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八督察组最近在山东督查时发现,山东临沂市沂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存在自定规则、变相收费的问题,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必须使用印有编号的照片,否则无法办理登记手续。
民政局登记婚照需“编码” 隔壁拍照服务“一条龙”
9月9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八督察组工作人员来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据一对新人介绍,婚姻登记处要求使用带编号的照片,否则不给办理登记手续,但是这个编号只能在登记过程中才能获得,这也意味着,照片只能临时打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这对新人,在隔壁的婚姻服务中心就可以打印带有编号的照片。
为什么有些地方不需要拍这种照片呢?婚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一个地方一个政策。
据群众反映说,没听说有这样的国家规定,婚姻登记处也无法给出沂水县这方面的政策文件。
沂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刘茂祯介绍,照片底下打上编码是为了防止照片脱落,不强制群众打印带编码的照片,大家如果自己带来没编码的照片也可以用。
婚姻服务中心在收取照片打印费以及其他费用时 不给用户开发票
督察组发现,2016年2月至今,婚姻登记处所有登记材料使用的都是带编号的照片,另外,婚姻服务中心在收取照片打印费以及其他费用时,不给用户开发票。督察组进一步了解发现,这家婚姻服务中心的财务居然设在了隔壁的婚姻登记处,而婚姻登记处在2017年购买了发票,两年来一张都没有开出去。
违规收费获利百万 相关责任人遭追究
督察组调查了解到,从2015年1月到2019年6月,仅这一个小小的编号要求,就为婚姻服务中心带来了上百万的收入,督察组认为,婚姻登记处提出结婚登记证照片要带编号,并提示新人去旁边这家婚姻服务中心冲洗35元一张的编号照片,这属于自定规则、变相收费,两家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沂水县民政局,对此负有监管职责。
沂水县表示,对于督察组督查的问题,立即整改。
目前,沂水县民政局已安排专人在婚姻登记处提供免费照相服务,并取消了照片印编号的规定,同时沂水县纪委监委对此事进行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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