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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让彭宇案一边倒?

文章来源:  作者:  2007-09-15

扶人却被判撞人 南京小伙好心没好报

 

南京一男子彭宇称因搀扶摔倒老太太,反而被告上法庭。昨天,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扶人却被判撞人 南京小伙好心没好报》判决书中还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两个月前庭审期间坚持“以后碰到这种事还会出手相助”的彭宇,在昨天走出法院大门时也没有了当时的坚决,“再不会这么冲动了。”他说。

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高呼:“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庭审现场

法院:从常理分析……

9页的判决书宣读了近半个小时。

法院认为,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老太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外,还有绊倒或滑倒等自身原因。

“事发地是人多的公交车站,视线较好,事发过程非常短暂,故撞倒原告的人不可能轻易逃脱。”“从常理分析,彭宇是第一个下车,其与老太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人者,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

“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的家属到来后,彭宇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的情形下,让其家人送其去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他并没有这样做,其行为与常理相悖。”

根据以上推理,在昨天宣读的判决书中,法院认定原告老太太系与被告彭宇相撞后受伤,而非其所称的见义勇为,据此酌定彭宇补偿45876元。

彭宇:宣判后当庭流泪

法官在宣读完判决书后即刻离开法庭,彭宇也随即被摄像机包围。现场一片寂静,众记者在瞬间竟没有人发问,只是把目光和话筒递向了埋着头的彭宇。

在一位女记者向彭宇发问后,彭宇用双手蒙住了脸,身体前倾,肘部撑在了被告席的桌面上,泪水从指缝里流出……记者的问题一个接一个,彭宇仅仅说了一句话:“判决结果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高式东律师在被问到如何评价结果时,用了“没有以事实为基础”笼统作答。

在庭审开始前,彭宇和律师高式东对判决结果的预计都比较乐观,“因为老太太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彭宇撞倒了她。”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法院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了认定和判决。

目击者:还有谁敢做好事?

此案唯一证人陈先生曾作证:“我没看到老太是怎么摔倒的,但看到彭宇走过去扶她,我也赶过去扶老太,后来我用手机给老人家人打电话,老太不停地在感谢我们。”但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先生没有看到老太摔倒的瞬间,所以就不能排除老太和彭宇相撞的可能性。

昨天,陈先生依然出现在旁听席上。“我万万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太出乎我的意料了。”陈先生的情绪甚至比彭宇更激动:“朋友们,”他大声对着摄像机说,“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事件回放

帮人还是撞人?

2006年11月20日上午9点左右,徐老太太在南京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时,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花费数万元医药费。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

彭宇则称,当天早晨自己从公交车上下来,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

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要求彭宇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今年7月,徐老太太向南京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

各方声音

网友:如此“常理”让人寒心

做出这一裁决的法官,似乎颇异于常人,因为他把彭宇当时所做的所有对老太太有利的行为,都按“常理”做了恶意的揣测。比如彭宇送老太太去医院,法官认为这正说明是他撞倒了老太太,否则这一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可以预期的是,这个判决一出,我们的社会无疑将变得更冷漠、人与人之间将变得更互不信任,人们对处于危难中的陌生人将更不敢伸出援手,因为未来如果一旦出现任何纠纷,你的一切善意的行为,都可能会被法官当成是有恶意的动机。

专家:造成很大社会消极影响

“再次听到这样的事,让我的心情很沉重!”

昨天,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李良玉表示,撇开法院的判决不谈,此前,事件本身及公众的反应,折射出人们之间存在的诚信危机。

这类事件不管谁是谁非,它造成的社会消极影响非常大,直接破坏社会的诚信危机。“但我们正渐渐地失去信任和同情心,这是非常可怕的。比如我们现在在街头面对需要救助的人时,第一考虑的就是对方是不是个坏人,怎样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最新进展

彭宇将在近日上诉

前天,彭宇已经明确表示不服判决,将在近日上诉至二审法院。袁胜寒律师表示,彭宇上诉时,可以就一审判决书中事实认定和法律分析两部分,做好充分的阐述。

综合南方都市报、南京晨报、现代快报、新华网

 

文章原址:http://china.reporter.blog.163.com/blog/static/35986603200781412930407/


  充当“保护伞”实施非法拘禁以案..      史上最牛的下有对策
相关评论:
IP:60.173.1*  于2007-09-23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好人做不得.老人如果也说了谎相信她的良心会受到遣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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