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累累为何却能步步高升?《检察日报》今天刊文剖析了当前官场中官员一边腐败一边升官的怪象。文章指出,这种官场怪象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中国人事制度和干部选拔制度、对贪渎官员的检举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
边腐边升的官场怪象
文章介绍,曾在陕西省宝鸡市任市委书记10年的庞家钰,由于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民愤极大。而这样一个贪腐官员却能一边违纪违法一边步步高升,官至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宝鸡市司法局干部魏建军(化名)及市纪委、市政府其他几位干部,自1998年开始坚持检举揭发其违纪违法行为,终于在中央纪委介入调查后,庞家钰于今年初被撤职、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魏建军因举报庞家钰而屡屡受到威胁打压,案件初见端倪后他提出两个困惑:为什么贪官在台上公开为非作恶,而检举人只能做“地下工作”?明明事已败露,为什么贪官仍能不断升官?
健全公民检举监督机制
文章说,真正最坚固有效的反腐防线是人民群众对官员权力的制约,运用公民权利和社会权力来制衡国家权力。建立一套完善的检举监督机制,制定公民申诉检举法,是当务之急。
中国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案件,有80%的案源来自公民的检举。如今保护检举人、证人的法律仅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三款和第四十九条。这两条只为举报人和证人提供了事后保护,没有提供事先和事中保护。因此,有必要健全公民检举监督机制,制定单项的公民申诉检举法。这个立法旨在保护检举人的隐私权和人身与财产安全,对无理扣压或打击报复检举人的行为,给予严厉的制裁,等等。有了这个法并得到切实执行,所谓的“贪官可以公开横行,检举人只能地下活动”的怪现象也可望遏制。
文章还提议说,有些国家在立法上(如环保法)允许公民和公众(非政府组织)直接参与检察,中国也可以考虑借鉴这样的机制。
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文章说,“官员边腐边升现象”所以频频发生,多是由于背后“保护伞”的遮盖。而一旦媒体给予曝光后,就会很快得到关注和解决。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一个法律草案时,删去了其中关于“未经当地政府批准,媒体不得发布突发事件的消息”的规定。对待突发事件尚且可以如此,对于揭露腐败、打击贪官就更需要尊重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比如公民可以直接在网站、博客等平台快速发布信息,检举贪官。民众和媒体通过互联网发挥监督效能,使地方官员无法再凭借体制惯性的黑箱作业一手遮天。
文章指出,只有争取主动,在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健全公民检举监督机制和建设阳光政府等方面加快步伐、取得实效,举报人才能减少后顾之忧,“官员边腐边升现象”才可望被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