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卢氏县法院认定张金亮构成伤害犯罪,免于刑事处罚
案例一【河南卢氏版】
河南卢氏县双龙湾镇西湖岭村村民张金亮,被逼行使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权,与深夜强行闯入自己家中,欲对其妻子图谋不轨的莫xx发生撕打,致使莫脸部擦伤、一只耳朵撕裂伤,事发当日即报警。近日,卢氏县法院认定张金亮构成伤害犯罪,免于刑事处罚。
图为:卢氏县受害人正当防卫的张金亮面对法院的判决结果百思不解
张金亮说,卢氏县双龙湾镇派出所对莫文超触犯非法侵入住宅、发短信恐吓、侮辱类信息给予拘留罚款处罚,但对莫砸毁他家门窗及多次深夜上门骚扰,意欲对张妻性侵等犯罪事实置之不理,并多次要求张与莫“私了”,让张金亮支付莫的医疗费。被张拒绝后,办案人员以张金亮故意伤害一案,于2016年7月27日,对张金亮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016年9月20日,卢氏县检察院公诉科告知张金亮,已经收到卢氏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材料,告知张有权委托辩护人。不识字的张金亮向检察官陈述案件起因是莫屡次骚扰其妻,并多次深夜强行侵入住宅,企图实施性侵害。检察官说原因我们不管,有理你上法庭去说。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书指控:2016年3月23日晚,卢氏县双龙湾镇曲里村居民莫文超酒后到被告人张金亮家里,欲与张金亮之妻王某处理感情纠纷事宜,在被告人张金亮家中,张金亮与莫文超二人发生厮打,致莫文超面部、腰部等部位受伤,经鉴定,莫文超的腰3、4右侧横突骨折,其损伤为轻伤二级。
张金亮和张的辩护律师李东认为,张金亮对酒后深夜非法侵入其住宅,欲对其妻子图谋不轨的莫文超行使正当防卫,在撕打过程中,张金亮也被莫文超打伤。张金亮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要求,也没有超过必要限度。试问,如果对强行侵入家中,对妻子欲行不轨的歹徒也不能实施正当防卫,请问,什么条件下才算正当防卫?
张金亮认为,莫文超酒后多次夜晚在他家门前骚扰,意欲对妻子性侵。当天,莫文超砸开后门,侵入住宅,揭开妻子被子,图谋不轨。在这种紧急情况下,自己与不法侵害行为搏斗,是很明显的正当防卫行为居然被公安、检察机关承办人员有意“忽视”不计了,坚持要公诉他。
2017年12月1日,卢氏县人民法院发出【 2017 】豫1224刑初15号刑事判决书,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害人莫文超曾与王某保持有婚外情关系,在王欲与其终止关系后,多次通过发送恐吓、侮辱类信息等方式进行纠缠,在明知张金亮在家情况下酒后到被告家中讨要花销。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人伦道德,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尊严,对本案发生具有重大过错。被告人张金亮处于义愤致莫文超轻伤,其行为虽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免于刑事处罚。在本案中,莫文超进入被告家中,二人即发生厮打,厮打过程中张金亮将莫文超致伤,并无证据证明莫文超首先对张金亮或他人实施了不法侵害,具有制止不法侵害的必要性和现实急迫性。因此,被告张金亮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判决如下:张金亮犯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
张金亮没有提起上诉,但并不等于他对这份判决书没有意见。张金亮说,莫文超酒后深夜非法侵入民宅,进来后把睡在床上我们两口被子揭开,欲行不轨,怎么能说不构成非法侵害?我们是合法夫妻,莫文超一个醉汉,深夜翻墙入室,要和我妻子“处理感情纠纷”,真想不到卢氏县公检法还能创造出这个词语,来美化这个夜入民宅,图谋不轨的犯罪分子。
网民在大河网留言称,真想不到,现在社会还有这种事。如此恶棍不严惩,农村留守妇女谁来保护,社会如何稳定。公检法非但不除恶,反而助纣为虐,实在荒唐。
律师岳建立认为,刑法明确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张金亮面对非法入室、穷凶极恶、酒后发疯、意欲性侵妻子的歹徒,奋起反击,为什么构不成正当防卫?公检法办案人员是怎么理解刑法关于正当防卫释义?如果这还不叫正当防卫,什么情况下才叫正当防卫?
