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网上又看到了一篇新闻:西丰县商人赵俊萍激愤之下编了一条短信,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被羁押7个多月,法院以其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8年1月1日出版的《法人》杂志(法制日报社主办)刊发了记者朱文娜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这起“短信诽谤”案。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采写报道的《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1月4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该记者进行拘传,未果。
县委书记发飙,在该县,是一件天大的事。毫无疑问,在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眼里,党委书记发怒等于党发怒,党发怒,等于全县人民发怒,于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都得跟着发怒,否则,是对人民不负责任。主管公、检、法的西丰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显然就是这样认为的。他认为记者朱文娜采写的报道通篇失实,严重影响了西丰的形象,“我们不采取相应措施,是对全县人民不负责任!”同时他否认立案和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有关。他说:“我们周书记是宽宏大量的人,他曾说,报道对我个人有什么损失不算什么,但不能因此让我个人对西丰发展付出的汗水付之东流。”
好一个宽宏大量!将一个批评他的人抓起来判了三年六个月,罚了17万,看样子还没有算上书记个人的损失呢。
好一个“对全县人民不负责任”!作为人民中的一员,商人赵俊萍对领导行为进行批评实属正常,却因批评而被抓。作为百姓喉舌的记者朱文娜,抓住赵俊萍被抓之事发了一篇文章,公正地报道了一把,为百姓鸣了点不平,没想到被西丰县公安干警千里迢迢找到北京“拘传”她。值得庆幸的是,朱文娜是在天之外来捅“天”,自己还有另一块天罩着,我也有组织呢?“我相信组织”,朱文娜这句话有份量,但我估计她说得有些心虚,和县委书记的明确表态不一样,朱文娜后面跟了一句:“个人对此不发表评论”。这时的她发表评论也没用,在强大的专政机器--公安的面前,她最好保持沉默。她是有可能被专政的,如果她的组织不尽力保护她的话。所以说朱文娜是幸运的,在皇城脚下,地方一个县级的力量终究是有所忌惮的,“拘传”的结果也许因不能实现而成为今后的笑谈。
西丰警方可以轻易地从北京将赵俊萍抓回西丰,却不能轻易地带走朱文娜。是北京的法律与西丰不一样吗?非也!全中国,执行的是同样的法律,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法是什么?教科书里告诉我们:是专政的工具。既然是工具,就看使用者如何用法。老老实实将其奉若神明是用,拿起当作跑江湖的枪棒也是用。如今,人们心中已经没有了神,视法律如同儿戏者众多,权力者更是将其耍来耍去,不仅在赵俊萍面前是如此,在朱文娜面前也是如此。在前者面前,是组织操纵了法律,在后者面前,是组织抵挡了法律。
同样的法律产生不同的结果,我们能将此归结为什么样的原因呢?是北京人掌握法律知识多,离专政权力机关近,还是小鬼撒野多少有所忌忐?可以这么说,在北京的新闻人是幸运的,在皇城幸运根脚下的人民是幸运的,西丰县商人赵俊萍来到则没有那么幸运,还是被抓回去判刑。
今天的中国,虽然说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可在地方又有多少官员当回事呢!特别是掌握巨大权力的县委书记,北京记者下去采访时,可以怀揣着稍稍惴惴不安的心调查,可你评说辽宁西丰书记,这可不是闹着玩的,现在说是文明进步了,只能说中央提倡要求的严了,真正在县太爷头上动土,那又另当别论。如今是互联网时代,中国时刻都在进步,民众在觉醒,谁也否定不了这一事实,今后再出现辽宁西丰张书记这样的官千万记住,在当地撒野可以,到北京一定要小心,因为书记大人还没掌握军权,有那么一天时,你再来撒野不迟!
编辑:秦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