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新闻晨报》报道,黑龙江省警用车辆使用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警用车牌照外流、随意动用警车办私事、警车交通违章等问题依然存在。据统计,今年6月至10月,哈尔滨市区的电子监控设备发现警用车辆闯红灯高达5900余次。对此,黑龙江省将集中开展警用车辆整顿行动,规范警用车使用,维护政法队伍的形象。
警用车辆违章,警用车辆闯红灯,对于交警来说,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事,碍于情面不好意思管;对于其他部门来说,没有这方面的管理职能,没有办法管。现在,黑龙江省政法部门开始刀削自己把,要自己管好自己,勇气可嘉,值得喝彩!
一般来说,开展集中整顿行动期间,所采取的措施都是严格的,严肃的,严厉的,这勿容置疑。但笔者认为,开展集中整顿行动,一是不搞下不为例。因为我国交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中,从来没有允许过警车牌照可以外流,可以动用警车办私事,警车可以闯红灯,既然已经违规违章,就要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理;二是不刮一阵风。整顿必有结束时,决不能整顿结束便“死灰复燃”,走进“违章——整顿——再违章——再整顿——继续违章——继续整顿”的怪圈,要将整顿成果加以巩固,长期坚持,不断发展,这样才能真正树立起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编辑: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