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内乡县地处豫皖结合部,是南水北调工程中段源头,水质问题事关京津冀豫上亿群众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是群众最关心的民生大事。侦查监督如何更好落实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以绿色发展为主题”指示,既低碳排放鼎力服务经济发展,又使水更绿山更青,为民为到点子上?内乡县检察院坚持“四化”做了有益尝试,结合工作实际,笔者浅谈几点认识。
创新保护措施制度化。我国地大物博,23个省、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和5个自治区的自然生态环境不同,从而运用侦查监督为绿色发展低碳排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措施也不尽相同。内乡县检察院结合县域实际,查漏补缺,创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措施并狠抓制度落实。这既是认真落实习总书记“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指示,也有利于生态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由此,该院牵头,召开由县法院、县环境资源保护局等十个执法单位参加的座谈会,总结了过去保护生态环境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查找了存在的法律法规设定层面、执法实践认知层面、有效证据获取层面三大类9个主要问题。如矿产开采,由中央或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审批,但矿产开采必然涉及占用或毁损林地,而法律规定占用或毁损林地由中央或林政部门审批。林政部门审批的前提是“必须取得矿产开采许可证”,无此许可,林政部门一律不受理审批也不会批准。但完全拿到上述“两证”,少则半年,多则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实践中,矿产开采申请人往往仅仅只拿到矿产开采许可证,就开始生产,毁损林地。这种法律法规设定,被动造成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不利于经济发展。为堵塞该三大类9个漏洞,从根本上扼制破坏生态环境案、事件发生,该院根据座谈会精神,依据《刑法》、《环境保护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侦查监督工作实际,与前述十个执法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该《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确定了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的职责和分工,指明了工作重点,细化了案件移送与侦查监督,以及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范围和时间,严格了证据收集和适用,调动了行政执法机关保护生态环境责任感和使命感,避免了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保障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有序运作。 2018年以来,该院通过侦查监督,公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20件,155人均受到不同刑期的刑罚,做到了件件精公诉,案案不枉纵。
“打堵修”立体重拳规范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绿色发展低碳排放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取得明显成效,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仅秸秆禁烧一项,《人民日报》2020年9月16日讯,黑龙江省2019年至2020年就问责340人,拘留601人,罚款超四千万元。侦查监督服务绿色发展低碳排放的严峻性,促使内乡县检察院进行探索。该院在完善上述《意见》后,咬紧侦查监督“打堵修”三结合制度:
一是“打”,严厉打击水质、空气、土壤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仅2020年就通过提前介入等侦查监督手段,审查起诉103案133人,有31人受到刑事法律制裁。 二是“堵”,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放在宣传教育、源头扼制此类案、事件件发生上。如该县马山口镇朱庙村张某等3人预谋,在禁猎的山坡耕地边设置电网,猎杀一只野兔涉嫌犯罪一案,主管副检察长袁伟带领干警,到案发的深山腹地公开宣告“因其自首且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因猎杀一只野兔涉嫌犯罪的3名被不起诉人,以及当地政府、该县森林公安局、周边百余群众旁听了宣告。检察官现场针对群众中“猎杀一只野兔咋就涉嫌犯罪”疑问进行释法解惑,旁听群众纷纷表示今后再不会非法捕猎了,杜绝了该区域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案件发生。
三是“修”,努力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如该县板厂乡村民吴某没经林政部门许可,擅自在自留山上滥伐林木6.1立方米涉嫌犯罪一案,该院审查起诉时,责令其在同一地段栽植2倍被毁树木棵数并保证成活,作为量刑建议减轻其刑罚的一个情节。据统计,该院受理的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已呈下降态势,被毁的生态环境有三成已得到修复,有五成正在修复中,修复工作初见成效。
点亮农民希望之灯常态化。我国是农业大国,14亿人口中九亿是农民。侦查监督服务绿色发展低碳排放的的首要任务就是保障国计民生。该院对以经营牟利为目的、破坏生态环境危害后果严重的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提起公诉;对确有悔改表现,并积极修复损害环境的,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实现了打击和维稳双重目的。如新冠疫情后期复工复产关键时期,该院审查起诉某民营企业法人魏某非法占用42.19亩土地、破坏生态环境一案。单纯公诉,企业将停工停产,不仅该厂167名农民工将失业,而且其中50余名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以及已经彻底脱贫的27个贫困户将再次返贫。经进一步深入了解,该企业采矿权是经公开竞标取得,已经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并通过了省级环评、安检等绿色发展考评验收,各项手续齐全。其所生产的建筑石料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为省内外公路、建筑等重点项目提供材料。“一厂停产多企停工”,在该院监督指导下,该厂积极申请补办土地使用手续,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补救。省林业厅批复:同意该厂用地。经院检委会研究决定对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挽救了一个企业,使167名农民工顺利返岗。侦查监督灵活适法这一举措,直接惠及周边24村万余农民,在四个用材企业务工的200多农民工也间接得到实惠,获县人大代表“点亮农民希望”一致好评,省、市检察院领导称赞该院助力“六稳”、“六保”。
拓宽侦查监督渠道智慧化。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侦查监督提供了诸多便利。该院牵头出台的上述《意见》,强调“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运用平台实现涉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通过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专门研究,解决案件办理中遇到的行政执法与司法实践问题。”该院利用共享平台“大数据”分析、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综合研判,发现监督线索,突出监督重点,紧盯问题严重的案件、领域、区域,重点加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水、空气、土壤等领域的监督工作。处理好类案与个案、大案与小案的关系,既办好一个案件,又加强对类案的监督,解决类案背后隐藏的深层次问题;既重视办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小案,也善于从小案入手,办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共享信息平台建立以来,通过“大数据”分析和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发现监督线索52条,29次口头或书面提出检察建议,7次约谈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4件,避免了2件以罚代刑案。
作者: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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