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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作者: 200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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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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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61.189.1* 于2013-06-11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党中央对人民疾苦的关心,对人民权益的高度重视以及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使我深切体会到党的伟大,看到了国家的希望,社会的美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在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座谈会上强调“维权的声音要更大,力度更强,措施更得力一些”,也鼓励了我,所以我有话要说:
我是在2000年10月份至今在贵州省电信有限公司威宁县电信分公司农村支局做农村统包员,做为贵州省电信有限公司威宁县分公司农村统包员(如果你家有电话,有宽带,有IPTV,那就是像我这样人安装的),因我所维护的电信线路大都是杆路,用户分散广,所以我的作业就有了--高空作业和交通作业的危险!加上其电信杆路线路是用裸体钢角线来附挂其电信电缆,在这些钢角线横穿千家万户的同时,又时时处于与外电力线交越和接触,漏电又成了农村统包员致命的因素!然而我的月工资才七八百左右,还有一点的就是那少的可怜的酬金。而这,威宁县电信为逃避劳动法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但不和我签定劳动合同,还诱逼我签定《代理、代办电信业务经营协议》,我在变成共同承揽人或雇工的同时,我也就成了没有社保,医保和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务工!
如果情况也就这样,也就说明了他愿打我愿挨的问题,我也没有什么好叫屈的,可恨的是,电信却又凡事一手抓:给员工作工资,发酬金,做考核,还封官加爵(如称之为;客户经理,社区经理,渠道经理,支局长,农村统包员等),要求写日志,填写日出勤安全表,威宁县电信还强烈要求我们用一些威胁和诱逼的手段对老百姓发展那些没有用处的电话增值业务(如96199、乡情网、亲情号等等。。。),国家在给农民减轻负担,而威宁县电信给当地农民造成了很大负担,还国有企业,真悲衰!威宁县电信这样做是违法行为。
另具我了解在2008年新劳动法颁布实施之后,2011年又强制员工签定《个体工商户雇工协议》,结果可能因作贼心虚,在协议的甲方连个公章也没有盖,还有很多空白条款。
然而我还是要问一句:这些还在威宁县电信的维护员如出了人生伤亡事故,他们这些被威宁县电信封的客户经理、社区经理、渠道经理、支局长、农村统包员们可以在承揽人落款处签上大名,可电信能赔得起这工伤事故的巨大相关费用吗?答案明显的是不能!
因此我不禁要问:威宁县电信公司违法用工及拖欠工人工资和养老保险,这事谁能管?
全县35个乡镇的支局长和维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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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3.115.* 于2008-12-26 发表评论: 结石宝宝之家申请交换链接,如可以请联系QQ:523067871,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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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8.28.2* 于2008-09-21 发表评论: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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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8.67.1* 于2008-09-04 发表评论: 我是天津的下岗职工被一家大公司坑骗打官司又没钱想向你们求助1367206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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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35.2* 于2008-08-10 发表评论: 我们对此能替百姓说话的网站寄予了深切的希望,愿他们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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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9.132.* 于2008-08-09 发表评论: 重大灾情,堪称第二个汶川大灾害。位于广东省台山市深井镇那扶圩几十条村上万人民——八角村、围仔村、长边村、沙潮村、横墩村、安明村、老叶村等等等,发生大面积地面下沉,房屋倒塌。
各村共上千间房屋以及大批农田、鱼塘、公路大范围严重下沉,房屋倒塌。老百姓无家可归,哭声凄凉,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当地政府根本不重视这么严重的大灾难,没有向上级汇报实际情况,把老百姓的生命财产拿来开玩笑,没有追查灾害的根源,只拉了一些所谓的安置帐篷就草草了事。
根据知情人报料,有可能是当地镇政府承包给他人的一个大石场由于挖取过深(地面量下深达60多米),从而造成地下河的水土流失,导致这次的大灾害。
如今灾情十分危急,老百姓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刻不容缓。但老百姓还是申报无门,有难无处说,当地政府也不闻不理。希望各界人士帮助上报灾情,以及传达到广东省甚至中央相关的部门领导,得到有关领导的重视与处理。
现时的灾情还在日益扩大,不断倒塌下沉,无一幸免,请广大群众发表以及传达你们的真诚的意见吧。谢谢!
如需了解更详尽的灾情可致电以下联系人:
13929947323 13058333037 白先生
地址:广东省台山市深井镇那中管区八角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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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9.146.* 于2008-07-30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各界的朋友们你们好:今天来到维权网,我希望各界朋友和为我神张正义的官员为我维权!我是要求为我公正解决五八年被国家经租我的合法房子!你们是经租,为什么剥夺我的权利!你们这样做违反宪法和法律!侵害我们合法的财产,这样下去激怒了民众内喊、反抗、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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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2.240.* 于2008-07-30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经租房的证据! (2008-04-27 13:20)
标签:杂谈
合法的证据 不知道什么混帐给枪去了 几十间房屋 就给十几快钱 后来一分也不给了 为什么政府不将道理!?????为什么???人民政府啊你看 看你的名称 说话要算话啊 白纸黑字啊!市长啊难道你和土匪一样?????????????????!!!!!!!!!!!!!
