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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亿资产该归谁?

文章来源:  作者:  2007-11-01

海淀区玉渊潭经济合作社体制改革后

 

数百亿资产该归谁?

              

 ——北京海淀玉渊潭合作社社员维权调查之一

 

 

我们是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乡集体经济组织的社员,玉渊潭乡在集体资产处置及集体经济体制改革中存在诸多严重损害广大社员利益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我们发现玉渊潭经济合作社在资产清产、合作社社员代表的产生以及集体土地的处置等等诸多方面都存在严重问题,严重违反了国家与北京市政府的法律及相关政策,损害了已转出一万多社员的合法权益,我们多次向北京市有关部门及海淀区政府反映,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故向人民维权网投诉,希望将玉渊潭有关领导的违纪行为给予曝光。

——海淀区玉渊潭经济合作社社员

 

海淀区玉渊潭乡地处海淀区西南方,是解放后土地改革时周总理批准的全国三个一级核算乡之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以下简称玉渊潭公司)是原海淀区玉渊潭乡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管理者与经营者。总公司自成立以来,为为首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多年来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为改善玉渊潭乡的群众生活创造了优越的条件,为进一步适应改革需要, 经海淀区人民政府批淮,2004524,成立了北京市玉渊潭经济合作社,业务范围为综合经营与资产管理。

 

接到玉渊潭经济合作社社员的投诉,记者多次与部分社员代表座谈,并对他们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发现玉渊潭经济合作社在资产量化处置等诸方面存在着严重问题。

 

20028月玉渊潭公司以玉渊潭经济合作社的名义,依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02612《关于我区城乡结合部地区乡村集体资产处置及集体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原玉渊潭乡的集体资产进行量化处理,这次量化处理涉及到原玉渊潭乡19551月初入社及19561月初入社的老社员的根本利益。根据意见第四条笫(四)项:“在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除老股金外其他资产不进行现金量化,只量化为股权,” 这实际上严重侵害了老社员的根本利益,否认五十多年来这些老社员为玉渊潭乡的经济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社员们对这次量化表示强烈不满,他们说,“在玉渊潭落户的聘用人员、外来调进人都享受普通股权,他们有选举权,优先股却没有选举权,实际上意味着,玉渊潭的资本将成为个人的,资产量化实际上是量化成少数几个人的,例如,王俊峰20041月从海淀区人事局调到玉渊潭乡担任总公司改制办主任兼区改制领导小组副组长,其个人拥有合作社40万元股份;毕保林:京西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拥有合作社160万元股份;孙宝:东(西)联公司法人代表,拥有合作社110多万元股份……说明白了就是公司六大股东想瓜分玉渊潭数百亿资产。”

 

在资产量化前,玉渊潭经济合作社对集体资产进行三榜公布,但这三榜公布却暴露出以下问题:

      

一、严重瞒报漏报资产

 

玉渊潭公司成立于1986922日,在多年的经营中不断发展壮大,成立了众多的子公司及与其合资、投资的公司。据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给社员郭凤莲的《信访事项复核意见告知单》所述,合作社下辖125个单位,但合作社在3榜报表中却没有任何介绍其下辖单位的记录。这样的清产核资报表如何能令人信服?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玉渊潭公司对诸多公司具有股份,其中北京裕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产1000万,农工商总公司占50%;北京泽翼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产2000万元,农工商总公司占51%。

 

依据《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公布帐目,接收社员监督。但是该社却存在很多与《条例》严重不符的情况。合作社的十多名代表对记者说:“合作社至成立以来,除了公布的3榜内容不全的报表外,从未向广大社员公布过任何帐目。那么该125个单位具体是哪些单位?其下辖资产又有多少?是否还有其他遗漏公司?等等诸多疑问都因合作社违反《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使得数以万计的广大社员不得而知。若不查清合作社总共实际下辖多少公司(含占股权公司),那么说清产核资完成也就只是一句欺骗广大社员的空话、假话!”

 

记者在社员代表的引导下,实地对玉渊潭乡所属企业及地产进行了长达一周的调查,发现存在大量漏报、瞒报的不动产,在3榜中仅报26处。

 

    一、 瞒报(从该披露26处来看,原建筑面积与其报表建筑面积对比情况)的至少有:

 

A、据玉渊潭乡1996年在建项目概况表反映的却是25600平方米

集兴公司楼,1#楼建筑面积5690平方米,4#楼10961平方米。

2号与3号楼却没有在清产明细表中体现?

