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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海天:董事长涉嫌违法,投资者也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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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作者: 200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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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海天:董事长涉嫌违法,投资者也有罪? 2006年11月,吉林省吉林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希田被吉林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抓走的消息,对数万投资者来说,无疑是晴空霹雳。随之而来的便是吉林省公、检、法的联合发布《关于敦促海天案件涉嫌违法犯罪人员自首立功的通告》…… 据了解,吉林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创始于1985年,经过二十多年的艰苦创业,到2005年已发展成为一个注册资金达5500万元的综合性实业公司。2000年8月海天公司以9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买断吉林化工学院发明的“叔十二碳硫醇”新工艺,该项目属高科技。高附加值、填补国家空白的精细化工产品。且利润高,销售渠道畅通,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和潜力。2000年10月30日吉林省经贸委批准海天公司进行该项目的改造建设。以当时海天实业的经济实力要建设一座生产高精细化工产品的现代化工厂是很困难的,由于当时政策所限海天得不到银行贷款。后经吉林市中小企业发展局的建议,海天董事长王希田委托吉林市大承律师事务所进行策划,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制定出以增资扩股筹集创业基本金的融资方案,并帮助海天在河南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后在深圳产权交易所挂牌。在海天高层的精心运作下,公司股东的亲戚朋友们的闲置资金不断地融入公司,给海天新龙化工厂的建设打下了基础。 2003年2月,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曾对海天的融资进行调查,海天董事长王希田被隔离审查,几天后无罪释放。王希田分别给省、市领导汇报申诉筹集资金的理由,最终得到两级政府的支持,从此海天正式走上了民间融资的道路…… 记者在《吉林日报》、《江城日报》等媒体上看到,海天的融资得到政府支持后,不断有省市领导到海天调研视察并发表讲话支持海天的消息。政府给予海天企业、海天董事长王希田的荣誉也相继而来: 2004年5月,中共吉林市委、市政府授予王希田“吉林市十大就业带头人”称号。 2004年,海天被评为吉林优秀民营企业。 2005年1月,吉林省政府授授予海天“吉林省再就业先进企业”称号。 2005年2月,吉林市政府授予海天“再就业先进企业”。 2005年5月,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局联合授予海天“2004年度万名国企下岗员工进民企活动优秀民营企业”称号。 2006年,王希田当选为吉林市龙潭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005年7月1日吉林日报刊登海天与美国某公司签订上市协议的报道。 2005年8月24日江城日报刊登吉林省长助理、吉林市长到新龙化工有限公司视察并对海天融资给予肯定的报道。吉林省、市两级政府的支持,媒体的报道,无疑给广大投资者吃了一颗定心丸。 天津市、长春市的投资代表说:我们相信政府,相信媒体,如果没有政府对海天融资的支持,我们不可能对海天投资。 海天所属吉林新龙化工有限公司座落在吉林市龙潭区江北乡。记者就新龙化工厂的有关问题采访了主管技术的某高级工程师,他告诉记者:王希田出事后,有媒体报道说王希田建厂是为了诈取资金,实际并非如此。我们引资是为了建厂,整个工厂从建设到开工生产,一切都是严格按规范操作的。实事求是地讲,我们引进的吉化学院的这个技术,在吉化学院时并没有达到技术规范——吉化学院的专家欺骗了我们。该技术被引进后,经过改造,实验、中试都已成功。生产叔十二碳硫醇所有的辅料,如水处理、制氮、制氧、制氢,都是新龙化工厂生产的,最关键的催化剂也是我们搞出来的。可以自豪地说,我们年产600吨的硫化氢的质量全国一流,叔十二碳硫醇这个产品的利润可达到50%-60%,最高时价格达到29000元一吨。该产品的问世,将填补国家空白。吉林市办案人员根本不找我们及有关专家论证,就妄下结论说新龙化工厂是个空壳,请你看看我们的车间是空壳吗? 工人正在保养设备
产品储存罐 在生产车间,记者看到十多位技术人员正在保养着已被“冷落”了多月的机器。记者问一位车间主任:“原来是什么单位的,什么时间进厂的?”“我原来是吉化集团内退的化工车间主任,新龙化工厂一建厂我就来了。”“你现在还有工资吗?”“没有!”“没有工资为什么还在这里?”“我搞了一辈子化工,对新龙这个产品(叔十二碳硫醇)很有信心,它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我相信政府会给予支持的!” 在新龙化工公司办公室,某高层管理人员就王希田在融资后的种种表现谈了自己的看法:王希田的最初愿望是好的,确实是想通过集资解决化工厂资金的缺口,由于投资人的增加,大量资金进入公司,加之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思想上放松了警惕,造成大量资金外流……这是王希田没有预料到的。 海天被查封及王希田被抓后,吉林省公、检、法的联合《通告》引起了投资者们疑惑和恐慌,这对吉林省的负面影响很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种非但要经人民法院审理,还须经过国务院十八部委联席会议甄别的罪名,这样一个需要极端慎重审理的案件,省公、检、法未审而先定罪的确不妥,所以引起投资者抵触就毫不奇怪了。 对于海天集资问题,吉林省一些媒体的报道,着实令广大投资者不满:2007年3月2日新文化报题为《高息做饵鲸吞5亿 海天神话覆灭》报道:三年前,(2004年7月)曾有读者向本报反映怀疑“海天”的融资手段,本报先后派出多名记者进行调查采访…… 这篇报道较为详细地介绍了当时该报记者对“海天”融资过程的调查,那么作为党报及其记者既然己察觉到“海天”融资的非法性质,为何没有及时将此情况公诸报端,提醒广大投资者切莫上当受骗,而是在三年后才报道呢?投资者质疑:媒体的及时性、公正性、实事求是的原则到哪里去了? 一些投资人对吉林经侦的办案行为亦非常不满。天津的投资者李梅(化名)告诉记者:“我被吉林市公安局经侦办案人员从上午十点多到第二天上午三点多非法拘禁长达十七个小时。他们通知我家人‘交纳保证金及罚款’,我家人交纳二万五千元(经侦队长冯建新及另一名办案人员签字,只给打了个白条),了结了此事。事后,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他们告诉我,你现在是被监视居住,不能与外界联系……” 许多投资人反映:吉林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对我们进行恐吓,不让我们同外界联系,严重侵犯了我们的人权。退一万步讲,假使海天董事长真正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那么我们这些投资人无疑成了受害者。相关部门非但没有采取措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且想方设法抓人罚款,试问受害者何罪之有? 目前,海天广大投资者强烈要求政府批文允许具备生产能力的新龙化工厂开工,并帮助组织生产。若再不生产,再不按时开资,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工资的技术骨干,由于基本生活没有保障,将离开工厂,新龙将会名存实亡;若再不生产,具备生产能力的设备将会被锈蚀,造成国家资源和人民财产的极大浪费。投资者的损失已经不小了,绝不能再继续损失下去。 海天投资人跪在吉林市政府门前请愿 记者手记: 投资海天的老百姓从政府先以“海天涉嫌非法集资”进行审查,后将海天董事长王希田无罪释放,以及此后政府支持、媒体代言中,得出海天集资合法的结论!于是许多原本对投资海天还持币观望的人,终于做出了投资的决定。可是政府在王希田没做出任何不同以往行为的前提下,再次强行审查海天,造成“这一届政府否定上一届政府”的奇怪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威望、信誉,影响了社会的安定与和谐。难道因为审查王希田的问题结不了案,新龙化工厂就应该长期停产下去吗?难道董事长涉嫌违法,投资人就有罪吗?吉林有关部门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一旦海天新龙化工厂彻底垮掉,再造成投资人直接的经济损失,后果将不堪设想。吉林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权衡利弊,尽快做出决定,给投资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文章原址: http://www.rmzg.com.cn/mcontent.asp?id=1024 编辑:丁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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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督办《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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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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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69.22.21* 于2009-06-26 发表评论:
我做了个梦。我梦见大哥大姐们三五一群,奔走相告,传颂着大伟市长约见刘厂长,允许开工生产三异丁烯的消息,我看到兄姐们纷纷跑到检察院,跑到法院,跑到他认识和不认识的官员、警察面前,热泪盈眶,感谢、感激政府的实事求是和党的英明……
我高兴地笑出声,醒了。醒来怅然若失……
——要是真有那一幕,在庭审时,还会有人毫无顾虑大讲特讲工厂没有生产能力吗?要是真有那一幕,他能不顾虑市长的面子吗?——市长允许开工的行为,已经充分表明,政府和政府相当多的官员,是承认我们的工厂有生产能力的!
这么好的宣传工厂有生产能力的机会竟然不用!不但不用,还要保密!!——凡是有利于开工的事(比如政府拨款保养新程的机器设备,比如老冯07年夏同意开工、比如随后的三异丁烯中试成功……差不多一律是保密!!! 为什么? 我可能是傻。好多问题,我跟不上聪明人的思路。为什么面对政府的关怀不能做到交口称赞?为什么意识不到这样做对开工的好处?为什么“政府是娘家”的思想,始终统一不了每个人?为什么不许骂政府的人反遭人咒骂?为什么骂政府的人觉得他们那样才叫维权?我傻,想不明白这些;我只感觉一种说不出的沉甸甸的遗憾。
我返回梦乡。我梦见我问老天爷:他们为什么不去感谢感激政府,还要把市长接见厂长的事保密呢?
“你说呢?”老天爷笑着问我。
“打死我,我也理解不了为什么会这样。”
“他们想多了。把本来简单的事想复杂了。脑子不够用的人,爱把复杂的事简单化,把简单的事给复杂化。”
“无论如何,都应该去感谢、感激;就是不信,也应该去感谢、感激——至少人家市长旗帜鲜明地承认了工厂有生产能力,至少人家市长对大家表示了关心关怀……这样所有的人就都知道工厂是有生产能力的了,开工就有前提条件了……”
老天爷笑了:“是的。凡事都该顺其自然。见喜而生喜,逢悲而生悲,是谓自然;见喜未生喜,蒙恩不感恩,既违背自然,也不合人之常情。此事既已有悖天理,你们当在此事上遭受挫折。”
我脑中忽地闪出“天予弗取,反受其咎”这句话,一下醒了。想想庭审中那些关于工厂没有生产能力的毫无忌惮的说辞,心一扎一扎地痛——报应真是不爽啊。
我只好继续做梦。
这回我梦见二审时,汉科也到了,作证人。他从纯业务角度,引证美国市场规定与美国法律,论证了一旦开工进入正常生产新程由小板升入主板的可能性……
我梦见王语气沉重地说:你们非要判我,那04年就应该判。那时判了,就不会有上万百姓受牵累了,政府和国家的信誉、形象也不会受影响了……现在你们判我,等于是在指控当年的法院与政府,指控当年政府和法院不判我是错的,也等于间接承认了今天HT被指控,是当年不判这个“错误”造成的,因为要是判了我,HT不可能走到今天。既然如此,我请求法庭从讲政治、注重政治效果出发,放过HT这一回。当年洪虎同志和领导们看我是在做实事,没有判我;如今的审判,不能割断这段历史,否则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必然会受到影响。汇正作为民间融资的试点,本来就属于摸着石头过河,是改革中的探索,HT的做法,在当时的吉林,并不认为是非法,这是有省文件作证的。到06年年底,国家不允许这样搞了,只要告诉我们不能再做,我会坚决服从的。非要判了我,我当然想不通,但更想不通的是:为了判我,让政府和国家信誉、形象受到影响,值不值?我是党的人,我从心眼里不愿意叫党和政府受到不良影响。我更加担心的是,把新程给处置了,造成老百姓的经济损失。我请求政府一定要扶持新程开工。开工了,就能上市了,上市了百姓就不但没损失还能赚钱了,政府信誉也就受不到影响了。我请求给我一次机会……一席话,说得很多人眼里泪光闪闪。
我梦见律师语重心长道:如果04年就把HT判了,他今天就不会遭到二个大罪的指控,老百姓也不会受这么大的牵累。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无法回避的历史事实,这个事实实际上就是:是政府四年来的作为与不作为造成了HT天今日站在被告席上。鉴于04年法院审理HT未作任何不法结论、再次融资的几年,政府也未加干涉这一点,我们请求法庭本着司法原则中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排序,注重政治,讲政治,对HT从轻发落,以避免政府信誉的损失与政府形象的破坏。我们的司法机关,必须要坚决贯彻党的司法原则。我们司法人员,应该历史地、客观地看待HT的问题。我们办案必须要讲政治,不能叫共和国的敌对势力钻了空子,不能为他们提供攻击我们国家什么什么的口实……
听到这,我兴奋无比,因为我早就感觉到,论证集资是否违法以及工厂有无生产能力等,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执一辞;其是非曲直,非有大手笔,颇难辩清(当然,关于工厂有无生产能力,若是大张旗鼓地宣传了市长允许开工以后,有可能不存在争议);而从“04年不判”这一谁也否认不了的事实出发,分析怎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党和政府的威望,更好地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倒还比较容易引起法官共鸣。我大叫一声:拿酒来!——又醒了。
醒来发现,眼角挂着一滴孤零零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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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69.22.21* 于2009-05-27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英国思想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平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公平判决是涵养公民法律信仰,割除网民腐败想象的最好方式。因此这就要求吉林的司法部门秉持良知,和法律要义,公平办案。且让我们睁大眼睛拭目以待吉林的法官接下来对【吉林海天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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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69.22.21* 于2009-05-26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看到我们海天人盖起的工厂了吧!那是用我们的血汗钱,盖起了我们自己的厂房,何罪之有?说它是道具的吉林经侦,睁开你们的双眼。你们家的道具是这样壮观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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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61.50.13* 于2009-05-24 发表评论: 怎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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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8.6.13* 于2009-05-13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
投资者的利益一定能得到政府的解决.时间太长了,好难承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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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2.136.* 于2008-09-19 发表评论: 现在警察不能成为人民公敌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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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4.234.* 于2008-07-25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关于刘丁记者不实报导
2008年7月7日,有朋友告诉我们网上有一《华夏时报》的记者刘丁留言:“你们有什么困难,我帮你们”。
听到这个消息,心里确实挺高兴,因为海天案发生至今已19个多月了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资百姓不断上访,至今无果。
投资百姓大部分是老年人,他们寝食难安,整日以泪洗面,许多人病倒了,有的 含恨离世,有得换上了严重的抑郁症,有的因病术后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失明.耳聋…….在精神压抑,生活困苦的情况下,他们除了上访之外,选择了拾荒……
由于诸多原因,照成了夫妻离婚,父母与子女之间争吵不休,亲朋好友反目为仇,昔日的和睦家庭已不再……….
