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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天事件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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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作者: 200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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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每一项科研成果、一项发明,都是先在试验,试验后在经过中试(中试主要是为了取得相关的技术数据--也就是软件包),才能连续化大生产,而海天公司为了更完善此项目,在工厂又建立了一套中试装置,是根据大生产的反应器(516根裂管),工艺流程及流量来进行试验,工厂只是用反应器其中的1根裂管的流量来检验(包括催化剂,都是工厂自己研制开发出来的),也就是为什么经侦所说的每天只能生产1-2公斤的产品了。化工学院也是在同样的中试进行试验后,出来的科研成果。 经侦部门所说的我们生产出来的东西缺几道手续,中试都没有,只有试验室,请问缺什么手续?试验室与中试装置又如何去区别?经侦所说生产就是赔钱,说白了就是道具,只能试验出少量产品而已,对这种说法,我们这样认为现在物价增长,国家提高工资,同样道理,水涨船高,化工行情随着市场变化,都是忽高忽低,最高时在2006年一段时间买到29000元,利润在10000元左右,请问利润空间少吗?当然也有低的时候,但总不能拿最低的价格来衡量一个产品的价格,如果你上市场买菜,今天买是1元1斤,明天买是7角钱,后天买是1.5元1斤,同样的菜为什么几天价格不同,我想大家都会明白,化工产品也是这样。 每一项化工装置从建设到试车,需要几个月的调试,最后在达到连续化生产都要有一个完整的过程,才能达到我们大生产设计的产量,就象是栽一棵果树,是需要时间的,才能结出果实。说工厂装置生产不了产品的说法为什么试车时我们已经生产出近3吨产品,这足以说明工厂的装置是可以生产出来产品的,我们在试车前,只买到32吨原料,原因是大庆黑石化,在我们建厂时,与他们签合同,可供给我们1100吨原料,但他们在2005年因其他原因工厂停产,因而影响了我们原料的来源,为了打通整个工艺流程,为工厂连续化生产做准备,在只买到少量原料的前提下,也可以试车,在试车过程中,我们只能开一台反应器(工艺装置有4台反应器),它一台反应器是中试装置的516倍产量,原料少,在加上运行当中,设备、管线里面必须有足够的原料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才能出产品,我们只是生产出少部分产品,还有剩余产品没有提取,物料都在设备和管线中,这就是为什么市政府成立特别处理小组,在海天事件后,来工厂处理设备及管线物料,进行装桶、置换的原因。 又一说法说机器空转,包括省市领导去也看不明白,这句话,把领导都看扁了,看低了,拿现在的领导来讲,市长是从吉化出来的,什么不懂!他的助手更是行家,还有市政府管理化工行业的秘书长,哪一个不是懂行的人,且不说懂与不懂,单说传动设备,它是根据设计的工艺流程流量,都是通过实际计算出来的结果而设计选定的设备,不是随手而拿,张口就说的设备,懂设备的人都知道,设备空转,意味着什么?最大的可能就是小孩儿的玩具,才能这么做,设备空转,如果里面没有物料介质运行,开一台、烧坏一台、损失一台,而新龙化工厂的设备都是先进的设备,价格非常贵,在设备说明书上,明确说明--不可空转,说设备可以空转,让不明白的人看,照这样来讲,来工厂考察的各部门领导不少,工厂得准备多少台设备来替换?其他的话不用多讲,大家都清楚了吧! 至于海天公司股票的事,我们问过王家,他们家里有人也购买了,可以把股票拿出来看,大家都记得,我们在公安机关登记时的情况,只是把股票的复印件给了他们。 关于工厂产品质量是不是合格的问题产品出来后工厂化验室已做了分析化验,为了更准确的验证产品质量,找到吉化有机合成厂橡胶车间分析室,他们用“叔十二碳硫醇”产品,选择他们做瓶聚合试验,这种试验是检验一种产品能否用到他们的产品中的方法,试验结果(对照国外同类产品技术使用指标)只有一项没有达标,色度过高,对使用厂家生产不同颜色的产品而言,也可以使用,不是色度过高就不能使用。色度过高问题,主要是在原料购买时,由于存放时间过长、氧化问题,原料购进来时,色度就高。举例说明,我们用的十二烯原料,应该是象水一样,清澈、透明的无色液体,而我们进来的原料就象我们食用的带颜色的醋一样,这是其一。其二就是试车时,设备以及管线中,有可能在死角吹扫不到的地方,存有铁锈类物质,才会造成产品色度过高的评价,在这方面,只要我们把住原料色度关,开车时先对设备以及管线先进行假物料运转,是完全可以避免色度过高的因素,拿产品色度来衡量一个产品的质量,是缺乏说服力的。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很容易处理、解决。 编辑: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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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龙厂和叔十二碳硫醇项目的..   对诋毁新龙厂生产能力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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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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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58.244.1* 于2008-03-05 发表评论: 看了吉林海天的案子我真不明白,现在这个政府到底是一群什么鸟人在执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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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37.197.