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节前夜接到湖南媒体同行的电话,説又有同人被打。翻开今日的新京报,赫然记录了这起发生在第八个记者节前夜的围殴记者情形:11月5日,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记者在常德暗访传销过程中,遭一伙男子围殴和用电棍电击,被殴者是该台首席记者赵勇辉,打人者系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护城派出所联防队员。
按照报道的描述,在常德市武陵区政府大门前,四个联防队员用电棍击倒赵后,“用两副手铐反铐”,“塞进一俩无牌黑色皮卡车后厢”后径直拉到派出所。
这些悲惨的细节,通常会发生在记者日常工作中接触的采访对象的描述中,此刻却降临在身为记者的自己身上。虽然并不认识赵勇辉,虽然这些遭遇对职业记者而言早就不是个案,但我相信此刻他的心里一定充满强烈的“行货”感。
忝为同道,对这种被鱼肉被凌辱的“行货”感,我感同身受——这起发生在记者节前夜的记者被打事件,从时间维度上,再次证明了一个心照不宣的道理,那就是所谓某某节一定是专为社会分层中相对弱势的群体而专门设立的。比如教师节,比如妇女节,记者节同样不会例外。
兔死狐悲之外,感同身受之中,我却另有一份深切的悲伧和痛楚。这种悲伧和痛楚,停留在这起记者被打事件的空间维度上,我周遭的湖南媒体人,不少有过被打的经历,不用付诸搜索引擎,也不用提那些没有见诸报刊的小摩擦,记忆犹新的就有3个月前那起著名的凤凰塌桥事件中,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5名媒体记者被打;再往前同样著名的娄底中心医院医患纠纷中,潇湘晨报记者被打……
前两年有本关于湖南的书卖的不错,叫做《湖南人为什么》?大意是湖南人为什么能这么牛?忝为一个同样出身湖南的职业媒体人,我也想跟着问一句为什么,记者被打的事件为什么大多是在湖南?或者説为什么屡屡是在湖南采访的记者被打?
我的一位在湘媒体朋友説,这是湖南人的性格特征使然:暴烈、强悍、相信拳头说话。我觉得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的确,湘人的传统是不服输,不怕事,所以老百姓遇到事情喜欢找记者,记者爱出头做打抱不平的侠客,官吏要维护体现既得利益的官威,冲突就在所难免。但这个说法难以回答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强悍的民风传统如东北等地所在多有,记者被殴事件却远比三湘大地少得多。
我的另外一个在湘媒体朋友评论此事时,向我引述了当地一位基层官员对此类事情的评价,使我有豁然开朗之感——这句话的原话是“小鳖调子高,打得你做熊猫”。“小鳖”是湖南土话里对对方的轻蔑称呼,类似北京话里的“丫的”。不用逐字翻译这句湖南土话了,相信字面意义上也能体会到藏在这句话的字缝里的蛮横、狡诈和毒辣。
我的看法是,这种蛮、狡、毒其实已经成为基层官吏应对记者的本土方法论。这个方法论的前提,除了上述民风和传统外,则是湖南目前的社会发育现实情况所决定的。
作为中部地区的重要省份,湖南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成熟程度处在承上启下的过程中,社会治理措施还停留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挨店的尴尬阶段:在特别闭塞和落后地区传统意义上的对媒体和舆论的敬畏之心早就消退,东部发达地区至少程序意义上的解决冲突的文明管道又至今阙如。那么官吏要维护官威,摆平记者,剩下来的管道,主要就是靠一个暴力了。
暴力的开始付诸为解决路径,首先可能还仅仅是自发生长的本能。最大的问题是,这个本能在变现后,竟然获得了特定体制下的现实认可和纵容,甚至加以更为精细的技术化改进,最后成为性价比最低也最有效的“摆平记者”管道。
在上次凤凰塌桥记者被殴事件前后,非常经典的体现了上述逻辑,比如直接出手的一般是身份相对低层级的闲杂人员,主观部门出面道歉是仔细的甄别对象,不妨碍反过来板着脸援引代表体制合法性的新闻管制禁令,同时作为双方“共同老大”的上司还要负责罩住全局控制局势,而最后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一定是悄无声息。
最后这一点至为关键。我的朋友,同样是身为湖南人的媒体人十年砍柴
曾经感叹,现在基层官吏挟持上司的水平越来越高。“小鳖调子高,打得你做熊猫”的潜台词就是:老子就是个小跟班,打人了,被开除也就是吊大的事,上司不罩我,搞出来你的损失更大。
石扉客(资深传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