刘丁的出现,无疑给我们打了一针兴奋剂。于是我们几个投资者在7月9日到某高级宾馆与刘丁见面。
落座之后,刘丁的第一句话就说我们是“非法集资”我们异口同声的说:“我们不是非法集资,是看到各级政府批准的好项目而投资的”……而他打断我们的话,说:“别说了 ,我都知道了。”这分明是先入为主!根本不让我们说话,让我们跟着他的思路说。
应该说,刘丁是受人指派而来,并没有帮我们的意思,我们上当了。
我们想实实在在的跟他谈谈,他不听,而是向我们要上访时的录音和照片。
天哪!我们去上访,怎么可能带着录音机和相机?我们说:“对你反应的事情,我们可以签名按手印!”他说:“不好使!必须有录音和照片!”分明是刁难我们。
这时我们的情绪已非常激动!而刘丁竟用敲桌子的方式来制止我们说话。我们到任何部门去上访,还没有人向我们敲桌子。你有什么资格这样对我们?我们并没有找你呀,而是你把我们诱骗来的呀!你吧 觉得你这种方式是低劣的吗?
我们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是你的长辈,你应该明白,我们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胡总书记温总理一直都要求关爱老年人,因为老年人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功臣,是党和国家宝贵的财富。而你赶上了好时代,过着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你不了解海天投资人的处境。你把我们放在了和你对立的立场上,你连最起码的礼貌都没有…….
我们几个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一位70来岁的投资者气愤的站了起来喊道:“你敲什么敲?我没当过记者,过去我是《中国妇女》杂志和《中国青年》报的通讯员,有你这么采访的吗?”这位老人气的出门而去,不想再与刘丁谈下去。而另一位投资者把她劝了回来,这是出于礼貌。
这时又进来一位年轻的女孩,应该是陶盈舟,因为她没有向我们介绍她的身份。
为了证明海天不是非法集资,这位老人拿出了一份(2001年1月21日法【2001】8号)文件第一.二条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民法通则第七十一规定给刘丁看。是想让他了解投资者不是不懂法,刘丁拿笔要抄,这位投资者说:“别抄了,这份送给你,回去好好看看。”他收下了。
整个采访过程我们谈的并不愉快。
7月19日,刘丁,陶盈舟对我们和长春投资者的采访发表在《华夏时报》上。所有的投资者看到之后非常震惊。因为刘丁并没有真实的报导!这几位吉林被采访的投资者身体本来就吧好,都患有心血管疾病,他们病倒了,只有大把的吃药…….
刘丁,陶盈舟采访那天,我们看你们只有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在我们面前是孩子,我们所说的,既真实又客观,你们还给我们录了音。你们完全可以将录音整理出来,公正客观的做以报导。我们也提醒过你们,可你们的报导,无疑是在我们的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早知道是这样我们真不该和你们见面接受你们的采访。做人要诚实,这是我们祖宗一贯的教导,你们两位更应该注重职业道德,可你们两位把这两点早已抛到九霄云外,所以发表了一份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杰作”
下面我们把刘丁和陶盈舟的报道做一回应。
1)记者:近日涉案总额达18.87亿元的吉林海天实业…….. 受害群众遍布全国5省市1.5万人的经济大案终于进入审判程序。也意味着一个曾鼓噪一时,赴美国上市的吉林“明星企业”梦幻的破灭。
投资者: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里报的是8.6亿元,吉林经侦冯建新在07年10月15日去省公安厅接我们上访投资者代表时告诉我们:“ 你们实际融资也就六亿左右,当时在车上的有公安局副局长王岩,市信访局丁局长。不知道你报导的17.87亿是怎么算出来的。
海天投资人数不是1.5万人,而是1.5万个家庭。从来没有哪个部门给我们冠以“明星企业”称号。而 是 2005年1月,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海天“吉林省再就业先进称号”
2005年2月,吉林市人民政府授予再就业先进企业奖励。
2005年5月,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局联合授予海天“2004年度万名国企下岗员工进民企活动 优秀民营企业”称号。
海天公司于2006年12月15日在美上市申报成功。伊顿•万温克律师事务向海天发函通报。函说:现在海天的股东控制无边界公司,一家美国的上市公司。我们预计在不久后将无边界公司的名称更换为海天实业有限公司。而伊顿•万温克律师事务所给吉林省委书记发来贺电《内容省略》海天是 在美国纳斯达克OTCBB版上市,请两位记者上网就可以查到。
2)记者:……. 拿一辈子的积蓄投资,却分毫无收。
投资者:在采访中我们已经跟你说的很清楚,而且你们也录了音,投资者投的钱是允许进出的,吧光是本金,还有红利。这是所有海天人都知道的,是公开的。如果没有到期,你若急用钱,也是允许取出的。由此看来记者对海天融资的“进出”并不了解,所以说错了话。
3)记者:刘XX说大家踊跃投入海天公司除了可以获得高额的收益之外,一旦介绍朋友或亲戚加入,还能获得更多的收益。
投资者;请你打开你的 录音机,好好听听她这么说了吗?前面说“分毫无收”后面又说“获取高额收益”自相矛盾,杂乱无章,明白的人一看就知道不真实
两位问我们投入多少钱,我们都一一做了回答。你问我们取出来没有,我们回答没有,到期我们连本带利又转投了!你问我们为什么不取,我们的回答是:“我们投入后就没想取过,因为我们的钱并不多,是想让公司尽快把项目扩大再生产,因此我们04年的时候就买了《产权股》(证),这是不允许取钱的1)可以跟着分红。2)美方的会计师和审计师审核合格以后,才能进入主板挂牌交易,将我们的产权股置换成美方股票进入主版后才能升值,但公司已做的程序只差一道手续时,公司的高层被关押,公司的一切事物被迫停止。
我们投资海天是本着我投资我受益,我承担风险的理念去的。公司领导也始终对投资人说:“投资有风险,公司将尽量避免风险。我们既是位振兴老东北工业基地而投资,也是借这个平台赚点钱,我们有错吗?