点击此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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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9.142.* 于2008-07-30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ZF在那个年代作出违反宪法的做法,其中最为代表的就是在没有在全国人大代表立法通过便把私人业主的产业---经租房收归国有。今日的ZF没有必要当时的错误决定背黑锅,应该从善如流,从人民的立埸考虑把以前错误的决定改正过来,向人民谢罪,把原来属於人民的财产退回给人民,把原来巳出卖了的人民财产的不合法所得退回给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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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2.240.* 于2008-07-29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这两三篇文章大家看了吗?在中国最落后的时候想到美国的思想理论和法西斯思想的批判。请大家评论;。
在6o年以前共产党反对和批判的实质,在21世纪的和谐社会的今天,现代政府做出了,让前一辈革命家后悔莫及的事。---《解放日报》1941年5月26日
立即释放全国政治犯!严惩虐待犯人、毒杀犯人的凶手!未获释放的政治犯应切实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不准再有虐 待和私刑拷打犯人的非法行为。
---《新华日报》1946年2月18日
维持一党专政的政策是建立在制造饥饿和灾荒上的,所以这些救灾的治本办法,只有国民 党确定的和各党派一道走 上和平、民主的道路时,才能完满解决。
---《新华日报》社论1946年3月30日
党对政府的领导,在形式上不是直接的管辖。党和政府是两种不同的组织系统,党不能对政府下命令。
---《董必武选集》第54-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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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2.240.* 于2008-07-27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你这文件已看过只怕是放屁。说一套做一套。现在给外国媒体逼的说可以示威游行。其实前一段时间已经打理了一下,对上访人员威劝和恐吓--市在7月14日全市居委会的7品芝麻官开会,关于奥运会期间监视上访人员。又狐狸给鸡拜年,成立信访解决小组,有公安【看管】、信访局【讲理】、财政局【诱饵】、民政局【劝说】和市领导【压阵】5个班子组成小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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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2.240.* 于2008-07-27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在中国居住的都是,官商勾结的贪官和奸商,还有愚昧软弱的人。一个欺压百姓的人和被欺压百姓的社会。
丸子姐姐(27159247) 18:36:23
是啊
丸子姐姐(27159247) 18:36:29
尼娜(306461639) 18:38:14
如果是我孙子,儿子继承我的财产,我也高兴,这是哪跟哪啊?我都不认识的人,就把我的财产当成他们的成果了!
尼娜(306461639) 18:41:23
跟他们要,他们还不给,说我反攻倒算了。真是到哪里说理去?把人气死不偿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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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2.240.* 于2008-07-27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外国人讲民主才看不起中国的,自私、愚昧、贪婪。有些人说外国人坏,那是自己愚蠢中国迟早败在这些人手上。美国人说中国是有凭有据,可那些愚蠢的人还说自己好。真的好台湾人为什么不想统一,因为他们在民主社会中成长,他看清中国的形式。
尼娜(306461639) 18:26:46
他们没流一滴汗,没花一分钱,就通过一纸红头文件把我们祖辈辛苦挣来的财产变成他们的成果了
尼娜(306461639) 18:27:56
越想这个越觉得生气!
丸子姐姐(27159247) 18:28:58
尼娜(306461639) 18:31:00
政府带头不讲诚信,退一万步说,我们跟你签定的是统一经租,你凭什么单方面出个红头文件,把这些经租的房产宣布成你的了?凭什么?你凭什么啊?
尼娜(306461639) 18:32:31
丸子姐姐还笑呢,天气是这样的炎热,想起这些气的我头晕,这些官员是想把我气死!
丸子姐姐(27159247) 18:35:07
体
丸子姐姐(27159247) 18:35:08
别上火注意身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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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2.240.* 于2008-07-27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一些人说外国媒体多管闲事那是白痴愚昧。在中国没有人权的形式下,只有靠外国媒体。不管人家怎么坏他就比我国民主
丸子姐姐(27159247) 18:15:22
尼娜(306461639) 18:17:26
不管人家怎么坏他就比我国民主
尼娜(306461639) 18:17:46
人家怎么坏了?
尼娜(306461639) 18:20:41
人家没抢咱们的房产,人家没批斗咱们,人家没截访咱们!人家没把咱家祖坟扒了,人家怎么坏了?德国法西斯坏,现在德国政府还反思!
