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重罪轻诉到重罪轻判
|
文章来源: 作者: 2007-11-04
|
2006年6月9日晚23时,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街道办事处顺海村小河口村19岁的青年王磊与好友韦忠祥、孙阳春、王体念在贵阳市乌当区温泉路玩耍时,与家住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86号附4号的屠夫杨忠惠相遇后发生口角,喝过酒的杨忠惠拔出随身携带的尖万追杀王磊等四人,首先将韦忠祥砍成重伤,法医签定伤残9级。接着追杀王磊,被捅一刀的王磊拼命往前跑,由于流血过多体力不支摔到在地,杨忠惠追上后举刀又捅。 求生的欲望使王磊用尽最后的力气,将杨忠惠一脚踢开,爬起又跑,再次摔倒在地的王磊被杨忠惠骑在身上,用尖刀在其身上乱捅乱砍。经法医鉴定王磊身上中11刀,其中右胸部四刀,左腹部一刀,右背部一刀,四肢五刀。胸部有六刀致命伤,王磊因心肺、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杀人后的杨忠惠惠意识到罪行的严重,于当晚潜逃,两个月后,乌当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在贵州省罗甸县将其抓获。 该案案情并不复杂,凶手杀人动机清楚、目的明确,数刀致命就是最好的佐证,人证物证都有。凶手杨忠惠既犯故意杀人罪又犯故意伤害罪两项罪名,然而贵阳市检察院却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显然是重罪轻诉。 在庭审中,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纠正了检察院的错误公诉,认定被告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在法庭上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对被告可以从轻处罚,相反,暴露出来的却是被告作案过程中的凶狠残忍,对社会的极大危害。当日参加旁听的群众无一不认为杀人凶手一定会判处死刑,法庭虽然没有当庭宣判,也只是时间问题。 可令人意料不到的是,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居然在没有任何证据没有任何条件从轻判决的情况下,重罪轻判,只判被告死缓。庭审中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纠正检察院重罪轻诉,据知情者分析:这种的作法,完全是种“障眼法”,无非是在法庭上给受害者亲属精神上一丝安慰、对关心此案的正直的人们一个交待。 群众法制素质的提高,使“玩法”者再也无法糊弄,当贵阳中级人民法院对凶手重罪轻判后,案发地干部群众顿时哗然,他们发出愤怒的吼声,奔走相告…… 贵阳市乌当区新天街道办事处、王磊所在村委会及单位,贵州新添御温泉全体职工小河口村民征全体村民分别致函给贵阳市检察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严惩凶手枪毙杀人犯,还当地一个稳定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杨忠惠杀人案在贵阳市闹得沸沸扬扬。鉴于群众舆论的压力,贵阳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抗诉。 然而更让人们想不到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20日以(2007)黔高刑一终字第46号下达,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维持中院判决。 王磊的姑姑王家真悲痛万分地向记者诉说:“如果当初王磊被杀死后,凶手的家人来看望死者及亲人一眼,以示安慰,或着凶手在法庭上对死者的家属表一不过一声道歉,有认罪悔改之意,我们都有可能原谅被告,但凶手不思悔改反而污蔑死者及重伤者抢劫他,这让我们伤心致极。”一年多了,王磊的尸体还存在殡仪馆,一些了解此案的百姓及死者的亲人对记者说,一定要等到凶手被枪毙的那一天,才将死者入土,以告亡灵,安慰伤者。 在记者采访期间,当地的人们谈及此事仍愤愤不平,有人说“王磊死的太惨了,凶手太残忍了,早应该枪毙了”有人说“法院重罪轻判,办案人是否得到凶手家的好处了?”还有人说:“受害者是普通农民,如果有权有势凶手就会被判死刑”。 王磊的父亲王家友,在儿子被杀后,精神受到了极大刺激,在得知凶手没有伏法后,已变成一个十足的疯子。 这样一个十分简单的案件,使人无法理解贵阳中级人民法院、贵州高级人民法院到底依据什么理由、根据刑法那一款从轻发落杀人犯杨忠惠的。 同记者相识的一些律师对此案也给予极大关注,他们认为,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在此案公诉时就在“玩法”,贵阳市中级法院、贵州高级人法院也在“耍法”,“掌法”的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贬诋国家法律,事实上也是藐视国家法律的尊严。 编辑:刘伟
|
|
  数百亿资产该归谁?   如此办案,公正要迟到多久?