而两位记者竟置事实于不顾,断章取义,指鹿为马,把他们自己的观点强加在我们头上,究竟你们想做什么?
4)记者:……. 这个工厂是假的,他们根本不能生产出‘叔十二碳硫醇’。这是海天上层欺骗投资群众的。”但是,受到蛊惑的海天部分投资者却依然相信,新龙化工厂是能够正常生产的。
投资者:这个问题难怪记者相信,因为经侦一开始就说工厂是“道具”就是由于“道具”一说,投资者不断上访,奔走于吉长两市之间,要求政府派专家论证工厂到底有没有生产能力,并恳请政府帮助《资金》生产,只有生产才能将1.5万个家庭从困苦中解救出来,也将给政府和国家创收利税。
终于在2007年10月15日省公安厅韩英俊厅长接待了海天投资者代表。韩厅长问冯建新:海天工厂你找人给论证了没有?冯回答:“论证了,是104厂的专家。设备很先进,具备生产能力,但是规模不大……”当时在座的有吉林公安局王岩副局长市信访局的丁局长,这是铁的事实。
而且我们工厂成品库里有三吨试车时生产出来的“书十二碳硫醇”和产品检验报告书。所有这些,作为记者您又做何解释??
5)记者:海天的崩盘……….
投资者:崩盘二字出自两位记者的笔下,我们觉得很奇怪,就连吉林经侦和检察院都没有说过崩盘,那么请问:崩盘二字从何而来?这种草率的报导又有何意义?
我们坚信,我们的化工厂终有生产的那一天,法律会还我们公道!
几位被采访的投资者。
200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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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62.* 于2008-06-29 发表评论: 我看了中央台关于海天的事情,相当年中央台也播放过我们海天是一个优秀的民营企业,可是今天海天怎么了,大家都明白就是冯建新搞的鬼,他向政府汇报说的话不是真实的,他曾经和我们说过海天不死我死所以 说冯建新在中央记者来是冯建新一手撤化的,哪个记者听冯建新的,工厂在试车中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在仓库里存放有好几十桶冯建新怎么不让记载去拍照,还有我们一流的化验室和先进的仪器,还有很多为什么不拍,这里说明是冯、建,新,事先安排好的,冯建新你不觉得你做的对不起海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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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62.* 于2008-06-29 发表评论: 海天有今天全部是你冯建新搞的鬼不知道海天怎么得罪你了,你对海天下这么很的毒手,你将来是要招到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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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62.* 于2008-06-29 发表评论: 冯建新你应该实话实说你是个什么东西你自己应该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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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62.* 于2008-06-29 发表评论: 我看了中央台关于海天的事情,相当年中央台也播放过我们海天是一个优秀的民营企业,可是今天海天怎么了,大家都明白就是冯建新搞的鬼,他向政府汇报说的话不是真实的,他曾经和我们说过海天不死我死所以 说冯建新在中央记者来是冯建新一手撤化的,哪个记者听冯建新的,工厂在试车中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在仓库里存放有好几十桶冯建新怎么不让记载去拍照,还有我们一流的化验室和先进的仪器,还有很多为什么不拍,这里说明是冯、建,新,事先安排好的,冯建新你不觉得你做的对不起海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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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5.32.3* 于2008-04-03 发表评论: ****新龙化工厂非一人、几人所有,它的所有权属于全体投资人;它每一设备、每一砖瓦,都连带着投资百姓的身家性命。它活,百姓即活;它死,百姓难活。它的出路,它的前程,只能有一个:复产。新龙是一只活鸡,政府最终不可能把它杀了分给投资人;因为让它下蛋--生产,对投资百姓(经侦所说的“受害人”)更为有利;当然,对国家也有利,可以获得利税。那些就是不愿意给投资百姓一纸复产批文的官员,有谁能说这厂只能卖了给大伙分钱?有谁敢说卖厂分钱是投资百姓最好的选择? ——基于对共和国法律和政策的理解,我们认为,新龙复产只是早晚的事。因此,作为吉林人民政府的官员,与其做被投资百姓苦求的人,不如做热情相助的人;与其只是口头同意,不如积极提供有效帮助:下一纸支持开工、允许投资商投资的公文,既不违反法律也不违背政策;拨一点贷款,也非蜀道之难。一念之间,挥手之劳,却救万民于倒悬。中国百姓皆通情达理、知恩图报之人,怎能不涌泉相报?如此行政,必当政通人和,官民同乐,岂不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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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5.32.3* 于2008-04-03 发表评论: 清华大学法学院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尚法学研究会会长王保树所言:“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了许多新的融资形式,对于这些新的融资形式,在法律没有作出禁止规定的情形下,应该允许存在。对于其中出现的问题,刑法未明确规定前,不必比着葫芦画瓢,往某种罪上靠。因为这样做,是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至于需要立法规范,那是立法问题。在没有立法规定为犯罪之前,则不要推定为某种罪。”(此话发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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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2.138.* 于2008-03-31 发表评论: 侦查羁押期限和取保候审期限这是法律的硬性规定,恐怕不是某个人,某个党派可以更改的吧?司法机关为什么不遵守。检察院的监所检察部门为什么不监督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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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8.62.1* 于2008-03-09 发表评论: 警告;所谓的法律小诸葛你要注意,海天案件是一府两院督办的全国性大要案。就显着你,你别不知自己多大分量。