* 于2007-11-16 发表评论: 傻蛋们有钱就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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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70.3* 于2007-10-31 发表评论: 全国人民支持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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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8.17* 于2007-09-21 发表评论: 此案又在声市两级政府间,检察机关和经侦间拖来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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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62.* 于2007-09-21 发表评论: 我会再投资几千圆[无利息]。帮助工厂其实就等于帮助我们自己,我们一定要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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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62.* 于2007-09-21 发表评论: 从法制到法治,一字之差,我们中国走了20年。从书上的口号,到治国的工具,再到信念的约束,法律的完善,要真正渡到法治的彼岸,中国又将走多久?海天案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了近九个月。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真是令国人震惊?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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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9-19 发表评论: 时间就是最好的证据,时间是证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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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9-18 发表评论: 我会再投资几千圆[无利息]。帮助工厂其实就等于帮助我们自己,我们一定要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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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8.68.2* 于2007-09-18 发表评论: 我会再投资几千圆[无利息]。帮助工厂其实就等于帮助我们自己,我们一定要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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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8.68.2* 于2007-09-18 发表评论: 时间就是最好的证据,时间是证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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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8.68.2* 于2007-09-18 发表评论: 吉林省强权自始至终都在犯罪 是上届的中共吉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吉林省省长。很清楚吉林海天是上届吉林省、市两级政府鼎立支持的重点培养和保护的民营科技企业。但是,作为这届新任的省委书记,应该下令慎重侦察的命令,反而下了严办的命令,这已构成严重的渎职罪!为了自己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不顾一切的一棍子打死吉林海天。很有前途的无辜的吉林海天被卷入了政治旋涡,吉林海天就成了强权的政治牺牲品!这更是严重的政治犯罪行为!下令严办吉林海天以来,强权和强权的公安经侦自始至终都在犯罪! 1) 下令严办吉林海天是犯了严重的渎职罪 。 2) 强权动用全省的舆论工具做造假的宣传,犯下了渎职罪和欺骗罪。 3) 强行停产正在生产的化工工厂。 4) 停产过程中死了叫陈生的一名工人。化工厂是不能随便停产的。但是,强权为了一棍子打死海天,还是强行停产了。在无秩序的停产过程中死了一名叫陈生的工人。事故发生时,经侦已把公司的车辆全部扣押,但是,警车在现场,用警车可以把陈生及时送往医院,死亡事故也可以避免的。我们在这里抛开一切,就论警察的职责。警察的职责是什么,就是保护百姓。人要死了,还不抢救,有这样的警察吗?这样的人能配做警察吗? 5) 陈生死后,怕家属闹事,经侦强迫王喜军赔偿给家属20万元。 6) 发布了连侦查吉林海天的普通警察都认为违法的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人民法院联合通告。 7) 散布叔十二碳硫醇是实验室产品的欺骗罪。 8) 吉林化工学院某领导很清楚该单位的发明人薛连海和黄文焕连续法生产叔十二碳硫醇装置的可行性研究已取得成果,还知道海天公司已经在2005年底试车成功叔十二碳硫醇。但是,强权公安经侦的威逼下,却否认了已成功试生产的自己单位的科研成果。可见,强权的不择手段的恶毒性。 9) 工厂是道具的欺骗罪。 10) 股票在美国上市是骗局的欺骗罪。 11) 诬陷王希田赌博的欺骗罪和诬陷罪。 12) 很多股东和投资者的自首和逼供登记的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公安经侦说 “王希田都枪毙了”的话和拿他们的子女工作岗位来威胁的。 13) 封闭《财网》。为了更好的配合一厅、二院通告,为了封锁消息,为了更好的震慑海天人,为了更好的违法的逼供登记,吉林经侦2月15日封锁了当时海天人唯一申冤和发表自己看法的网站—《财网》。(一厅、二院通告是2月16日发布的) 14) 扣压手续不全,被扣压的东西随意己用。 15) 乱罚款的越权行为。 