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会籍顾问公司经营者串谋使多名香港赛马会(马会)会员,收受一笔六十八万元贿款的部分款项,以协助一名人士申请马会赛马会员会籍,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昨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十六个月。 韦骏锋,五十三岁,傲群会籍有限公司(傲群)经营者,早前被裁定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法官林嘉欣判刑时称,被告在案件中扮演重要角色,没有被告的参与,有关勾当未能成事,倘若有关交易完成,他会被判监至少两年。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是傲群的经营者,该公司是一间协助客户申请本地会所会籍的顾问公司,有关会籍包括马会会籍。
马会赛马会员会籍及/或全费会籍申请人须从打算提名他/她的遴选会员获得申请表。有关申请须分别由各一位遴选会员提名及附议,并由另外三位全费或赛马会员支持。
马会严禁其会员就提名、附议及支持会籍申请的相关事宜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至七月十四日期间,与一名称为「莫先生」的男子及一些身份不详的马会会员串谋,使该些会员从一名称为「明哥」的人士接受一笔六十八万元的部分金额不详款项,以向「明哥」提供马会赛马会员会籍申请表,以及在提名、附议和支持「明哥」申请马会赛马会员会籍一事上予以优待。
廉署接获马会转介的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马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林芷莹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红维及谢旭桦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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