干预海天案件决没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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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5* 于2008-02-18 发表评论: 清华大学法学院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尚法学研究会会长王保树所言:“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了许多新的融资形式,对于这些新的融资形式,在法律没有作出禁止规定的情形下,应该允许存在。对于其中出现的问题,刑法未明确规定前,不必比着葫芦画瓢,往某种罪上靠。因为这样做,是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至于需要立法规范,那是立法问题。在没有立法规定为犯罪之前,则不要推定为某种罪。”(此话发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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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5* 于2008-02-18 发表评论: 希望有良知的媒体记者,网站,官员能来吉林看看真实海天.海天不是到具..投资人不是犯人,法盲.傻瓜.无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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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5* 于2008-02-18 发表评论: 我会再投资几千圆[无利息]。帮助工厂其实就等于帮助我们自己,我们一定要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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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5* 于2008-02-18 发表评论: 强烈要求吉林市政府,吉林市检察院特事特办,支持新龙化工厂生产!尽快解冻工厂帐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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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5* 于2008-02-18 发表评论: 吉林市领导请你们对海天下属新龙化工厂合理要求给与答复: 1、下一个批文让工厂复工——因为早答应比晚答应好,主动比被动好;因为工厂早晚都会被允许开工!不许开工,既不合法,也不合情更不合理! 2、你们以前曾经支持过海天,现在,老百姓要求开工这个合法合情合理的要求你们要不理的话,我们会有办法叫你们重视起来的。政府是人民的,国家也是人民的,如果你们不为民做主,我们可以找到为我们做主的人,也可以叫你回家卖白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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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5* 于2008-02-18 发表评论: ****政府打击什么支持什么,对于老百姓,尤其是不从事法律专业的百姓来说,可以说是守法、不犯法的唯一依据。百姓从政府审查海天融资没下任何不法结论以及此后再也没有进行干涉的这一事实(有“作为”也有“不作为”)中,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唯一的结论:海天融资是合法的!人们必然会完全彻底地意识到:投资海天,不会再有危险,因为已经审查过了。确切地讲,一点也不夸张地说,正是政府的这些“作为”和“不作为”,使得原本对投资海天还犹豫的人,一下子变得不再犹豫了,而且是毫无疑虑了! ****我们认为,政府当时这样做,是英明伟大的!海天所取得的每一个成功,政府功不可没。我们认为,政府若是不顾过去支持和不干涉海天的事实而制裁海天,是对老百姓不负责任。政府知道有多少百姓是根据法院没给海天判罪的这一事实来投资的吗?知道有多少人是把自己的全部家底甚至是借了钱来投资的吗?知道现在已经有人连气带急撒手人寰了吗?知道一旦新龙厂完蛋将会有多少百姓家破人亡吗?政府应该知道这些。 ****政府更该知道,如果不顾过去支持和不干涉海天的事实而制裁了投资百姓(使百姓经济遭受损失),无疑会严重损害自己的威信。——以后还叫老百姓信任不信任政府,还看不看政府眼色,还听不听政府指挥?这个问题还不够值得吉林执政者考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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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9.17* 于2007-12-27 发表评论: 新龙是条龙,暂困淖泥中。只因是真龙,必当舞云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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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9.15* 于2007-11-26 发表评论: ****政府打击什么支持什么,对于老百姓,尤其是不从事法律专业的百姓来说,可以说是守法、不犯法的唯一依据。百姓从政府审查海天融资没下任何不法结论以及此后再也没有进行干涉的这一事实(有“作为”也有“不作为”)中,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唯一的结论:海天融资是合法的!人们必然会完全彻底地意识到:投资海天,不会再有危险,因为已经审查过了。确切地讲,一点也不夸张地说,正是政府的这些“作为”和“不作为”,使得原本对投资海天还犹豫的人,一下子变得不再犹豫了,而且是毫无疑虑了!
****我们认为,政府当时这样做,是英明伟大的!海天所取得的每一个成功,政府功不可没。
我们认为,政府若是不顾过去支持和不干涉海天的事实而制裁海天,是对老百姓不负责任。政府知道有多少百姓是根据法院没给海天判罪的这一事实来投资的吗?知道有多少人是把自己的全部家底甚至是借了钱来投资的吗?知道现在已经有人连气带急撒手人寰了吗?知道一旦新龙厂完蛋将会有多少百姓家破人亡吗?政府应该知道这些。
****政府更该知道,如果不顾过去支持和不干涉海天的事实而制裁了投资百姓(使百姓经济遭受损失),无疑会严重损害自己的威信。——以后还叫老百姓信任不信任政府,还看不看政府眼色,还听不听政府指挥?这个问题还不够值得吉林执政者考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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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7.9.15* 于2007-11-26 发表评论: ****新龙化工厂非一人、几人所有,它的所有权属于全体投资人;它每一设备、每一砖瓦,都连带着投资百姓的身家性命。它活,百姓即活;它死,百姓难活。它的出路,它的前程,只能有一个:复产。
新龙是一只活鸡,政府最终不可能把它杀了分给投资人;因为让它下蛋--生产,对投资百姓(经侦所说的“受害人”)更为有利;当然,对国家也有利,可以获得利税。那些就是不愿意给投资百姓一纸复产批文的官员,有谁能说这厂只能卖了给大伙分钱?有谁敢说卖厂分钱是投资百姓最好的选择?
