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彩票,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事,可这名中了669万元彩票的男子,却变成了“悲剧”......
中彩票后两次获刑,他到底是怎样把生活给予的一副“好牌”,打成一把“烂牌”的呢?
今年才32岁的严某林是四川成都蓬溪县常乐镇的一名普通村民。
2008年上半年,严某林与孔秀兰经人介绍相识、相恋。第二年,两人生育一个女儿严诗。2011年1月5日,严某林与孔秀兰在蓬溪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组成了一个普通而幸福的小家庭。
2012年1月3日,严某林在蓬溪县常乐镇一福彩店购买双色球复式彩票中奖669万元,税后实得现金535.2万元。
意外的是,中奖后的严某林外出就再也没有回家,并在没有与妻子离婚的情况下,于2014年9月8日与新津女子倪丽丽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并生育一个女儿。
这从天而降的财富,令严某林欣喜又激动,他先后购买了一辆大众牌迈腾轿车、一辆大众牌捷达轿车,又以严某鹏的名义购买了位于成都市郫县犀浦镇的住房一套。
得知丈夫在外举行了婚礼并生育一个女儿,妻子孔秀兰几近崩溃,夫妻俩为此闹得不可开交。2013年至2015年,严某林、孔秀兰分别多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这期间,孔秀兰向法院起诉,要求严某林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30万元,并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彩票奖金267.6万元。
2015年6月8日,蓬溪县人民法院判决严某林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对于孔秀兰的诉讼要求,严某林则辩称,夫妻共同财产只有成都郫县住房一套和轿车两辆,没有其他财产了。
2015年7月28日和2016年1月21日,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对孔秀兰要求离婚的诉讼主张,予以支持。但要求分割中奖金额的一半即267.6万元,现查明被告现有的财产价值已远远低于当初中奖金额,只能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
因严某林有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存在过错,2016年4月5日,蓬溪县人民法院准予二人离婚,并判决查实的一套住房、两辆车辆归孔秀兰所有,严某林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补偿孔秀兰人民币70万元。
对于蓬溪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被告人严某林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并于2016年8月初分别向二人送达民事判决书。
判决生效后,严某林并未履行义务,2016年9月13日,孔秀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9月13日,法院立案执行,并于2016年10月27日向被告人严某林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
严某林仍未能如实报告财产情况,在执行过程中,严某林将位于成都市郫县犀浦镇的住房过户在了孔秀兰名下,将大众牌迈腾轿车交付给了孔秀兰。
但他却在2017年3月以抵债为由,将大众牌捷达轿车以3.2万元抵给谢某某,并登记在罗某名下,造成该车无法交付孔秀兰。
2018年2月1日、2月16日、3月3日、3月15日,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及未如实报告财产,严某林被法院多次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018年3月29日,蓬溪县公安局对严某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线索立案侦查。到案后,严某林对部分奖金仍不能说明去处,生效判决确定的补偿金人民币70万元,也未支付。
2018年6月27日,严某林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