 

B、木材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但据玉渊潭乡1996年在建项目概况表反映的却是72900平方米,其中乡分得面积为33000平方米

 

C、双紫小区综合楼,建筑面积3406.3平方米;双紫小区楼房,建筑面积896.60平方米

但据玉渊潭乡1996申办项目概况表反映的却是35000平方米

 

D、孔雀酒店,建筑面积427平方米

 

据玉渊潭乡截止19968月底竣工项目情况反映的却是14800平方米。其中乡分得面积为6660平方米

 

E、海萌饭店楼,建筑面积3088.38平方米

据玉渊潭乡截止19968月底竣工项目情况反映的却是5561平方米。其中乡分得面积2780平方米

 

F、托必西药业公司楼,建筑面积3189.60平方米

据玉渊潭乡1996年在建项目概况表反映的却是16000平方米

 

G、天天假日饭店,建造面积7174.59平方米

据玉渊潭乡截止19968月底竣工项目情况反映的却是18800平方米。其中乡分得面积为8460平方米

 

    二、漏报:从玉渊潭农公司多年的发展来看,合作社漏报(即三榜上根本没有任何体现)的不动产至少有下列:

A、中裕大厦(中裕世纪大酒店),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

该大厦在3榜的清产核资结果附表(3)中曾贷款93000000元,用于饭店建设,但是在清产核资附表(2)中居然没有此大厦。

 

B、裕龙酒店

该酒店在3榜的清产核资结果附表(3)中曾贷款4600000元,用于饭店装修,但是在清产核资附表(2)中居然没有此酒店。

 

C、永兴花园饭店

    该酒店在3榜的清产核资结果附表(3)中曾贷款145000000元,用于永兴花园饭店建设,但是在清产核资附表(2)中居然没有此饭店。反而在玉渊潭乡1996年底前预计开工项目概况表却有此反映——永兴综合大厦,54300平方米。

以上三处房产仅是从合作社清产核资报表看出的问题,仅其提供的报表都是漏洞百出,下面是部分漏报的不动产:

 

D、海玉工贸大楼,建筑面积7680平方米,其中乡分得面积3456平方米。

 

E、北洼路商住楼,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其中乡分得面积20000平方米。

 

F、裕兴商贸大厦,建筑面积43400平方米,其中乡分得面积21700平方米。

 

G、大方不夜城,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其中乡分得面积13335平方米。

 

H、又一村饭店,建筑面积31411平方米,其中乡分得面积18077平方米。

 

金玉大厦,北京高院判给玉渊潭公司186亿元补偿费,在3榜中没有任何体现。

 

70多岁及80多岁的退休老人靳某、詹某的是合作社第一批老社员,可以说是玉渊潭乡的活帐本,他们说:1964年原北京市水文局在万寿路东街东口路北建起了一处办公楼,因是违建,当时的市委彭真书记明确指示,集体土地一分都不能动,建筑物全部充公,北京市政府将二十四万元拔给玉渊潭乡,但资产核实时这笔款却不在帐面上。

   

上述漏报、瞒报资产仅仅是冰山一角,目前尚有许多公司与不动产在进一步的核实中。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合作社的资产是广大社员在长期的入社时间里辛勤劳动积累形成的集体所有资产,应归集体共有。严重的漏报、瞒报从根本上少报了合作社资产的总量,也就必然严重影响到后期资产的处置。

 

社员们强烈要求:对于如此形成的3榜结果理应推翻,重新进行资产的清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对账内资产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账外资产应该在由全体社员包括转出社员共同选举的社员代表参与选举成立的清产核资小组进行,并经海淀区国资办公室、审计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审核,最终由社员代表大会予以认定,张榜公布,三榜定案。唯有如此,才能充分反映集体资产,从根本上维护广大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也惟有如此,才能真正落实《意见》。但是现在的合作社为何存在严重漏报、瞒报的情况下还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呢?关键就在于社员代表的选举上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而这些社员代表中没有一个是现有的普通社员和转出人员,而是各部门的经理。如此不具有代表性的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其结果可想而知。

 

二、有关社员代表选举的相关问题

 

