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两会,反腐总是热门话题。 之所以“热”,一方面,反腐成果长长一串,着实让人痛快淋漓;另一方面,腐败现象并未根除,反腐依然任重道远。 “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9696件209487人”; “立案侦查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35255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929人”; “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9963件,涉案金额34.2亿多元。” 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开列的反腐“成绩单”,足见党和国家反腐的坚强决心。 “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决不姑息。”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样强调,赢得如潮掌声。 这掌声中,既有激赏,也有期待。 一位代表说,反腐“成绩单”无论是长是短,应声落马的贪官无论是多是少,总让人难以心安。这话意味深长。 官员“前腐后继”的根源在哪里?怎么才能让官员“不敢”、“不能”也“不想”腐败?答案是:制度。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把它提高到“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前不久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又进一步提出“三个更加”: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这些年,围绕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不断完善,成效也不断显现。在近年来的一些国际反腐会议上,中国的反腐败经验受到了与会人士的广泛关注和赞誉。一些代表委员如此评断:我们的反腐“雷声”大,“雨点”也大;决心大,成效也大;群众呼声大,国际反响也大。 制度在不断完善,这非常重要;不过,制度如何落到实处,则更加重要。这是重点,也是难点。 比如进行教育,这是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有识之士呼吁,应当更多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剖析反面典型,使领导干部从中受益,给犯严重错误的人打一剂“救心针”,给犯一般错误的人打一剂“清醒针”,给一般干部打一剂“预防针”。 两会上,一位政协委员说了这样一段话:当第一次打开了贪欲之门,第一次伸出了不该伸的手,第一次吃了不该吃的饭,接下来就有投其所好者蜂拥而至,致使其越陷越深,最终滑入犯罪的深渊。 但愿健全的制度之下,领导干部们不再有这样的“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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