尼娜(306461639) 18:22:17
我们的官员坚持说:50年代改造你们的房产是正确的,必要的。要坚持社会主义改造成果!我们的房产成了他们的成果了
丸子姐姐(27159247) 18:23:43
啊 尼那你真行
尼娜(306461639) 18:24:12
姐姐,我说的是实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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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9.146.* 于2008-07-27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
小草(934604586) 17:51:43
张华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临时法庭被抓
2008年7月25日下午3点15分,张华诉南通市人民政府违法拆迁一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临时法庭开庭。庭审结束,已是下午6点多了。我们离开法庭时,还没有走出法院,有三个彪形大汉要抓张华,张华紧紧拉住我。我问他们说,你们是谁?你们有证件吗?他们没有告知其身份,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这时,上来两个法警,一人按住我一个胳膊。张华就这样,被三个彪形大汉轻而易举地抓走了。
张华是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临时法庭在法警的协助下被抓走的。
张华通过法定程序维权难道还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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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2.240.* 于2008-07-27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小草(934604586) 17:51:43
张华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临时法庭被抓
2008年7月25日下午3点15分,张华诉南通市人民政府违法拆迁一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临时法庭开庭。庭审结束,已是下午6点多了。我们离开法庭时,还没有走出法院,有三个彪形大汉要抓张华,张华紧紧拉住我。我问他们说,你们是谁?你们有证件吗?他们没有告知其身份,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这时,上来两个法警,一人按住我一个胳膊。张华就这样,被三个彪形大汉轻而易举地抓走了。
张华是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临时法庭在法警的协助下被抓走的。
张华通过法定程序维权难道还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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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2.240.* 于2008-07-23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国家有法律规定,关于公房【经租房】房屋只是使用权不能买卖,可政府违法买卖。关于公房【经租房】房屋只是使用权住户死亡后,该房不能继承。可事实相反,现在那些住公房【经租房】的住户权利比房主还大。我们手中拿这房产证没房住,而那些住别人的房子,还拿那房子做生意。他们拿着房屋使用证世世代代在继承。而【经租房】房主、房子的真正主人家破人亡,带这房产证背井离乡,有家不能回。祖先的血汗遗产和我们的血和泪被别人抢去了,就像一江春水向冬流,满腔热血被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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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2.240.* 于2008-07-22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在此发表评论;天下乌鸦一般黑,官僚主义满天飞。要呼吁全国百姓推翻专制社会,归还人权,归还清白现实的宪法。打到官僚腐败分子。爱国是犯罪让全世界的人民来平理,腐败贪污是贡献那也让全世界人民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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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61.153.1* 于2008-07-22 发表评论: 萧山警方“亮剑”,重拳打击举报贪官腐败的举报人
萧山警方穷凶极恶血淋淋的事件;是中华民族身上的一道巨大伤口,地方官员欺压百姓,贪污腐败无法根治,民告官,谁告赢过?彻底被官僚、司法权力所造成大量冤民。有类似看法。他说,政府意识到, 1997年9月15日发生这类事件,中国媒体不报,国际媒体也不报,互联网上传播,官方清楚这里的利害关系。但是他说,尽管如此,官方仍在掌控隐蔽这类报道,其他媒体是否有权做独立报道,仍旧是个问题。政府不敢彻底严查。谁敢报道关于萧山事件的消息?更何况是这种明知道会被13亿老百姓骂的新闻?
穷凶极恶的腐败贪官动不动就拿维护稳定吓中国13亿老百姓,借维护稳定来遮掩错误掩盖罪恶,从而维护个人利益或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益。血淋淋的腐败政府贪官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一旦民主,就会天下大乱"的谎言。反腐败遭到了无情的镇压,政府腐败顺理成章合理、合法。
1997年9月15日上午9:40分,当裘金友第7次来到在中央纪委信访接待室上访,这时,萧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萧山市信访局副局长的领导赵传土和杭州市公安局的人早在位于府学胡同甲2号的中纪委守候着裘金友。赵传土欺骗中纪委说:上访人裘金友私藏枪支、身上有枪,又是挪用公款的罪犯,身上有钱等,用卑鄙手法追杀举报人裘金友。
杭州市市委书记、杭州市纪委书记、萧山市委书记吴健,明确指出!共产党怎么大?反谁去?反您?反我! ...
萧山市信访局副局长赵传土在回来的路上规劝裘金友,共产党怎么大、您想举报。告到哪里都听我们萧山纪委的,而我们萧山哪个领导不贪,无官不贪的人啊,哈哈,谁给您线索证据都一个一个讲出来。
以上暴露出来都是萧山区裘金友案系列报道中摘抄的一小部分,此案实际办理中还有多少没有暴露呢?极有可能比暴露出的还更严重、更可怕。 综上所述,萧山区公、检、法的司法腐败的严重程度,令人们触目惊心,令群众恐惧恐慌!
执法人员的腐败是滥用公共权力在渎职,谁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对于我们大学来讲,国家的法律法规显然对他们已失去约束力,被害人的陶律师感叹说:萧山事件!“谁才能保证祖国司法真正的公正”?
改革开放后腐败典型 、1995年来萧山事件腐败不除,我敢保证国家不出5年。
1999年6月11日民主与法制编辑部将裘金友受到萧山区政法委、公安局残酷廹害、侵犯人权、给裘金友来信转请浙江省委、政法委依法查处,1份、但如石沉大海。
当然,对于中国萧山、杭州、浙江的腐败分子来还有一条最好的出路,就是立即停止受贿与贪污行为,一来弱化民众对自己的怨恨,二来等待追诉时效的消失。
萧山红山农场、丁有根1.5亿元人民币的贪污案,走私,只要经过20年一般情况下就不能被追究了。最近有人为中国的政治改革设定了三十年的期限,可能就是考虑了腐败分子的20年的追诉时效问题,这应该说给了腐败分子足够长的时间,足够好的机会,如果他们能从此金盆洗手,既能给中国的政治改革赢得宝贵的时间,也能为自己寻求到一条最好的政治出路。
萧山事件,倒下去的是良知、正义。
站起来的是奸佞、无耻,穷凶极恶、变本加厉。
既然爱国有罪,反腐败、要民主是动乱、暴乱。
当然卖国有功,腐败、专制利国利民。
有多少个反腐政令让人民期望施行?
又有多少次让人民的期望落空?
百姓遭受的腐败人祸何日能终?
反腐要不要群众参与?
受不受群众监督?
有令不行算不算赎职?