社员代表大会是经济合作社的最高权利机构,社员代表依据经济合作社章程由全体社员选举产生。但处在集体资产处置及集体经济体制改革试点中的玉渊潭合作社,在没有合作社章程的情况下作出“原转出的社员不能参加社员代表的选举” 的决定,已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995]35号)及《意见》的有关精神,因而引起了广大转出社员的强烈不满:

 

依据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农林办公室 《关于农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的如干规定(试行)》第四条 “社员代表名额比例一般占本村社员68%,可根据合作社规模大小适当调整,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2060人。”即使按现有3447名社员计算,社员代表人数就至少应该在207276人。但现在合作社社员代表却只有36名各部门的经理。如此背景的社员代表怎能代表全体社员的利益?难怪广大社员对社员代表问题反映强烈,对清产核资结果充满疑虑!

 

对于转出人员来说,他们有权利成为集体资产处置及集体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社员代表,农村集体资产是归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的资产。玉渊潭经济合作社与总公司是原玉渊潭乡的集体经济组织,其资产是由广大社员多年以来,通过几代人辛苦劳作积累起来的。他们曾为集体资产的积累作出过巨大的贡献,他们的父辈也把自已的一生奉献给了集体组织。多年以来,一直是多积累,少分配,其转出人员在转出时,只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根据不同时期给每个转出人员拿出1.2万、1.5万、3万元的资金交给接收单位,转出人员的工龄与社保等就从转入时开始计算。对于集体多年以来形成的雄厚资产,转出人员却一直没有享受过任何权利,更没有参与分配。合作社对转出人员进行的集体资产处置即享有原始入股金15倍退偿及个人资产量化,就足以印证合作社承认——转出人员对合作社的资产是享有权利的!显然,转出人员对合作社的资产应享有其相应的权益。

 

从上述可以看到,玉渊潭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的选举程序违法,由此组成的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代表的是何人的利益可想而知。社员代表的组成违法,直接影响到资产清理的全过程,导致的结果是不可能公正的!

 

玉渊潭经济合作社剥夺转出社员参加选举的权益,是一种严重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利益的行为,那么合作社的领导为何又认为转出人员没有选举社员代表与被选举资格呢?社员代表说:“合作社的领导们意欲何为,只有他们最清楚。”

 

    有关该社清产核资中存在严重瞒报、漏报资产的问题就足以印证:由现有社员与转出社员共同选举产生的社员代表大会,是决定合作社集体资产处置及集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而玉渊潭合作社恰恰是在社员代表的选举中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办理,才导致严重损害广大社员利益的错误行为。因此,社员们强烈要求记者,呼吁海淀区的领导及相关部门监督玉渊潭经济合作社的社员代表重新选举,惟有在广大社员参加的情况下,才能充分体现其代表性,整个改革才能合法有效地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资产量化问题

 

记者就这次资产量化问题采访了众多社员,他们说在“关于领取《个人资产量化份额确认书》的通知”中,合作社单方规定——社员必须在200578711日内,领取个人资产量化确认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通知书)。

 

对此,广大社员中的绝大多数人是在没有办法,出于无奈的情况下,被迫签订《确认书》的。这种在严重漏报资产前提下出具的《确认书》,为何必须在短短的几天内签订?过期就视为放弃,合作社的领导急于完成《确认书》的签订目的何在?这些令人费解。对于合作社的如此规定,至今尚有不少社员拒绝签订《确认书》。记者从事多年的法律维权报道工作, 不知道通知中对自动放弃“规定”的“合法性”有何法律依据。

 

2006518合作社发出通知:老股民从第一次领取量化资金后,不再享受任何权利,社员们愤愤不平地说“2002年资产量化时为何不贴出这个通告,却在手续办完后发出?”

