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公款接待(仅指国内,下同)源于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末,“合法化”是1990年,即财政部1990年明文规定在会计核算中有了“接待费”科目后。1989年,我国公款吃喝开支数为370亿元,1990年为400亿元,1992年超过800亿元,1994年突破1000亿元,2002年为2000亿元,2004年为3700亿元,2005年为6000亿元(据3月18日的《法制日报》第5版的报道)。(2006年为☆☆☆☆亿元?2007年为 ☆☆☆☆亿元?根据上述年份年年攀高的递增率读者可测算測算是多少千亿元吧!这还只是接待吃喝。豪华办公楼、高档座车消费一年又该多少亿了!——寒冰石注)
这里,请注意两点。一是6000亿元是个什么概念?用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的说法,可以解决我国义务教育和农村低保甚至包括城市低保所需要的资金。二是,对于公款接待中的损失浪费,党和政府不是没有采取措施。但,就是在党和政府一再要求节约、讲究从俭的情况下,公款吃喝开支数却步步攀高、年年上升。
可我们的官员却总是这样对我们说:财政紧张,拿不出钱来办教育和搞社会保障,所以,1993年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的要在本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支出占GDP的比例的4%,到了2005年也还只占2.82%。意思是要人民谅解。当我们得知我国的公款吃喝已经达到6000亿元,足可以解决我国义务教育和农村低保甚至包括城市低保所需要的资金时,我们还能够谅解吗?我们要问,谁能够享受到公款吃喝?答案是基本上是官员。我们的官员是否为此感到脸红?是否觉得羞愧?如果还有点羞愧之心的话,则绝对不会再容忍这种局面继续下去!
编辑: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