合格证与其它吊牌上的东西是公司自己印刷粘贴上的,原因是从国外进口要翻译中文才这样做的,而且也没能拿出所翻译的外文”。
消费者与品牌雪傲(CHERVO)的业务经理宋女士约谈有1小时左右,有一叫姓谢的先生来到办公室,并参加了此次商谈中......。谢先生自称自己是专业(打假)的,他告诉消费者在金源燕莎是不可能成功的!!!
消费者又以价格欺诈为由请宋女士解释,参照《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对价格欺诈行为的举例,虚构原价构成价格欺诈。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对“虚构原价”的定义是,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表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但是宋女士明显不懂法律,也没办法提供证明“商品原价”的证据,只是称“衣服一星期内没卖过”。这时专业打假的谢先生身份模式突然切换成商场经理,把消费者唬的一愣一愣的。谢专业打假商场经理立刻制止宋女士“什么话也不要说!”然后,告诉消费者:你说的我都懂!现在我们什么都没有,就算有也不能让你看,商场帐务太复杂!但是你打官司时我们什么都有了!这么大个商场,我们什么作不到?!消费者称“作假就不怕违反法律吗?”谢经理一脸胸有成竹的自信,笑而不答。
消费者声称要找媒体维权,谢大经理轻蔑地笑了,他说“北京媒体不管我们的事,地方媒体进不了我们的门!”大商场经理的狂傲,让消费者有苦难言!
2017年11月22日(周五)下午,消费者把所购买的两件男士上衣退掉;退后 ,谢经理称:“自己在外地购买物品时,也遇到过粘贴价签问题,进行投诉,而且并得到赔偿”。看来谢经理不把消费者气晕他是真不甘心!!!
据说虫沙是虫屎,那燕莎又是什么呢?!不过8000元买个不带羽绒的“羽绒服”,金源燕莎友谊商场还真是个现金如鸟粪的地方!!!只是友谊在哪呢?大概给它送钱才是友谊吧!再见了,大北京!再见了,金源燕莎友谊商场!如果真的有缘再见,希望你换副心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