如今贪官退休,对萧山事件浙江省委政法委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领导责任。干了坏事,拿了赃款,不管你已七老八十,不管你在台上台下,哪怕你跑到海外,总要找你算账的。贪官终究没有好下场,“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全报”。
贪官们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为混到下台、等到退休就万事大吉了。党的反腐决心越来越大,腐败分子也许能蹦达一阵,但决不会猖狂一辈。无论是两袖清风的党员干部,还是一身正气的普通百姓,都应该放下“不敢得罪人”的思想包袱,拿起党纪国法的武器,将反腐工作进行到底!(王亮)(200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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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2.240.* 于2008-07-19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 今年春节前,在我们网站重点报道上海市委常委、上海市政法委书记兼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江泽民的
外甥吴志明,和陈良宇犯罪集团迫害原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副科教民警张宝亮的黑幕时,我突然接到
我所在的工作单位山东省曲阜市工商局要求我自行进入精神病院,承认自己有精神病组织上就不按照我
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而开除我,我断然拒绝。
今天在我们网站集中精力报道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这个全国第一上访大市腐败黑幕的紧要时刻,我再
次得到组织上的关心和爱护,我所在的单位山东省曲阜市工商局突然让到省城济南去看我的皮肤病,我
的皮肤病只不过是神经性皮炎,完全用不着到省城济南去看,而且局里给我出钱看病我应该感激不尽,
可是局里的热情我实在不敢接受,组织拿钱给我治病我非常的感激,可是为什么不不对自己说,不但跑
到省城济南让我哥做我的工作,而且带着礼品到我家里让我的父母亲做我的工作,非但如此,今天才说
,明天必须要去,组织真好,领导太有才了,让我左右不是,去吧,网站还有那么多的事情与工作要做
,尤其是我们站长还被双鸭山市公安局从5月15日非法拘禁,至今生死和下落不明,音讯全无,不去吧说
我不知好歹,完全是个神经病人。
我哥在济南只不过是个县处级干部,我家里没有任何一丁点的背景,组织和领导,对我这么无微不至
我真的接受不了,我知道如果我不听我父亲话的话,他会伤心过度,病上加病,雪上加霜,因为他身患
有晚期肺癌,组织和单位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先例,我真的不知道你们什么时间、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好、
这么仁义了啊!?
我更不知道你是在救我,还是在害我,如果不想害的我家破人亡的话,为什么去跟我父亲一个将死之
人施展你们的才华?你们从来没有说过要给我治病,我从来也没有说过我不去治病啊!?
党啊,我亲爱的妈妈:请允许我对您说,我最大的愿望是我们国富民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冤假错
案少一些,我的病不重,我也死不了,我只不过是是被你们这些欺上压下、欺压百姓的贪官给气的无语
而伤心过度而已!
谢谢各级组织、谢谢各级领导对我孔强的厚爱,我的病不是问题,最主要的问题是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的老百姓需要我,等我把这些贪官们如何的腐败揭露完以后,即便是我不去治病,我也死而无憾!!!
请把黑龙江给我看病的钱拿回去帮助需要帮助的百姓吧!!
组织就是这样关心和爱护我的。
中华申正网站申请注册人:孔强
2008年7月16日
电话:0537-498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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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2.240.* 于2008-07-19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08-7-18 15:55:48
一些领导或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满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实行联合接访,零距离接触群众。以达到能倾听群众的诉求与心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的目的,有些地方甚至每月还设立了“集中接访日”,希望能搭起党和群众双向理解的桥梁。然而,就是这样的大好事,在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看来却是如临大敌。常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接”访,我便“截”访。
所谓截访,就是截住上访的群众。知道今日“大接访”,知道有人要上访,趁上访的人还没有到达接访地点之前,把上访的人截回去。其实,“截访”的害处是显而易见的,不但花费巨大,还会堵塞民意通道,造成矛盾积累。既然有这么多害处,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为何还要“截访”?
“截访”的原因具体到每一个地方或单位来说,也许会有很多,但总的来讲却不外乎是以下两点:
一是执政能力和前途的问题。上级信访部门为了减轻自己的工作压力,偏重于对上访绝对数量的考核,特别是对集体上访数量的考核。上访的多了,考核的结果自然不理想,也就显得地方领导有了太多的不做为或执政能力较差。如果再加上“一票否决”的措施,不“截访”的后果可想而知,不是被通报批评、就是被黄牌警告或者追究责任,大好前途不就泡汤了吗?
二则是心虚。有些上访人员可能掌握了某些真实的信息或资料,会对一些地方或单位的领导不利,这样的“访”更是要一“截”到底,不能不截。
防止“大接访”变成“大截访”,可以从以下两点开始:
一是上级政府或部门不再按信访量给各地排名,并取消信访责任追究制。
二是将“大接访”制度化。对那些舍得高价“截访”却不去努力解决上访人反映问题的领责任人、堵塞上级领导和上访群众“零距离”接触的责任人通过制度来进行约束,一经发现,立即严肃处理。
如果做到了以上两点,“大截访”也许就会销声匿迹。但愿“大接访”不再有“大截访”伴随。
[本日:23 本周:32 本月:32 总数:32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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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2.240.* 于2008-07-19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我所见事实上面说一套下面做一套。不知中央骗群众,还是地方政府在害中央。新闻很好看但现实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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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9.146.* 于2008-07-15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看共产党的一大发明!::
世界上,只有咱们中国,创造了经租房,跟创造了造纸术,印刷术一样,只是经租房是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共产党创造的,造纸术和印刷术是咱们老祖宗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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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9.146.* 于2008-07-14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 团结起来一定会胜利的!没有不可战胜的困难,但我们充满信心!我们义无返顾!在奥运会前一定要回经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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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9.146.* 于2008-07-14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团结起来!请解决经租房问题,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人民知道有《经租房》这个称谓,这么个称谓!这个称谓本身就是对政府的嘲弄,对宪法的践踏,对百姓的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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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9.146.* 于2008-07-14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我希望正义记者、法官、领导、多帮助民众维权,为什么全国各地合法经租房五十年到今没有发还!这个物不是你的、你不能剥削!是谁造成全国经租房主年年上访呢?难道党比法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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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9.146.* 于2008-07-14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我希望人民维权能得到解决!也希望记者和领导我们伸张正义!为什么合法经租房五十年来没有发还给房主,是谁造成经租房主年年上访呢?难道党比法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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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02.97.1* 于2008-07-14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此发表评论;全国上百万的经租房主在呐喊了30年了,我私有财产奋斗了30多年。期盼奥运前有个美满答复,可政府还是欺诈蒙骗禁止百姓上京上访,百姓有怨何处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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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02.97.1* 于2008-07-14 发表评论: 过去破坏的合法私人财产权 为什么不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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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02.97.1* 于2008-07-14 发表评论: 违法的经租房 为什么共产党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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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2.240.* 于2008-07-14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全国上百万的经租房主在呐喊了30年了,我私有财产奋斗了30多年。期盼奥运前有个美满答复,可政府还是欺诈蒙骗禁止百姓上京上访,百姓有怨何处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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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2.138.* 于2008-06-06 发表评论: 吉林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屡次滥用职权.房产局,建设局,法院无视法律,对梅河口同意路拆迁区域严重存在强制拆迁,打着法院下达的强迁通知书进行恐吓,不平等的与被拆迁人商谈,借助贵网站发表一下,希望有人替我们主持公道,希望能有记者来实地采访,调查.谢谢,,人民的利益高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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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16.29.1* 于2008-06-06 发表评论: 现如今谁不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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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59.35.15* 于2008-04-29 发表评论: 这社会还有为民请命的人吗??