 

在合作社的《份额转让协议》(无论是一次性付款的还是两年分期付款的)中,存在许多无效协议。这些协议是在作为转让方的许多社员,在其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别人给代签了,而且很多转让方根本没有给任何人出过授权委托书(附《份额转让协议》)。对于有没有此种情况,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核实。这种非本人真实意思的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玉渊潭经济合作社领导欺下瞒上,通过上述手段达到其所谓的“大多数人都认可”,但是,广大社员真的认可吗?只要有关部门认真调查,便可真相大白!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原玉渊潭乡土地面积为33.41平方公里。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及政策都明确指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集体资产。玉渊潭经济合作社一项重要资产是其所拥有的土地,多年来,玉渊潭公司与经济合作社对经营情况、现有资产实际状况、合作社章程、社员代表的选举、清产核资的过程以及集体土地补偿金的使用等一些列重大问题都没有向广大社员真正公开。以致长期以来广大社员经常性地去海淀区政府及各级相关部门反映对总公司与经济合作社有关领导的强烈不满,甚至起诉玉渊潭公司及合作社,强烈要求重新对集体资产进行公开与公正地清查。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性文件的规定,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权利参与经营管理并有权对经营帐目进行了解与查询。但是玉渊潭公司与经济合作社领导对于广大社员的要求却采取漠视的态度。而同样处于北京市的丰台区南苑乡在体制改革中使“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 成为全市的典范,玉渊潭合作社为何不能效仿?

 

    为了维护广大社员的合法权益,为了规范集体经济体制改革,为了构建和谐社会,记者真诚地希望海淀区政府根据广大社员的强烈要求,查处玉渊潭公司与经济合作社经济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为首都的繁荣与稳定,为奥运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的环境。  

 

    玉渊潭社员们反映的问题何时才能解决,记者将继续关注。

 

 

 

