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资深很浅的小警察,本来是没有资格参加你们的讨论的,但我很同情广大投资者的处境.做为自己的钱,自己有权选择它的去处.单纯就投资来讲没有错,更没有罪.你们没有把血汗钱存到银行去赚取那连值都不保的微利,我认为无可非议.投资有风险,我想大家都知道.敢于承担风险赚取高利,这种胆识是令人佩服的.这是你们的权利.在金融垄断的年代这种做法是不行的但是,打破金融垄断势在必行.历史将证明投资没有错.我不主张说假话,因为说假话会被揭穿的,追究起来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尤其是白纸黑字发表出来的.海天案现在看已经不仅涉及国内许多地方,也涉及到了南韩,日本,美国等地.我认为本来是一件简单的融资_投资经济案件,经过四个多月的侦查变得复杂起来了.就我了解新龙化工厂不是道具!这是真实的,从买专利到试车,每一步都有据可查.试车出来的样品,是吉林104厂丁苯橡胶车间化验室化验的,出据了达到国际进口产品标准的化验单.你们还有允许试车生产一年的批文,如果不被查封,06年11月底就可以试生产了.这笔损失是让人心疼的!!!现在就是没有钱进原料,我不明白股东们到现在为什么不把钱拿出来投到工厂去呢???就股票上市一事,真假也都是心知肚明的,但是,要是这么长期拖下去,真的也拖黄了.这么做对国家,对吉林省,对投资者都是绝对不负责任的.我不明白的是,我们警察究竟是在对谁负责???为什么不能好话好说,好事大家办,都去努力呢???要想查请王希田是很难的,王希田原有资金的底数你不知道,也不可能让你知道,因为那是他的商业机密.再说融资过程中,他不可能管得太细,他只能砍块,其他都是股东操作的事广大投资者根本不知道详情.所以怎么能登记得清楚呢?第一次登记说根据登记情况还款,没兑现.第二次登记还说啥呢?不是越登越被动吗?让我们这些小警察怎么和投资者说呢?我们现在用得着在这方面花费这么多的人力物力吗???就拿长春3号人物陈静投案自首来说,她讲的都是真的吗???,我怀疑!!!从06年11月21日晚算,到现在已经快四个半月了可谓时间不短了,从当天晚上我们出师就不利,第二天下午工厂陈生就死了,跟我们进工厂没有关系吗???嘴再硬,也逃脱不了干系呀!因为当时有一系列活动,有很多人在呀.查海天经济案,去工厂干什么?再说想了解案情,封财网有什么用?投资者有发表意见的权利呀!不可思意.春节过后小报记者胆都挺肥,真假情况都敢写,都敢报这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利惑众吗?这要是认真追究起来,可比查海天容易得多了,是要负责任的.用了这么长的时间,动用了这么多的人力,物力,检察院还没有起诉,说明了什么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