16) 罚款开白条。 17) 被抓人遭到非人道主义的折磨。(1)通化投资人陈树良患有糖尿病,被拘期间吉林经侦人员限制其服用家属所送药品,导致病危。 (2)投资人张义堂被抓后一只眼睛失明; (3)吉林大学化工学院退休冯教授(女),办案人没办理任何手续将其非法拘押14天,因其病重休克在被迫交纳一万元保证金后将其取保候审; (4)长春投资人赵东升在看守所被同室犯罪嫌疑人重伤,而看守狱警并不制止。 18)把资料递给人民代表。召开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时候,海天人把海天资料递给人大代表,希望代表反映情况,代表害怕不敢接收资料。 19)冯建新说,“海天人死的越多越好” ,“王希田不死,我就得死” 20) 被抓人出监狱的时候,钱包里的几千元不翼而飞。 21)威胁逼供崔有志,(海天副董事长,已被捕)让他交代30多万存折密码。崔有志的存折经侦有权冻结,无权使用的。无权使用,要密码干什么?现在谁知道这30多万的去向。 22) 没收新龙公司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23)有人在海天公司拉走4车东西。 (明抢、强抢的事情比比皆是) 24)经侦支队扬队长在海天办公楼的2楼里安排了自己的亲属值班。 25)经侦在光天化日之下占领海天办公楼。 26) 吉林经侦逼供登记的“吉林海天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调查表”是违法的。 27)逼供登记是强权手里的唯一的所谓“海天犯罪证据”。这个逼供登记是连登记的表格都是违法的。这不是为了登记,而是为了定性!这不是为了返还投资者受损失的钱,而是为了收集到强权手里的唯一的所谓“海天犯罪证据”。这个逼供登记是《一次,两次,改了三次》的登记、列表登记、代替登记、强迫签字登记和地方经侦为了完成任务而勉强填写的登记。这个登记是彻头彻尾的违法的逼供登记! 28)8月17日吉林省公安厅发布了 “海天案”涉案金额达18.87亿的消息是又是一个欺骗。18.87亿,这个数额是挺荒唐的。严办吉林海天一开始,吉林公安搬走了海天公司的“财会”,经过查帐以后,公安说,海天公司涉嫌金额达5亿,滚动资金说的最多的是20亿。我们想5亿和20亿(其实滚动资金是很难计算的)是比较准确的。那么,整整过了8~9个月以后,吉林省公安厅发布海天涉嫌金额高达18.87亿,根据是什么?是凭空捏造的呢,还是不要脸的把滚动资金说成涉嫌金额呢,还是《一次,两次,改了三次》的登记、列表登记、代替登记、强迫签字登记和地方经侦为了完成任务而登记的数字的总和? 29) 公安超期侦查。5个多月的时候,一名参加海天侦查的普通警察都要求结束的案子,拖了漫长9个多月,还不知道拖多久? 30)清楚的知道海天公司是民营科技企业,叔十二碳硫醇是高科技的、国内空白的精细化工产品,新龙化工厂已试车成功该产品,海天公司股票即将在美国上市(严办海天以后,很多股东和投资者的共同努力下已完成股票上市)的情况下,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创造了“输赢论英雄”谬论。还是学者出身的政治家呀,干什么都找理论依据。别人都说“发展是硬道理”。呢,歪曲了这一真理,提出了的政治野心谬论,就是“输赢论英雄”论。提出“输赢论英雄” 谬论的目的是为了一棍子打死吉林海天的理论依据。也就是说,海天想要“发展”也不行,海天翅膀硬了还是小孩,不是英雄,我随意摆布,我打死“发展”中的不是英雄的吉林海天,就是活该!好阴险呀!好恶毒呀!海天真冤枉啊! 31)因强权欺骗中央,公安部的A级通缉令里写了错误的陈述。公安部对沙莉的A级通缉令里有吉林海天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错误的陈述。吉林海天没有非法集资,吉林海天是民营科技企业,是创新的、代表新生事物的民营科技企业。她的融资是代表了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光辉典范!如果,海天真的成了非法集资,那么,王希田是最大的受害者!政府给了王希田很多很多的荣誉,海天公司是吉林省政府鼎立支持的重点培养的民营科技企业。这么看来王希田确实干了糊涂的大事,这不是说明王希田干了苦笑不得的不可思议的傻事了吗?为什么这么漫长9个多月来投资者几乎没有说王希田是诈骗,没有说海天公司是诈骗,而是说政府诈骗投资者了呢?这个不就说明问题了吗?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就是政府诈骗了投资者!不,强权在整死海天投资者! 强权所做的一切都是逼供的、违法的、欺上瞒下的。强权自始至终都在犯罪,没有一样是合法的,全都是违法的!强权的所作所为破坏了吉林和谐,破坏了全国和谐(投资者在全国),影响了国际(美国人占有海天股份的23.5%)。强权强迫数万海天人妻离子散、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我们海天人强烈要求党中央罢免的吉林省委书记的职务,强烈要求党中央取消十七大代表的资格!胜利一定属于海天!200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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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9* 于2007-09-17 发表评论: 一定是在沉默中爆发 那些违法办案者才会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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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1* 于2007-09-17 发表评论: 一定是在沉默中爆发 那些违法办案者才会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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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1* 于2007-09-17 发表评论: 大家都累了,沉默了,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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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9* 于2007-09-17 发表评论: 人民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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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9* 于2007-09-17 发表评论: 人民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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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6* 于2007-09-16 发表评论: 我在这里奉劝吉林经侦,你们别在浪费时间了,就是再查办100年你们也找不到海天的罪证,因为,海天根本无罪/现在工厂最需要资金,如果海天需要的话,我会再投资几千圆[无利息]。