编辑:刘伟


  面对美国猪肉登陆,不必拿“民族..      从重罪轻诉到重罪轻判
相关评论:
IP:121.69.5*  于2008-04-14  发表评论:
玉渊潭的资产是老百姓共同的,还百姓资产!绝不能让这些蛀虫们就这样都侵吞了!
IP:222.131.*  于2008-02-10  发表评论:
支持你们,希望有正义感的人们支持你们。
IP:121.69.4*  于2008-01-20  发表评论:
请高层领导们看看吧,我们皇城根下的农民啊,受着蒙敝,受着期辱,受着压迫!在那山高皇帝远地方又如何呢????重视三农,难道只是口号吗?
IP:121.69.4*  于2008-01-20  发表评论:
支持农民讨回公道!
IP:121.69.5*  于2008-01-09  发表评论:
解决三农问题,政府领导要从领导者变成服务者
IP:121.69.5*  于2008-01-09  发表评论:
玉渊潭的领导班子已经成为一个利益链条,人家有钱有权有势,农民是弱势呀,谁会弱势做主?
IP:222.131.*  于2008-01-09  发表评论:
这么大的事情,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难道不管吗?还是“不知道、不清楚”!!!看完这篇文章,义愤填膺。 支持你们啊。 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IP:222.131.*  于2008-01-04  发表评论:
“玉渊潭”的领导班子都是亲套亲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不好查呀!!! “玉渊潭”的钱都让他们拿走了。没办法呀!!! “玉渊潭”的社员心心苦苦干一年,不及他们的月收入!苦啊!苦啊 早该查查了查到枪毙,够毙几回的? 玉渊潭一社员
IP:222.131.*  于2007-12-31  发表评论:
何时见青天?!胡主席、温总理,如果你们能派人调查就好了。
IP:121.69.1*  于2007-12-25  发表评论:
农业大国呀,农民的土地命根子就要被这些人给蚕食鲸吞了!
IP:121.69.1*  于2007-12-25  发表评论:
北京农民也受欺骗?这些村官乡官们简直都无法无天了!农民们联名上书胡总书记、温总理吧,请求他们拯救你们!
IP:222.131.*  于2007-12-23  发表评论:
玉渊潭社员,坚决维权到底,支持你们!
IP:121.69.1*  于2007-12-22  发表评论:
数百亿资产该归谁? 文章作者纪晓澜提到的数据,广大农民是非常相信的,也是有理由相信的。玉渊潭过去叫玉渊潭公社,改革开放后叫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它的资产雄厚,在北京乃至全国都属于富裕的乡镇。可在资产量化,社员得到的实惠却是最少的。广大社员尤其是转出的社员,对这次资产量化意见及大。 玉渊潭乡及经济合作社之所以有瞒报、漏报、低估、这与腐败有直接关系。农村改革资产量化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但决不能在量化当中,集体资产被转化给少数人,决不能让少数人侵占了多数人的利益。广大社员与乡政府的交涉,和上访已经持续了五年之久。但是问题一直没有得到一个初步的解决,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希望中央及北京市政府,应该引起关注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建立在公平、公正、缩小贫富的基础上。让广大的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体会到党和国家及政府对老百姓的温暖。
IP:121.69.1*  于2007-12-22  发表评论:
胡书记和温总理也曾多次在重要会议上提出:要解诀三农问题,不要让失地的农民失去笑脸。在这和谐的社会里,老百姓也希望出个包清天。
IP:121.69.1*  于2007-12-22  发表评论:
请有关部门注意:重视三农应该从根本做起,而不是只限于口号!!!!!!!!
IP:121.69.1*  于2007-12-22  发表评论:
这个报道有事实有证据,严重支持!
IP:121.69.1*  于2007-11-27  发表评论:
农民就如他脚下默默的土地,你播种他就收获;可是如今受了愚弄,难道还要默默地承受吗?不,土地归农民所有,请将土地还给农民!————苏琳
IP:61.135.1*  于2007-11-27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 既然敢于发表评论!就应敢于署名真名实姓,无论是记者,还是什么人都一样! 刘智军
IP:121.69.1*  于2007-11-12  发表评论:
农民的土地当然归农民所有,难道还能归那些地主所有不成?新社会的地主产生了,就是那些村官!他们剥削压迫农民致使农民生活无保障!这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了!
IP:121.69.1*  于2007-11-11  发表评论:
是呀,权加上钱就会产生无穷的力量。农民的力量太微弱了,想将这些村官蛀虫绳之以法,一定要想一个万全这策。
IP:219.238.*  于2007-11-11  发表评论:
此事情非同小可,不是说个人力量而为之的。 毛主席说过,团结就是力量。 相信公道自会属于您们!!
IP:121.69.1*  于2007-11-08  发表评论:
支持!!!!支持!!!!
IP:121.69.1*  于2007-11-08  发表评论:
我们都要牢记的!要铭刻到我们心里!        当他们来抓犹太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 当他们来抓共产党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员人        当他们来抓贸易工会主义者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贸易工会主义者        当他们来抓我时,巳无人留下替我说话了
IP:121.69.1*  于2007-11-08  发表评论:
为玉渊潭农民讨公道!我们的农民亲兄弟,顶起来!!!!!!顶顶顶,把天顶个洞!!!!!!
IP:121.69.1*  于2007-11-08  发表评论:
请高层领导们看看吧,我们皇城根下的农民啊,受着蒙敝,受着期辱,受着压迫!在那山高皇帝远地方又如何呢????重视三农,难道只是口号吗?
IP:121.69.1*  于2007-11-05  发表评论:
无论工厂改制还是农业改制,必定会出现蛀虫!
IP:121.69.1*  于2007-11-05  发表评论:
农民的土地当然归农民所有!村干部成了一个利益集团,把农民的土地瓜分了!请农民一定坚持告到底,你们离国土资源部那么近,守在国土部门口,看他们给不给解决。
IP:125.33.7*  于2007-11-04  发表评论:
太黑暗了
IP:125.33.7*  于2007-11-04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简直是目无王法
IP:125.33.7*  于2007-11-04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都应该枪毙
IP:222.131.*  于2007-11-04  发表评论:
玉渊潭的六大股东是披着合法外衣的窃贼、骗子,呼唤现代的包青天主持公道。
IP:121.69.1*  于2007-11-03  发表评论:
北京的农村也这么黑暗?兄弟们,你们一定要为自己讨个公道。吉林是一个农业大省,乡镇干部也是贪污受贿,无恶不作!为求正义,全国的农民都支持你们!
IP:121.69.1*  于2007-11-03  发表评论:
当农民是傻瓜。对这些村干部严惩不贷!
IP:222.131.*  于2007-11-02  发表评论:
如果胡锦涛主席能够亲自批示就好了,那才是老百姓的希望。
IP:222.187.*  于2007-11-02  发表评论:
天子脚下才是最黑暗的!希望胡主席批示严惩不贷!
IP:121.69.1*  于2007-11-02  发表评论:
天子脚下,竟然也如此猖狂!
IP:121.69.6*  于2007-11-02  发表评论:
贪官污吏
IP:121.69.6*  于2007-11-02  发表评论:
唉....这是太多了
IP:121.69.6*  于2007-11-02  发表评论:
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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