没有利益,谁管你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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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59.35.15* 于2008-04-29 发表评论: 真的能不被腐败分子侵蚀吗?那是多么高尚的人格,维权网的工作人员真的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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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9.129.* 于2008-04-20 发表评论: 维权网真的能弘扬正气吗?要是真的能,全中国就剩这一片净土了。一定要坚持,千万不要被污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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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59.35.15* 于2008-04-17 发表评论: 只要是为老百姓,到哪里都会有人帮,纪晓澜同志,我们都会感激你,支持你,辛苦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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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18.1* 于2008-04-15 发表评论: 农民百姓们觉醒吧,满城的现实已经告诉我们:当今社会老百姓已经没有说理,申冤之处,官官相互,当官的都是一丘之貉。百姓要想生存,要找活路,只有团结起来,拿起手中的各种武器,像除奸团那样,将贪官一个个铲除,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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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18.1* 于2008-04-15 发表评论: 只要坚持就能胜利,百姓们只要你们坚持,就一定能赢得一方属于自己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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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18.1* 于2008-04-15 发表评论: 贪官,恶霸还要猖狂多久?满城还是不是共产党的天下?创建和谐社会是不是婊子在立牌坊?在粉饰太平?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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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18.1* 于2008-04-15 发表评论: 贪官,恶霸还要猖狂多久?满城还是不是共产党的天下?创建和谐社会是不是婊子在立牌坊?在粉饰太平?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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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18.1* 于2008-04-15 发表评论: 贪官,恶霸还要猖狂多久?满城还是不是共产党的天下?创建和谐社会是不是婊子在立牌坊?在粉饰太平?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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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18.1* 于2008-04-15 发表评论: 满城政府的腐败现象就像雨后春笋,充满活力。《红楼梦》里尚能说贾府的石狮子或许还干净,而满城政府恐怕连政府里的空气都是浑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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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18.1* 于2008-04-15 发表评论: 满城政府最进忙了起来,因为九州小区里出了安全事故。成批的记者在采访,当为什么烈士的问题就没人管呢?原因很简单,楼房小区有利可图,省领导带头签字,市领导响应。而烈士墓的问题,老百姓又没钱可出,卖砂子的有钱,就这么简单。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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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18.1* 于2008-04-15 发表评论: 记者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报道了事实。那政府机关的又该由谁去履行和监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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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18.1* 于2008-04-15 发表评论: 任何一个违背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团体和个人,最终都会被推向历史的审判台。满城政府有关人员的丑恶行径最终会得到应有的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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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18.1* 于2008-04-15 发表评论: 我认为现在虽然不讲阶级斗争了,但满城县政府官员的做法,绝不是共产党人的行为,希望广大群众和媒体朋友能广泛关注,严防他们破坏我们和谐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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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18.1* 于2008-04-15 发表评论: 英雄所见略同,满城政府官员的做法绝不是简单贪污腐化堕落,而实际有可能隐藏着重大的阴谋,奥运会快要开始了。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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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18.1* 于2008-04-15 发表评论: 在满城只要和公检法有关系,打声招呼,就可以随便私炒炸药,开鞭炮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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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18.1* 于2008-04-15 发表评论: 晓岚同志你发现的不仅是以爆炸新闻啊,深挖下去将是一反党集团。不过你要加小心,这样变了异的政府分子是很坏的。多保重了,有事招呼一声,满城的哥们会帮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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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18.1* 于2008-04-15 发表评论: 保定哥们也帮你!纪晓岚你要来保定,我们会帮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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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18.1* 于2008-04-15 发表评论: 听说石伟从要庄乡跑了,县委书记阎志强把他调到了县镇政府当乡长了,石伟你跑得了吗?阎志强你跑得了吗?