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阴招”偷你加班费 新华社发
为城市“沉默阶层”搭建一座维护他们权益的桥梁
评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
维护职工权益 促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完善
专家呼吁:维护好“农民工”的体育权益
十六大以来,在促进民生发展的同时,我国特别关注公民权益保障政策的制定,其成果也为百姓所乐见。可以说,这是在以权益保障机制的建设,带动和促进民生以更长效化的形式取得可持续性的发展。
就业权的保障机制就是在摸索中不断完善的。2003年,我国开始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多项优惠政策,千方百 计地增加就业岗位,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2007年《就业促进法》制定,将这一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表明我国对促进就业的认识已经达到相当高度。
公民收入权的保障和体制改革也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最低工资条例》出台,制定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连续3年调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等措施,都是“提低”的有力措施。2006年进行的公务员工资改革,通过增强工资和级别的激励作用,力促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扩大。
5年来,我国致力于解决教育不公和城乡教育体系发展的不平衡。从2003年的“两免一补”,到今年全国农村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从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制度的建立健全,到师范生免费教育,无不表明我国的教育资源正在向困难地区倾斜。
社会保障权是权益保障的亮点。《工伤保险条例》《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使社保权益保障的机制建设获得了法律支撑。目前,我国城市已经做到应保尽保;截至今年6月,全国范围内均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
近几年,中国不断完善城市职工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努力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2005年底,我国调整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增加了制度弹性。主管部门也多次出台吸纳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进入社会保险范围的政策。目前,针对农民工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也正在制定之中。截至今年6月底,新农合制度已经覆盖了82.83%的农村人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失地农民就业、养老保障等试点也在推进之中。
保障公民权益,必须有强大的财政作后盾。最近几年,正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最快、财政支持力度最大的几年。中央财政安排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持从2003年的4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14亿元。农村医疗救助支出从2003年底3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3.2亿元。2007年,中央财政还安排专项资金30亿元,支持农村居民低保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