——基于对共和国法律和政策的理解,我们认为,新龙复产只是早晚的事。因此,作为吉林人民政府的官员,与其做被投资百姓苦求的人,不如做热情相助的人;与其只是口头同意,不如积极提供有效帮助:下一纸支持开工、允许投资商投资的公文,既不违反法律也不违背政策;拨一点贷款,也非蜀道之难。一念之间,挥手之劳,却救万民于倒悬。中国百姓皆通情达理、知恩图报之人,怎能不涌泉相报?如此行政,必当政通人和,官民同乐,岂不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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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60.24.14* 于2007-10-20 发表评论: 吉林市领导请你们对海天下属新龙化工厂合理要求给与答复: 1、下一个批文让工厂复工——因为早答应比晚答应好,主动比被动好;因为工厂早晚都会被允许开工!不许开工,既不合法,也不合情更不合理! 2、你们以前曾经支持过海天,现在,老百姓要求开工这个合法合情合理的要求你们要不理的话,我们会有办法叫你们重视起来的。政府是人民的,国家也是人民的,如果你们不为民做主,我们可以找到为我们做主的人,也可以叫你回家卖白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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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8.27.1* 于2007-10-20 发表评论: 亡民这头杂种滚到商务部了,它要祸害全国人民,我们坚决继续声讨亡民,不能让这种无德无才的狗东西祸害中国.祸害党,祸害人民.冯见新及给亡民捧臭脚的人会垂死挣扎,广大投资者不能松懈,坚决与冯见新等刮民脂民羔吸百姓血的政府政府公务员及执法人员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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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197.* 于2007-10-08 发表评论: 劝吉林市领导: 1、痛快答应新龙复产的要求,下一个批文——因为早答应比晚答应好,主动比被动好;因为工厂早晚都会被允许开工!不许开工,既不合法,也不合情更不合理! 2、你们以前曾经支持过海天,现在,老百姓要求开工这个合法合情合理的要求你们要不理的话,我们会有办法叫你们重视起来的。政府是人民的,国家也是人民的,如果你们不为民做主,我们可以找到为我们做主的人,也可以叫你回家卖白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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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1* 于2007-10-02 发表评论: 我为海天人不平,政府更换领导班子,为什么一定要牺牲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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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8.27.1* 于2007-09-23 发表评论: 中央应有人承担责任,因为用亡民为首的一大群狗官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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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8.17* 于2007-09-21 发表评论: 普遍的权力寻租,利用权力祸害纳税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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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9-21 发表评论: 告诉你政府,我们还天的董事长他身体很好,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你的负完全的责任,反对你们的强权,严禁逼供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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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9-21 发表评论: 中国人民维权,我们坚决支持你们的正义,中国人民维权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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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68.* 于2007-09-21 发表评论: 中国人民维权,我们坚决支持你们的正义,中国人民维权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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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68.* 于2007-09-21 发表评论: 中国人民维权,我们坚决支持你们的正义,中国人民维权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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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68.* 于2007-09-21 发表评论: 告诉你政府,我们还天的董事长他身体很好,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你的负完全的责任,反对你们的强权,严禁逼供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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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68.* 于2007-09-21 发表评论: 书记,海天这个民营企业在吉林省可以说是个典型的,也是值得我们全省的民营企业向海天学习的一个榜样,你为什么不去扶植这个他,非要把海天一棒子打死,你这样做是在用你的强权把海天搞跨,你知道吗?你是在犯罪,是党和人民给了你权力,可是你自己是怎样做的,不做调查,不亲临现场做调查,你都去看看工厂到底是真还是假你不就清楚了吗,海天融资是省政府批准的啊,这也是真的,在美国挂牌是真的,要说假的那就是说政府不做调查胡说是真的,你们政府可以看看我们海天的全体投资者,我们要用我们手中的法律坚决反对强权,反对官僚主义,我们全体投资者坚决支持海天,让我们中国的民营企业在美国上市成功,这体现了中国民营企业在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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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9* 于2007-09-20 发表评论: 强烈要求吉林市政府,吉林市检察院特事特办,支持新龙化工厂生产!尽快解冻工厂帐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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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9-19 发表评论: 我会再投资几千圆[无利息]。帮助工厂其实就等于帮助我们自己,我们一定要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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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9-18 发表评论: 我会再投资几千圆[无利息]。帮助工厂其实就等于帮助我们自己,我们一定要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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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9* 于2007-09-17 发表评论: 希望有良知的媒体记者,网站,官员能来吉林看看真实海天.海天不是到具..投资人不是犯人,法盲.傻瓜.无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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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9* 于2007-09-17 发表评论: 觉醒的中国人民..人民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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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1* 于2007-09-16 发表评论: 有好消息:海天投资人被取保候审的都已解除,海天事件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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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6* 于2007-09-16 发表评论: 希望有良知的媒体记者,网站,官员能来吉林看看真实海天.海天不是到具..投资人不是犯人,法盲.傻瓜.无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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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9* 于2007-09-15 发表评论: 人民中国维权网..正义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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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9* 于2007-09-15 发表评论: 谢谢..人民中国维权网..正义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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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8.16* 于2007-09-14 发表评论: 亡民说过它不喜欢负面报道,它需要大家夸夸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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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9-14 发表评论: 请让我们百姓就是要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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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9-14 发表评论: 人民要生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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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8.17* 于2007-09-10 发表评论: 亡民是"火箭式上升"的官员,它很可能会到其它重要的,更容易出政绩的省份继续祸害老百姓.