想到保定水利局当局长,水利局会把你淹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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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18.1* 于2008-04-15 发表评论: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自古定论。石伟跑了,张红军接管,当得到了刘子敬的黑钱后,立即派要庄乡派出所到西黄村抓人,镇压告状的百姓。可怜的老百姓惨那,敢怒不敢言。现在好了,纪晓岚来了,有了救星,西黄村老百姓向你磕头了,冤屈的烈士们在天空为你致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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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18.1* 于2008-04-15 发表评论: 自古道,有钱能使鬼推磨,西黄村书记刘子敬刘会来能把公安局长买通,要庄乡派出所又算什么,看吧,最后能不能把纪晓岚买通还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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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18.1* 于2008-04-15 发表评论: 吵也没用,国共该合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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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60.* 于2008-04-01 发表评论: 希望人民维权正义网早日开展10元钱维权活动,集中全国下岗职工财力,争取早日让下岗职工实有大病医保、公积金和各类保险。
10元钱对个人来说不算啥,集中全国下岗职工至少也得上万人,汇聚到一起按党的方针策和法律法规完全可以达到目的。
俺就是没律师证,如有我就亲自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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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70.* 于2008-03-22 发表评论: WwzLn6 jxuhkfzjgrjw, [url=http://ueglrsojfuxc.com/]ueglrsojfuxc[/url], [link=http://hkufjpzuzwye.com/]hkufjpzuzwye[/link], http://dejpubwsaan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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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0.187.* 于2008-03-21 发表评论: 尊敬的记者你好! 我是浙江省上虞市百官金镇金家岙村村民,我反映我市在城东开发区征用土地一期,二期共计1269。6亩,我村在2004年10月26日我村与上虞土地征用中心订了土地征用302亩合同,是我村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也没有开村民代表会议,到2007年12月27日城东开发区叫施工单位来施工了,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我想抛弃二年的土地又要重新申批了吧。土地法四十五条35公倾以上要国务院批准。1269。8亩土地征用要国务院国土部审批的吧,我在网上查不到相关资料。关于我村的村民,没有合理得到土地安置款的情况下,在强制执行土地征用,现在已经全面回填了塘渣不能种田了,那我们的群众靠什么吃啊,在回填的时候施工队还打伤了许华弟,虞风鸣,邵以等人,有医院证明,上次给陈省长写的给我的回复是有关部门已经有明确答复但没有结果,昨天我还问了打伤群众,也医药费还没赔。不相信可以打电话问打伤的人,许华弟电话0575-82127199,虞风鸣电话13819571117。现在还有30多户群众没有得到解决,当然人民要以大局为重,开发是好事,那只少发生的事一定要给群众有一个满意的答复。难道政府可以有这样的做法吗?我希望记者为人民的利益着想,农民真的够苦了,现在又没田种了,我诉说的我村的实际情况,还有我们路东开发区也征用土地900多亩,也是同样的手段对待群众,也打伤村民,我希望有正义的记者前来采访,我代表村民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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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5.121.* 于2008-03-05 发表评论: 在中国萧山出现两个一反一正的精神病人
成瑞宝,原萧山红山农场纺织实验厂销售经理。其哥,成瑞中,原是王芳的警卫员,后来升任为宁波市委常委 军区政委。 成瑞宝利用其哥的关系,勾结原全国人大代表,红山集团董事长丁有根,大肆走私,1995,1996年时任总理的朱镕基下令调查浙江红山集团公司下属红山纺织实验厂和宁波军区走私一案。结果,成瑞宝的哥哥成瑞中原职务撤消转业到地方宁波城建局一般办事人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成瑞宝的哥哥成瑞中和丁有根通过关系在杭州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精神疾病司法技术鉴定,给成瑞宝做司法鉴定,结论为“精神病人”,逃避法律刑事责任。后来,成瑞宝移居加拿大,近几年成瑞宝在浙江宁波注册数亿元开办公司。 成瑞宝,成瑞中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都是萧山红山农场裘金友坚持不懈举报的结果。丁有根,成瑞中对裘金友的所做非常不满,恨之入骨,想方设法对裘金友进行打击报复。 1997年举报人裘金友到北京上访,萧山公安局从北京强行把裘金友押回萧山,为阻止裘金友上访告状,遂委托杭州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精神疾病司法技术鉴定,给裘金友做鉴定,结果,裘金友为“偏执性精神病”。送进杭州市安康医院强行治疗。给裘金友精神,身体很大打击。 两个精神病人:一个为正义,维护法律尊严而战诬陷为“精神病人”。一个是逃避法律追究,动用社会关系鉴定为“精神病人”。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制健全,出现两种“精神病人”应该值得人们深思。
裘金友十二年的反腐举报、经历惨不忍睹,被打过、被秘密关押208天过、被跟踪过、被毒打过、被电刑过、被丙戌酸钠毒害过、被恐吓骚扰过、被抄家过、被栽赃陷害过、被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不判、根据血淋淋的事实,萧山区公安分局犯下五毒俱全的血案。【详细详见诉状资料互联网上查阅】《诚信希望浙江省高院依法公平、公开、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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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5.121.* 于2008-03-01 发表评论: 浙江人权恶劣法律意见书
浙江裘金友:人民不可欺!国法更不可辱!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2-16 13:43:22
尊敬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
我叫裘金友,住杭州市萧山区红山农场一分场,诉萧山区委、区人民政府腐败呈现四大“勾结”的特点:官与官勾结、官与商勾结、官与媒体勾结、官与黑社会勾结。由此出现权力相互庇护,即使舆论压力再大,腐败官员也不下台;权力资本化,腐败金额动辄几百万、上千万;地方的一把手一手遮天,垄断地方媒体,为自己歌功颂德,同时利用黑社会,看!对敢于批评、揭露他们的人无法无天地打击报复,一个比一个胆大妄为,一个比一个变本加厉,是建国以来首例。
1997年举报人裘金友到北京反腐举报,萧山市信访局、萧山区公安分局从北京强行把裘金友押回杭州,萧山市纪委秘密关押期间暗中诱饵又罗织罪名审讯裘金友,(萧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一室主任、金一鸣),为阻止裘金友反腐举报,遂委托杭州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精神疾病司法技术鉴定,给裘金友做鉴定,结果,裘金友为“偏执性精神病”。送进杭州市安康医院强行治疗。给裘金友精神,身体很大打击。而萧山区委、区人民政府自腐败自鉴、自侦自鉴、自检自鉴、自审自鉴,敷衍塞责、压案不办、贪赃枉法、欺骗中央、谎报实情的承办人、官员却高枕无忧!这种极不和谐的事实,竟然发生在人民共和国、杭州市萧山区委、区人民政府!
