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一直是让政府头疼、百姓反感的问题。河南省汝南县通过“偷拍取证”整治公款吃喝,从今年3月以来硬是刹住了这股歪风。每个单位的招待费节省了约70%。一年下来在全县范围内,包括各乡镇,可以省下800万元。(见11月6日央视报道)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是老规定了,然而具体执行起来却颇有难度,一些地方公款吃喝风气盛行,甚至“带动”了地方餐饮业的繁荣。而在查处公款大吃大喝过程中,居然需要纪检人员偷拍取证,值得深思。
一是制度为何成为摆设?早在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规定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然而,由于公款吃喝不像贪污受贿那样“装进个人的口袋”,因此其危害也往往不被重视。一些人对公款吃喝往往不以为意,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
二是监管是否跟得上?一些地方对公款吃喝网开一面,监督也是应付了事。事实上,也没见到过哪个官员因为公款吃喝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追责。这种“公款吃喝无罪”助长了公款吃喝的歪风。
三是公款管理为何如此混乱?按理说只要把住公款使用这一关,遏制公款吃喝并不难。公款吃喝屡禁不止与部门“一把手”没尽到把关责任有关。
四是公款吃喝人员为何不怕纪委而怕“镜头”?据报道,一些参与公款吃喝的人员“怕的不是检查人员,而是摄像机”。因为被摄入镜头后,暴露了公款吃喝的事实,担心被处罚时无法抵赖。
整治公款吃喝,竟然要靠“偷拍取证”。可以想象,要禁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多难。除了“偷拍取证”,我们还有什么招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