帮助工厂其实就等于帮助我们自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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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9* 于2007-09-15 发表评论: 我在这里奉劝吉林经侦,你们别在浪费时间了,就是再查办100年你们也找不到海天的罪证,因为,海天根本无罪/现在工厂最需要资金,如果海天需要的话,我会再投资几千圆[无利息]。帮助工厂其实就等于帮助我们自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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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9* 于2007-09-15 发表评论: 从法制到法治,一字之差,我们中国走了20年。从书上的口号,到治国的工具,再到信念的约束,法律的完善,要真正渡到法治的彼岸,中国又将走多久?海天案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了近九个月。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真是令国人震惊?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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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8.16* 于2007-09-14 发表评论: 亡民说过它不喜欢负面报道,它需要大家夸夸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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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9-14 发表评论: 请让我们百姓就是要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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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9-14 发表评论: 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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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5.36.1* 于2007-09-12 发表评论: 从法制到法治,一字之差,我们中国走了20年。从书上的口号,到治国的工具,再到信念的约束,法律的完善,要真正渡到法治的彼岸,中国又将走多久?海天案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了近九个月。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真是令国人震惊?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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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9* 于2007-09-10 发表评论: 事实就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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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5.36.1* 于2007-09-09 发表评论: 吉林公安在查海天案是先定罪再凑罪证没有就胡编说工厂是假,上市是假的.几吨产品在那摆着.最近又中试,产品合格,你们还瞎说什么那?我们百姓不明白为什么人民的政府不为人民着想,却非让人民死你们才高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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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9* 于2007-09-08 发表评论: 还行最近讲真话的人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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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6* 于2007-09-08 发表评论: 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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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7* 于2007-09-07 发表评论: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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