裘金友十二年的反腐举报、经历惨不忍睹,被打过、被秘密关押208天过、被跟踪过、被毒打过、被电刑过、被丙戌酸钠毒害过、被恐吓骚扰过、被抄家过、被栽赃陷害过、被虚假声明过、被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过、被裁判不公、久拖不决过、被刁难过、1998年12月15日,开具上海市司法局的介绍信调查、查阅裘金友的资料被萧山区公安分局顶力封杀过、1999年4月8日、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张金屏律师在数次调查受阻后为防止超过诉讼时效、次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过,2006看3月22日、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二位律师前来法律援助调阅一点材料又被萧山区公安分局顶力封杀,根据血淋淋的事实,萧山区公安分局犯下五毒俱全的血案。经过裘金友十二年的不屈抗争,现裘金友已拿到: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篡改病历的病历、1997年9月23日已鉴定的“司法鉴定书”等萧山区公安分局违法侵权的所有证据。现在虽然证据确凿,但因被告是萧山区委、萧山区人民政府领导的萧山区公安分局。
杭州市、区两级法院至今不给立案,并违反程序法规定,拒绝给裘金友书面答复.现只能向省高院申请立案.因被告身份的特殊性,在萧山区委两级法院审理不利于案件的公正判决,特申请贵院依据法律程序批准异地审理此案。尽快将这件历时十一年、世人关注的基层政府滥用职权、侵犯人权的恶性案件公正解决,给关注此案的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最大限度的挽回此案给党和国家造成的负面影响。裘金友期盼着公平正义早日到来!
首先对杭州市萧山区委、萧山区人民政府领导的《裁判不公、久拖不决。请求立案侦查【详细详见诉状资料互联网上查阅】诚信希望省高院依法公平、公开、公正判决》
裘金友
200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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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67.1* 于2008-02-29 发表评论: [url=http://www.china-co.com/mianfeidingyue.asp]人力资源[/url][url=http://www.hr163.net/index.html]人力资源[/url][url=http://www.shanghai66.cn/p.asp]优化排名[/url][url=http://www.88fy.com]翻译公司[/url][url=http://www.ctranslation.com]chinese translation[/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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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59.35.15* 于2008-02-28 发表评论: 感谢维权网的所有工作人员,麻烦你们关注一下:15岁在校学生身陷冤狱的帖子,在公民呼声那里.帮帮未成年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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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2.89.1* 于2008-02-24 发表评论: 晏爱华(阜宁县原反贪局局长已退休)、陈必太(原反贪局副局长现是办公室主任)、郑美恩(原侦察一科科长)、徐立山、徐荣兵、等人滥用职权、公报私仇,在协助侦察审理原阜宁县人大副主任朱月林涉嫌受贿案中利用职权,无中生有的以我窝藏脏款为由,对本人(刘萍)采取非法拘禁5个月,通过刑讯逼供等方式百般残酷的手段进行人格、肉体和精神上的催残,致使本人至今(四年多)还留有数块伤疤,耳朵变形,每逢阴雨天,全身酸麻,左胳膊更是又酸又痛,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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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63.9* 于2008-02-22 发表评论: 坚决支持人民维权网;反映心声、鞭挞邪恶、弘扬正气,维护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形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抚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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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58.34.10* 于2008-02-21 发表评论: [url=http://www.gvcnet.com.cn/hr/index/p.asp]人才派遣[/url][url=http://www.sifa365.com]司法考试[/url][url=http://www.hr163.net/z.html]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url][url=http://www.hr163.net/www/14/index.html]人力资源管理认证[/url][url=http://www.gvcnet.com.cn/hr/index/index.asp]人事外包[/url][url=http://www.gvcnet.com.cn/hr/index/l.asp]劳务派遣[/url][url=http://www.gvcnet.com.cn/hr/index/d.asp]人事代理[/url][url=http://www.gvcnet.com.cn/hr/index/1.asp]上海人事代理[/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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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8.5.24* 于2008-02-11 发表评论:
尊敬的社会有关领导和新闻媒体
你们好,我叫陈爱妹,性别女,汉族,出生于1975年4月26日,本人于1999年8月17日结婚,家住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城关东大路163号,2005年的8月怀孕,2006年5月9日沙县医生叫我到三明市第一医院检查,报告出后医生告诉我拿检查报告到妇产科。当时由于考虑到沙县医院接生比较方便,就拿着检查单到沙县县医院,县医院医生说:婴儿有畸形不能要必需流产,于是我就和医生商量要流产也要做保守流产,但医生说:保守流产的后果一切由自己承担,我当时别无选择只好住进了县医院。2006年的5月21日,婴儿流产后,并没有发现畸,流产过了18天,肚子感到痛,又到县医院去检查,检查结果就变成了:于左右附件攻分别探及大小约10*6.1cm,12.5*7.0cm的囊实性包块,境界清,内见蜂窝状的回声暗区及等回声团块,膀胱:膀胱充盈好,壁光滑,腔内未见结石占位性病变,鉴于两次检查有明显差异,我又到福建省三明市第一医院做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医院医生说要做手术,报告单出来后,医院医生说是右卵巢囊肿,于是就住进该医院,并且也做了手术。
对于这件事,我感到沙县医院妇产科应负有一定的责任,由于他们判断失误,给我们一家人带来很大的伤害,同时,由于误诊,而导致婴儿死掉,我们作为父母的是不能容忍的。决心向他们讨个说法。沙县医院就把病史和三明第一医院的彩超单全部更换,颠倒黑白,推卸责任。我们现在已别无选择,希望社会有关领导和新闻媒体给于帮助给于关注调查此事,让应该承担责任的人,受到法律应有的处罚。
沙县凤岗镇东山村第六组村民
邱贵儿 陈爱妹
违规征地赔偿不清失地村民何以为生?