在依治国的今天,卢氏县法院理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案。据悉,张金亮已经委托律师将莫文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子,自诉到卢氏县人民法院,卢氏法院拒绝立案,让到中院去立。
民事部分也让张给莫文超赔偿。
武汉一“村霸”蛮横霸占他人妻子,被判2年10个月
案例二(湖北新洲版)
张斌(化名)的妻子白薇(化名),多次明目张胆到张家要白薇陪他过夜,并将白薇带走,稍有不从则打砸张家。在胡某落网后,他竟辩称所作所为是与张斌公平竞争他老婆。今悉,新洲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对胡某判刑2年10个月。
图为 犯罪分子胡某获刑入狱
胡某今年56岁,家住洪山区,本是武汉一所重点高校后勤职工,两年前离职来到新洲区承包鱼塘养起鱼来,过起“世外桃源”的生活。没想到,从此给当地村民张斌(化名)一家人带来噩梦。胡某竟公然霸占张斌的妻子白薇(化名)。
张斌得知胡某与其妻白薇发生不正当关系后,也曾苦劝白薇与胡某断绝关系,但白薇直掉眼泪地说“胡某说了,我要是不同意就要杀我们全家。”张斌、白薇的软弱,助长了胡某的嚣张气馅,胡某竟公然跑到张家要白薇陪他睡觉。
2016年4月25日凌晨3时,胡某窜至张斌家门口敲打玻璃大声呼喊白薇,让白薇陪他过夜。张斌夫妇让他离开,但胡某不同意,态度蛮横。此时张斌的父亲实在看不下去,与胡某发生了冲突,胡某离开时称要给张家人一点教训。由于怕被报复,张斌也向周围亲友求助过,但很多人都怕得罪胡某。
过了几天没见胡某有什么动作,一家人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了。同年5月20日,张斌在村口被一辆白色面包车拦住,胡某带着四五个人将张斌痛殴了一顿,致使其右眼及身体多处被打伤。
此后,胡某更加肆无忌惮。同年7月19日晚,因叫白薇去过夜未果,胡某认为是张斌作梗,便拿着一把镰刀来到张家撒气,张斌及父亲只好跑到邻居家“避难”。胡某对着张家物品一番打砸后,带着白薇到自己的住处去了。
在胡某归案后,张斌的邻居接受警方调查时还惊魂未定:“张斌说胡某拿着镰刀到他家要杀他们,要到我屋里躲一下,我就让他们进来了。我们将门、灯都关掉,在家里悄悄坐了两个多小时,一直看到白薇被胡某带走,他们才敢回家。”
同年9月25日,胡某因白薇不愿意陪其过夜,再次窜至张家打砸,将张斌家的摩托车、电饭煲、电视等物品打砸后,还打伤白薇脸部致其缝了两针。胡某的霸道行径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今年2月8日,张斌再次受到胡某的威胁,他忍无可忍拨打了报警电话。公安机关认为胡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遂对其立案侦查。6月4日,胡某在洪山区被抓获归案。
今日,据新洲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韩冰介绍,在提审时,胡某对自己到张家滋事的行为予以否认,还辩称“我这是和张斌公开‘竞争’他老婆。”
“胡某无事生非、欺男霸女,在当地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群众不敢惹,已经干扰破坏了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当地影响很坏。对村霸和黑恶势力,司法机关必须依法严厉打击。”韩冰指出,检察机关在受案2天后即对胡某做出逮捕决定。9月28日,又依法对胡某提起了公诉。
韩冰称,虽然胡某已经获刑,但其寻衅滋事行为对当地群众及被害人未成年子女造成的恐惧和伤害很大,目前检方已安排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对被害人未成年子女进行心理疏导。
【以案说法】结束语
在依治国的今天,全社会都在追求公平正义,然而,同一样的案例,一个发生在湖北,一个发生在河南卢氏,两个法院的判决结果却相反,难道法律不统一?卢氏法院判决张金亮有罪,对涉私闯民宅、多次酒后上门骚扰、欲性侵人妻的莫却给予极大的宽容,甚至做出颠倒黑白的判决,令人疑惑不解。请社会法学专家学者、知名律师、社会各界人士就此案发表自已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