全国人民都要防备这个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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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9* 于2007-09-10 发表评论: 讲老实话,我也感觉这政府实在不该存在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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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02.172.* 于2007-09-10 发表评论: 有人敢替老百姓说话么?如果有,那么这个人必然成为海天无数冤屈的投资者心目中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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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02.172.* 于2007-09-10 发表评论: 这个网站能够反映老百姓的心声不错,可是请问,都有哪些政府部门的“相关人士”会浏览这个网站的内容并深入调查,加以解决呢?“海天案”就要在吉林政府一手遮天,横行无忌的势力下进行审判了,多少冤案即将产生啊?你们网站有影响力让“上面的”天高皇帝远的头头们关注一下么?有谁会体谅老百姓家庭破裂的苦难,有谁会相信老百姓就是因为对政府和官方媒体的深信不疑而越陷越深,而最终成了政府的替罪羊呢?这个社会,在这样的统治下,不可能有任何信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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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9* 于2007-09-08 发表评论: 讲老实话,我也感觉这政府实在不该存在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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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1* 于2007-09-07 发表评论: 清华大学法学院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尚法学研究会会长王保树所言:“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了许多新的融资形式,对于这些新的融资形式,在法律没有作出禁止规定的情形下,应该允许存在。对于其中出现的问题,刑法未明确规定前,不必比着葫芦画瓢,往某种罪上靠。因为这样做,是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至于需要立法规范,那是立法问题。在没有立法规定为犯罪之前,则不要推定为某种罪。”(此话发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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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6* 于2007-09-07 发表评论: 我也有同感!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想着广大人民的,是从人民利益着想,书记也是站在老百姓的利益想的,可能是下边的人慌报军情,别有用心,我们大家要多反映真实情况让政府领导知道,海天是冤枉的,王希田是冤枉的,海天的项目,投资是政府支持的,政府领导不能不考虑当时的历史背景,而芒目恶杀一个有发展的,政府支持过的民营企业,会对政府有多么不好的影响。书记请您到海天来一趟,看一看哪么微服私访呢,您会看到海天(新龙化工厂)是一个多么好的一个企业呀!书记我们海天投资人求求您了,您救救我们这些您的子民吧!把海天扶植起来,为社会创效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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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70.3* 于2007-09-06 发表评论: 强权国家就这副德行,不使用法律而专门使用强权大棒,管你有没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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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8.62.9* 于2007-09-05 发表评论: 绝对的权力,绝对的疯狂,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吉林省政府应该给海天投资人一个合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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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6* 于2007-09-05 发表评论: 讲老实话,我也感觉这政府实在不该存在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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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9-05 发表评论: 不容否认的“海天投资”的真正原因 http://bbs.iyaya.com/62/736522.htm 我们现在是处在一个***法制社会,近日,北京召开两会,代表和政协委员们都在会上会下畅所欲言的谈论国事民事,充分体现出各级组织和领导都要本着党性的实事求是精神,面对客观存在的事实去处理问题,做为投资“海天”的我们也要实话实说,谈谈投资的真正原因,不能违心的为达个人目的,简单用个“上当海天”了,大轰一推了事,这样对谁都是不负责任。我们是2003年以后近三年来,海天的投资人数最多时的投资者,这些人的社会职业身份、性别、年龄之全面,我们最清楚,投资是有理性思考的,投资前是认真的进行考证的,当初就听说“海天投资”为什么没投呢,因为叫不准是否合法?2003年后,基于以下三点,便决定投了。 一、“海天集资”运行中,于2003年公安系统对其进行过审查,审查后,不但没定非法,相反“海天集资”更红火了,集资继续搞,参加的人明显增多了。为什么?因为大家放心了。公安审查后,肯定没问题。同时后来又经省、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注册了海天的汇正创业投资公司,“创业投资”是他名正言顺的职能,而且是经批准的合法化的。 特别是党政领导内参也作了肯定。《领导决策参考 》2003年19总第91期刊载的,大标题《金融改革对民营企业融资影响》一文中,第29页写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省体改委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民营企业吉林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抓住了这一政策机遇不放,活化融资渠道, 挖掘民间资本潜能,保障经委批准的年产3000吨叔十二碳硫醇技术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这段文字显然是对海天民间集资是正面加以肯定的,又可以看出“海天集资”不但群众知道,各级领导从内参上也早已知道了,不但没禁止,还正面加以鼓励呢,更让大家放心的投了。 而且,直到2006年的2、3月份,《江城日报》还连续刊载有关引导民间融资的报导。仅看2006年3月2日吉林市中小企业发展局课题组的一篇题为《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投融资领域 》中写到“2005年全市90%的中小企业都采用多种方式融资。同时,政府积极推动,设立以民间投资为主的投资担保机构和创办投资公司,推动产权交易,为中小企业直接投资开辟渠道,收到了初步成效……。” 回头看,这不更明确了嘛,海天的汇正创业投资公司,正是文中讲到的是政府积极推动创办的创业投资公司,为中小企业“海天”直接融资开辟了合法渠道吗? 不必再列举了,就是有了这些,我们对海天所讲的坚信无疑,而且确信“海天投资”是不违法的,于是先后向海天投资了,人也越来越多了。为什么同样的集资,而且进行这么多年,直到 2006年11 月21日 突然又违法了、查封了。三年前公安是怎么审的呢? 各级的公、检、法不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执行同一法律吗? 尤其最近《新文化报》3月2日也报导了“三年前,曾有人 向本报反映 ,其怀疑海天的融资,本报先后派出多名记者进行调查采访。……”调查完,不也没明确性质吗?不也是三年后的今天才大量报导其集资为非法吗 ?又让“海天”多骗了三年,又多骗了这麽多人,是谁的责任?只是“海天行骗”,我们这些投资者愚智吗?我们不相信政府、不相信“红头文件”、不相信党的喉舌正规的电视台、报纸,那相信啥呢? 二、“海天”是经吉林省、吉林市政府的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的民营企业。权威人士要说,“海天”就是以这合法企业面目出现进行非法集资的,那么我们要问:只批准不监管吗?事实证明了“海天”是一直被各级组织关注、扶持的。文件和领导指示太多了就不说了,就是光从给他的多种光环也太让人信任了,“海天”一直搞集资,然而公司和王希田被评为各类先进,为什么将一个违法的企业、一个犯法的人评为先进呢?是怎么评和审的呢?可能权威人又要说了“那是前任领导的个人行为”,这样说显然是不对的,因为那不是某个人搞的,而是各级组织评审的,不管前任的还是现任的领导都是经人民选出的,是代表党、政府、人民行使职权的。(当然腐败者除外) 三、“海天”的办公楼、工厂都座落在那。而且工厂被查封时,已进入“叔十二碳硫醇”的半成品生产,正因为生产了,查封时才发生停产中一工人死亡。股票在美国办借壳上市也是真的,王希田等人没卷款逃跑(现在逃人均是在查封海天中出现的)也是真的。 简单地将“海天集资”和其他非法集资案一样对待,那是不公平的,不能让我们心服口服。 《新文化报》3月2日(16版)报导“不久前省公安厅的一组数据可以看出:2003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立集资诈骗案64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17起,金额36亿多,被骗10余万人,案件呈逐年增长……”,“以10%递增的”。同报3月9日(14版)上的本报记者独家深度专访长春税务学院金融系付亚辰教授(付教授为吉林省金融协会副秘书长、吉林省投资协会常务理事) “记者:……,为何非法集资行为会如此频繁地发生?有如此多的投资人陷入困境? 付亚辰:首先,按照我国金融监管的制度,企业的任何金融行为都须经国家审批。而一些企业为发展需要大量资金帮助,又不足以通过审批,便通过民间借贷、内部集资等方式进行融资。由于国家对内部集资采取不提倡又没完全禁止的态度,一些中小企业在运作时,很容易将内部集资流向社会,最终发展成非法集资。……” 此类案件如此严重,为什么不去真正研究他的根源,要体现办案公平、正义、那就要真实。 真实才能公道自在人心。 大部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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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9-04 发表评论: 绝对的权力,绝对的疯狂,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吉林省政府应该给海天投资人一个合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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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9-04 发表评论: 希望有良知的媒体记者,网站,官员能来吉林看看真实海天.海天不是到具..投资人不是犯人,法盲.傻瓜.无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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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60.24.14* 于2007-09-04 发表评论:
我也有同感!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想着广大人民的,是从人民利益着想,书记也是站在老百姓的利益想的,可能是下边的人慌报军情,别有用心,我们大家要多反映真实情况让政府领导知道,海天是冤枉的,王希田是冤枉的,海天的项目,投资是政府支持的,政府领导不能不考虑当时的历史背景,而芒目恶杀一个有发展的,政府支持过的民营企业,会对政府有多么不好的影响。书记请您到海天来一趟,看一看哪么微服私访呢,您会看到海天(新龙化工厂)是一个多么好的一个企业呀!书记我们海天投资人求求您了,您救救我们这些您的子民吧!把海天扶植起来,为社会创效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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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9-04 发表评论: 希望有良知的媒体记者,网站,官员能来吉林看看真实海天.海天不是到具..投资人不是犯人,法盲.傻瓜.无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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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9-03 发表评论: 绝对的权力,绝对的疯狂,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吉林省政府应该给海天投资人一个合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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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9-03 发表评论: 我是一位投资人,坚信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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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1* 于2007-09-02 发表评论: 一会儿是“非法融资”一会儿又是“集资诈骗”,总之是先抓人,后安罪名——这就是吉林经侦对海天董事长及海天公司的违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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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1* 于2007-09-02 发表评论: 吉林经侦这是怎么了?怎么可以在百姓身上榨取钱财?真的不敢相信?、!他们还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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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60.24.14* 于2007-09-01 发表评论: 人民中国维权网刊登的:吉林民企“海天”为何遭受灭顶之灾?的专题报道太好了,用有力的事实和证据,证明了海天的项目,和他的运作都是在政府部门的监管之下所进行的!那么政府部门对海天案的做法,不值得再好好地考虑一下吗?有错就改是我们党的一贯做法,才能赢得百姓的信任,请政府高官领导慎重对待,妥善解决,现在的百姓不是靠压服的,是懂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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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9-01 发表评论: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人给海天投资呢?不就是听政府的话,振兴东北老根据基地,发展吉林,繁荣东北,亲眼看到《吉林日报》《江城日报》的大力宣传,政府的鼎立支持,并给海天解决水.电等实际问题,一路开绿灯,吉林省.市领导陆续去海天视察,中央电视台二套节目播放海天发展的情况,还有《党政内参》里有南方跨海大桥是民间融资,北方是海天用民间融资。这是铁的事实证明百姓给海天投资是正确的。四年后的今天,海天正是收获的季节,为了国家,为了振兴吉林这块肥沃的土地,为了上万个家庭不倾家荡产,希望政府一如既往的在扶海天一把,送海天一程,帮助海天贷款让新龙化工厂从此转起来吧!只要政府帮忙,海天定能腾飞,决不会让政府失望,这是广大投资者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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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60.24.14* 于2007-09-01 发表评论: 人民中国为全网刊登的:吉林民企“海天”为何遭受灭顶之灾?的专题报道太好了,用有力的事实和证据,证明了海天的项目,和他的运作都是在政府部门的监管之下所进行的!那么政府部门对海天案的做法,不值得再好好地考虑一下吗?有错就改是我们党的一贯做法,才能赢得百姓的信任,请政府高官领导慎重对待,妥善解决,现在的百姓不是靠压服的,是懂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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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8-31 发表评论: 中国人以没有道德,想有人希望中国回到清朝末期。。。大部分人都反感共产党。。。反感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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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8-31 发表评论: 透过吉林海天案就可以窥见当今的政府的执政水平.---可悲!老百姓最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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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8-31 发表评论: 我是一位投资人,坚信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历史不会永远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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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8-31 发表评论: 没有取完证,没有起诉,没有审判,就用一张通告,三个红戳,给海天案就定了性,那国家还要立法干什么???还要检察院,法院干什么吗???我们是谁?是人民警察!不是黑社会老大!!!想咋整,就咋整无所顾及。这不就跟两个小孩吵架,没理就出手打人,打服为止,一个道理吗?另外,我们的有些做法更是不可取的:查海天的经济问题,抓扑王希田等人,是在夜间行动的,明明知道那个时间人都在家里,为什么还要对新龙化工厂下手?那是个生产单位,是受法律保护的,难道策划行动的人不知道吗?我们深更半夜的闯入已经开车,进行试生产的化工厂,凭的是什么理由?那是化工生产重地,闲人不得进入的地方,知道不?我们凭什么封人家的班车?有什么权利不让工人乘车上班?我们的这些行为,是否客观地起到了破坏生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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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8-31 发表评论: 中国的老百姓活得可真不容易啊,而吉林海天公司的投资者们活得就更艰辛,更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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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8-31 发表评论: 吉林省政府居然和普通善良的老百姓耍起了诬赖,耍起了流氓,这哪里是人民的政府?!---我建议把人民去掉,应该改成流氓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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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8-31 发表评论: 2007年8月25日下午,北京的律师与海天公司一部分投资者在吉林见面了。见到北京的张律师及他的助手,就像见到久别重逢的亲人,人们致以热烈的掌声和衷心的问候,不少人当时就掉泪了。在场的投资人,差不多都是中老年人。看着站在眼前的和蔼可亲的张律师,他们千言万语涌上心头,纷纷拉着律师的手,话未出口,已经泪流满面。九个月的煎熬,二百七十个昼夜的憋屈,他们恨不得一下子全向亲人倒出来。他们要请张律师替他们讨回一个公道,他们要用自己的真情换取律师的真情:为了自己的权益,为自己的家庭,也为全体投资者。他们哭着,哽咽得讲不出话来。几次三番,投资者们给张律师跪下,只听得哭声一片;哭声里夹带着他们的恳求,他们的心愿。律师非常感动,多次请求大家不要太激动,不要下跪。他请大家保重身体,请大家起来。他表示一定为海天打好这场官司,他的眼眶里这时也满含着泪水。是的,此时此刻,不管什么人,不管他经历过什么,见到这样的场面、这样的情景,他肯定都会潸然泪下。这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幕,我深深遗憾给海天安罪名的人怎么没看见,他要是在场,他也会为之动容!这就是我们的投资者,有这样的真情,这样的实意,这样的行动,我想不管什么人都会被他们所感动。海天公司能有这样的投资者、这样理智的人群,是海天不幸中之大幸!如果王希田知道的话,我想他一定会感动得落泪的。写到这里,我已然写不下去,眼泪在管不住地往外涌。我要说,投资者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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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8-31 发表评论: 我实在是痛恨这个政府----动不动就把法律视为儿戏搞什么不伦不类的(金融)严打,更让我深恶痛绝的是吉林省政府在这次所谓的严打中用尽其极的卑劣手段污蔑中伤吉林海天公司,甚至穷凶极恶地在07年的大30就张贴出一篇未经检察院检查及法院审理关于海天违法犯罪的定性通告,可见这个吉林省政府的卑劣程度!简直卑鄙的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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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8-31 发表评论: 绝对的权力,绝对的疯狂,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吉林省政府应该给海天投资人一个合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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