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6日,中国舆论监督网报道了《吉林开门招商 白城关门“打狗”》 讲述河北商人任富群在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投资办厂的悲惨遭遇。
2003年10月20日,吉林省委政法委针对任富群反映的问题做出了调查报告,省委书记王云坤在报告上作了批示,调查结论认为:白城市洮北区法院受案外因素影响做出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决,没有依法办案。白城市洮北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借助企业内部矛盾,人为将此案的争议问题复杂化,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并建议白城市委责成有关部门督办此案,必须依法尽快公正处理,确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近一年时间里,市委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做了大量工作,但都无济于事,任富群的工厂还是被洮北区法院强制执行给了洮北区工业总会。
报道说:其实洮北区法院对于任富群案件也产生了分歧,如果是依法判决,那么工厂就应该还给任富群,而他们却做出了相反的决定,该法院的审判员石平在接受吉林省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说:我坚持我自己的意见,这个案子我认为:一是诉讼主体不应该是工业总会,原来收购协议约定,任富群三个月之内要是不开工可以收回!但是人家已经投入开工生产了,人家没违约,你凭啥要收回呀。这是政府干预的结果。我们合议庭三个人的意见是一致的,第二次合议庭开会,我说我还是那个意见,他俩说了审判委员会的意见,那我说我还坚持我的意见,少数服从多数嘛,完了提交审判委员会,就这么定的,就判你输,那不是合议庭的本意。
两级法院都判任富群败诉,任富群再次上访到了省政法委。在省政法委的的关注下,吉林省高级法院先后召开了两次听证会,但终因洮北区政府的幕后工作“成绩卓著”,任富群的申诉被驳回了。
2005年的春天,任富群上访来到北京,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两位副检察长看了他递交的材料先后做出批示,交由吉林省检察院处理。
吉林省检察院在接到批示后,展开了案前调查,然后向分管政法的省委副书记唐宪强作了报告。
2006年2月15日,省委副书记唐宪强做出批示,由省政法委、省检察院组成联合工作组前往白城调查。
联合调查组把调查结果向唐宪强副书记做了汇报,唐宪强副书记再次批示:由省政法委会同省检察院协调解决。调查组再次来到白城,经过协商决定由白城市政法委负责协调此案,在工作组就要离开白城的时候,负责接待的白城市委副书记杨亚杰对工作组的领导说:“放心吧,我们决不让投资者吃亏!”
白城市政法委先后召开了7次协调会,任富群做了很大让步,但洮北区副区长桑玉生开出的条件让他难以接受。”任富群说:桑玉生让我拿出停产7年所发生的150万元费用,另外要我拿出停产7年的职工三项统筹和保险费用,总共合计近400万元。这是极不合理的,因为造成停产的原因是洮北区政府和工业总会,凭什么要受害人承担不利后果?
任富群看着原来的厂房,如今满目疮痍,机器设备已经被他们卖光,原先埋设的地下管道和电缆线也被挖出卖掉。他无暇顾及这些,他需要的是政府的依法行政,需要的是司法机关的执法为民,需要的是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能够得到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不被歪曲使用。
省委书记的正确批示在白城市遭到冷遇,在白城这个地方,政府、司法机关都成了土皇帝,党的纪律、政令、法律已经被忘却,此种结果令人不寒而栗!对此,吉林省委、省政府应派员及时处理此案,以此为例对全省党政司法机关进行法制教育。为了加强党政机关的诚信建设,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规,防止类似的恶性案件再次发生。
中央领导多次指示: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 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制约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深入推进司法工作机制改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政权的高度, 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自觉地把各项工作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中来考虑和谋划,依法公正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努力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确保司法权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运行。要从源头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认识人民群众对公正执法的期盼,确保执法权力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正确运行。
吉林省政法机关领导班子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应坚持依法办事的水平。国家制定法律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每个人都适用法律,而适用法律的目的就是“司法为民”的指导原则和司法效果,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才是司法的最根本目的,如果都象白城市二审法院枉法裁判,又何谈司法公正。
编辑: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