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主任、国家肉类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王守伟发言。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张相成/摄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日讯 (记者 吴晓薇 韩肖)1月3日,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指导,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办,中国经济网协办的2018年食品安全热点科学解读媒体沟通会在北京举行。对于2018年出现的非洲猪瘟蔓延情况,消费者对猪肉的安全性产生的质疑,对此,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主任王守伟表示,人类不会感染非洲猪瘟病毒,非洲猪瘟也不会对猪肉及其制品的食用安全造成影响,我们可以放心食用猪肉及其制品。
非洲猪瘟蔓延 引发消费者担忧
2018年8月1日,我国辽宁沈阳报告首例非洲猪瘟病例,随后其他省份也相继出现非洲猪瘟疫情。截至11月22日,全国20个省份共计爆发73起疫情。非洲猪瘟疫情的爆发,引发了消费者普遍的担心。
中国经济网舆情研究所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共监测到相关纸媒报道4854条,新闻网站文章7.7万余篇,移动端文章数2.5万余篇,微信公众号文章13.1万余篇,微博原发、转发16.5万余条,论坛发帖4243条。
从舆情话题趋势图可以看出,2018年8月辽宁沈阳确诊第一例非洲猪瘟病例开始,舆情热度持续高涨,而后疫情不断蔓延,波及江苏、浙江、安徽、山西等多个省份。
从事件地域声量排行图可以看出,辽宁、北京、河南、江苏、浙江等地区相关舆情热度较高。
专家解读: 非洲猪瘟非人畜共患病,对食用安全无影响
王守伟表示,当前研究表明,猪是非洲猪瘟病毒唯一的自然宿主,世界范围内尚无一例其他哺乳类动物感染该病毒的案例。人类不会感染非洲猪瘟病毒,非洲猪瘟也不会对猪肉及其制品的食用安全造成影响,我们可以放心食用猪肉及其制品。
在日常消费中,患病猪肉很难流入正规消费市场。非洲猪瘟发病急、病程短、症状明显,疫情极易发现。非洲猪瘟疫情爆发以来,农业农村部采取了封锁疫区、禁止跨省调运等防控措施,并在生猪产地检疫和宰前检疫环节强化非洲猪瘟检疫工作,一旦发现疫情,则全群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我国因非洲猪瘟疫情累计扑杀生猪超过60万头,从源头较好地防控了感染非洲猪瘟的猪肉流入加工环节和消费市场。
如果消费者对食用仍不放心,可以采用高温的方法来杀死病毒。非洲猪瘟病毒对高温较为敏感,60℃持续加热20分钟即可灭活。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工厂化高温肉制品和低温肉制品,其加工工艺及条件均可使该病毒失活。家庭食用鲜(冻)猪肉时,其烹饪温度往往在90~100℃,该病毒同样失去活性。建议消费者选择具备食品生产经营相应资质的正规生产厂家和正规商超渠道,选购具备检验检疫合格证章的鲜(冻)猪肉,以及保质期内、标签标识清晰、包装完好的猪肉制品;家庭烹制时,鲜(冻)猪肉应注意烧熟煮透。
消费者如发现类似可疑猪肉,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不能随意丢弃,从而在消费环节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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