|
相关评论:
|
|
IP:58.16.1.* 于2007-11-21 发表评论: 法官们,如此判决,要是杀的是你家小孩,你会服吗?/
|
IP:58.16.1.* 于2007-11-21 发表评论: 青天在哪,还有公理吗?简直一点人性都没有,冷血冷血.
|
IP:58.16.1.* 于2007-11-21 发表评论: 谁来为死者讨公道,真是看不过去了,饭桶法官,你家有小孩吗?公里何在呀??要是你家小孩被杨中惠杀11刀??你还是这样冷血吗???
|
IP:58.16.1.* 于2007-11-21 发表评论: 公证司法是关注民生的行动.法官们吃人贩,不办人事的狗惯,
|
IP:58.16.1.* 于2007-11-21 发表评论: 这个社会和旧社会有什么不同吗?法院大门天天开,有理无钱你莫进来,
|
IP:58.16.1.* 于2007-11-21 发表评论: 司法公正,才是社会和谐的关键,才能让老百姓享受到公正的司法阳光/
|
IP:58.16.1.* 于2007-11-21 发表评论: 一个活生的人,一会就没命了,法官不守法,枉法裁判,这是什么社会呀?
|
IP:58.16.1.* 于2007-11-21 发表评论: 希望早日枪毙凶手,还死者一过公道,活着的三人怎么不出来证明你们你们的清白,你们还有良心吗?
|
IP:58.16.1.* 于2007-11-21 发表评论: 请问一下,杨中会家受贿了法院检察院,法官们??死人的钱也敢吃???当心闯鬼.2007.1120
|
IP:58.16.1.* 于2007-11-18 发表评论: 真是看不过去了,饭桶法官,你家有小孩吗?如果是你家小孩,你会这样判吗?2007.11.17
|
IP:58.16.1.* 于2007-11-15 发表评论: 中国有包公吗?贵州司法腐败该好好的治一治了,
|
IP:58.16.1.* 于2007-11-15 发表评论: 怪不得,法院如此的黑暗,所以社会治安乱,送了法官钱的可以不杀,不送好处费,就该杀.一个杀猪的,40几岁,人也可以杀11刀吗?残忍,真是太残忍了,
|
IP:58.16.1.* 于2007-11-15 发表评论: 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请问?被告家送了多少钱给法院检察院??腐败腐败,死人的钱,当心法官们你们段子截身
|
IP:121.69.1* 于2007-11-09 发表评论: 司法公正在哪里呀?
|
IP:58.16.1.* 于2007-11-09 发表评论: 王磊家父母,不要难过,贵州高院不管,就到北京的最高法院,我们相信你会碰到好法官.2007.11.10
|
IP:121.69.1* 于2007-11-06 发表评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在法官那里,有钱就可以轻判?看看司法届的黑暗吧!
|
IP:58.16.1.* 于2007-11-06 发表评论: 太生气了,太生气了,中国的司法,贵州的法官还有救吗?
|
IP:58.16.1.* 于2007-11-06 发表评论: 请问杀人者年龄有多大,他家有小孩吗???
2007,11,5
|
IP:58.16.1.* 于2007-11-06 发表评论: 司法腐败呀,法官拿了多少好处费,能为凶手如此开脱,完了完了??
|
IP:58.16.1.* 于2007-11-05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因为死者家是普通的农民,无权,无钱.看到这样残忍的凶手杀人是一死一重伤,而法院如此判案,中国的法官能换位思考一下吗???要是凶手杀的是你们的儿子你们还会如此判决吗???
|
我要发表留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