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投资者满腹的冤屈
为一案情很简单的融资案,竟侦察十个多月,说明什么? 吉林经侦对海天案子的侦察时间,一延长再延长,以至延长到八个多月。案子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认为证据依然不足,一连二次退回公安补充侦察。时至今日,证据依然不足。既拿不出货币经营的证据,更拿不出王希田将全部或大部集资款“占有不还”的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补充侦察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侦察时间已经如此延长证据依然不足的情况下,难道就不该依照法律考虑“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吗?难道非得要或者说无论如何、想方设法也要符合了省公检法不经充分侦察、不经人民法院慎重审判而做出的那个定性吗?
海天投资者满腹的冤屈1
"在老百性眼里,一个企业有罪与否的事实证据,无疑就是企业的监管者—政府对它的态度。政府领导与监管部门对企业的作为与不作为必定成为百姓判断企业合法与否的最重要依据。这是谁也辨驳不倒的事实与常理。吉林市海天公司是4年来一直被省、市两级政府支持的优秀民营企业。海天企业的管理者和全体投资者共同努力下,海天建设了现代化的工厂,并已试车成功,海天股票已在美国OTCBB市场上市了。在这工厂已建成准备批量生产,股票已上市的极好的关键时刻,突然,吉林经侦就查封了海天公司,般走了公司的电脑和一切物品,冻结帐户,更为严重的是查封新龙化工厂。"到底为什么?????
海天投资者满腹的冤屈2
在查封新龙工厂的过程中,生产线上在岗的工人陈生因气体泄露中毒,抢救不及时,离开人世。这是海天案的第一个屈死的冤魂!!!!!!钱没有了,可以再挣,人死了,还能复活吗?????? 查封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要是成立,应该是货币经营。海天公司的所有投资款都花在公司的经营和工厂建设上。海天公司把投资款放贷了吗?没有!
海天投资者满腹的冤屈3
"王希田不仅把定期还本带利给投资者,而且建设了现代化的工厂,把海天股票在美国otcbb市场上上市了!海天公司没有货币经营的实例! 诈骗—首先王希田拿钱跑了吗?自己的几千万也都投入到海天建设上。"有这样诈骗的吗??????
海天投资者的满腹冤屈4
如果王希田想诈骗的话,去了好几趟美国,在2005年正是融资的高峰期,他还回来干什么??????
海天投资者的满腹冤屈5
" 现在很多投资者心里想,我们自己的钱我们有权利任意支配。我们的钱不是偷的,更不是受贿的。我们投资人的钱是干净的血汗钱。我们给海天公司投资是没有错的,那是我们的自由!我们把自己的钱仍了还能怎么样?仍了,犯法吗?不可能,仍都不犯法,我们投资于海天,建设现代化的化工厂,怎么犯法了呢?海天投资有罪吗?海天投资是无罪的!"投资海天,支持一个民企上能填补国家空白的项目真的错了吗????真的触犯国家法律了吗?????
海天投资者的满腹冤屈6
吉林省公检法联合通告发布以后,地方公安经侦为了完成任务,采取多种多样的欺骗,诱惑手段逼迫投资者登记。他们逼着投资人登记一次,两次,三次!投资者的血汗钱究竟投了多少为什么要告诉你们?????他们的投资钱来路不明?????犯法了吗?????其实,我们的权利和他们的权利在法律面前是同等的。他们没有权利逼供我们登记,登记不登记是我们的自由啊!!!!你的侦察手段不对,还能怪投资者不配合吗??????为什么不从你们自己的做法上找原因呢???????
海天投资者的满腹冤屈7
调查取证是可以的,但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条件来登记,我们不应该登记.不配合是没有毛病的!!!!
海天投资者的满腹冤屈8
“叔十二碳硫醇”项目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国家经贸委备案、申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我们有以下省市文件作证: ------- 1、吉林省经贸委文件------- 吉省经贸投资字[2000]771号《关于吉林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叔十二碳硫醇技术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吉林市经贸委文件-------- 《关于吉林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叔十二碳硫醇技术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吉市经贸改字[2000]284号--------- 3、吉林市龙潭经济开发区文件-------- 《关于吉林市海天公司建设年产3000吨叔十二碳硫醇项目的批复》吉龙开经发字[2000]58号--"
海天投资者的满腹冤屈9
吉林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从吉林化工学院购买该项目使用专利权后,先后经有关部门检验审核,我们有以下文件作证:-------- 1、1998年12月2日,吉化公司对合成叔十二碳硫醇工艺研究的科技成果评定证书;(吉化评字[1998]004号)-------- 2、 1996年12月16日,吉化公司对合成叔十二碳硫醇工艺研究的科技成果------- 验收证书;(吉化签008号)------- 3、2001年1月,吉林化工学院3000吨叔十二碳硫醇工艺软件包;-------- 4、吉林市环境保护局,吉市环建字[2001]2号《关于吉林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叔十二碳硫醇项目环评大纲的批复》; -------- 5、吉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吉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的《吉林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叔十二碳硫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海天投资者的满腹冤屈10
吉林吉化江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甲级设计单位)根据以上相关部门的批示,以及有关部门技术评定结论,于2001年9月为该项目编制海天公司“叔十二碳硫醇”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5年11月末试车,工艺流程打通,生产出基本上合格的产品(只有一项没有达标),原因是购买的十二烯原料色度过高,所以在检验色度上没达标。------- 最后由吉林省长春华诚安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吉林市海天公司“叔十二碳硫醇”项目,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规范编制安全生产验收评价报告,报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 第一份《安全生产验收报告》以试车为准,试运行3个月,在2005年试车前完成验收报告。-------- 第二份《安全生产验收报告》是指在试运行后,满3个月内,工艺流程等符合开车条件,正常安全生产报告,在2006年11月初完成。------- 《安全生产验收报告》必须是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支持召开有关化工专家会议,第一份《安全生产验收报告》经过专家论证,第二份报告定于2006年11月23日召开专家论证会,因“海天事件”的发生,没有开成,但并不影响生产。-------- 海天公司的项目,完全是按照国家有关建厂的要求,是经过很多部门的批准.
海天投资者的满腹冤屈11
从谈购买科技成果,筹备建厂,到试车,无不包涵了海天公司相关人员的心血,在5-6年的时间里很少休息,上到70-80岁的管理干部,下到普通工人,虽然在技术上存在局部技术原因,但在海天公司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种种困难,解决了技术难关,最后一次性试车成功!!!!
海天投资者的满腹冤屈12
海天公司的项目,是一个从头到尾都是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正常审批,从建厂到试车,没有缺少一项审批手续,至于产品,在2005年试车时,已经生产出合格的产品,现存放仓库近3吨,根本不是他们所说的每天只能生产1-2公斤,只是试验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