——沙县凤岗镇失地村民网上讨个说法:
现有沙县凤岗镇北门村第六组村民官木生一家,世代务农为生。十几年前本人父亲在长源和邻头(系北门村地名)地段承包了5.5亩多粮川。并在其川边种下260多棵柑桔树,且盖有一座砖房肥棚。以上田地及果树就是我一家的主要生活来源。2005年七月三明高新科技园区征用了我如上的田地和财产,而且在没有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就将我上述的田地、果树及北门村其他范围令有九十作亩的土地全部征用。若按国家有关建设用地的政策也应该是先办理赔偿后,才能征用土地。可是他们没有按有关政策规定合理进行赔偿的情况下。就进行征用了土地。而是随意打发几千元钱,就算是赔偿了土地的损失。按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办法中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征用耕地属水川、菜地、鱼塘的按同类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八倍至十倍补偿;属其它耕地的,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的产值的六至八倍补偿,”还有第三十条中第一款:“农作物按前三年年平均产值的一倍赔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和承包经营者或者地上建筑物的产权人。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补偿按下列标准讨付:(一)农作物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倍补偿;........
当时三明高新技术园区,根本就没有按上述的政策进行合理的补偿,因此造成北门村许多失地农民的不满,他们既不按政策赔偿农民的许多损失,也不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就以我一家为例,一辈子以土地为生的农民,从此失去生活的来源,而且我唯一的儿子又系弱智残疾之人,夫妇俩年岁已大,体力不支又无法外出谋生,今后我一家三口将何以为生?许多失地的村民又以何生存?所以,我们在得不到合理赔偿的情况下,又求告无门,不得不在网上讨个说法,让三明金少高新技术园区在这次征用土地中不按国家有关土地管理办法的政策错误做法公诸于众!当前以人为本,重视国计民生。创建和谐社会是党和国家提倡的主要精神,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能起重视,及时解决和处理沙县北门村征用土地中的赔偿问题。
沙县凤岗镇北门村第六组村民
官木生 邱金珠
兄妹俩同时遇上不平之事,这是不是俗语说的祸不单行,在这里敬请各界领导各界热心人事伸出你的正义之手帮一下这对兄妹,围护一下农民脆弱的权义!
联系电话:13950916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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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2.66.1* 于2008-02-05 发表评论: 坚决支持人民维权网;反映心声、鞭挞邪恶、弘扬正气,维护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形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辽宁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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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8.64.6* 于2008-01-31 发表评论: 警察涉嫌诬陷罪焉何迟迟难以查处? 警察涉嫌诬陷罪焉何迟迟难以查处?
地方势力撑保护伞如此了了对待民权!
http://byhzq.blog.sohu.com
我们谨在此
真诚的感谢所有关心、关注和支持我们依法维权的律师、
记者和社会各界的领导和朋友们!
2008年元月28日下午再次到区公安局法制科长办公室,
就《申请国家赔偿》事宜与法制科长进行了正式的沟通。法
制科长认为办案程序没有违法,同时他认为本案不是错案,
他称:我如有异议可以向法院起诉或是去检察院提出控告。
警方将会在3月3号以前给我出具国家赔偿正式的的决定书。
我们申请国家赔偿的理由: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重大犯罪嫌疑人因证据不足,应在24小时内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6条、60条、129条、137条、141条、162条等多个条款所确立的“疑罪从无”原则,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的,应当认定为无罪;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赔偿请求人的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遭到非法侵犯,并已经给赔偿请求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及名誉、精神和身体的伤害,因此赔偿请求人有取得刑事赔偿的权利。
原告强烈的要求执法部门撤消公安机关错误的针对原告的强奸案件
原告请求执法机关实事求是的纠正冤假错案
一、我们坚信:江西省在构建和谐社会、富民兴赣的进程中,能够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科学发展观;
二、我们相信:政法部门的广大公安干警在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中,能够实事求是、秉公执法;
三、我们认为:腐败分子制造冤假错案、徇私枉法、祸国殃民的行为,应该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作为司法腐败案件的受害者,我们不应该卷入政治斗争的漩涡和陷阱当中,反腐败的经济成本也不应该由我们来承担!
四、我们还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经济。
人民警察不应该是某些贪官污吏牟取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做案工具;
人民警察更加不能成为某些既得利益集团牟取暴利、欺压百姓的打手!
五、我们希望:南昌公安部门能够正确面对已经发生的《女警察诬告陷害百姓案》,能够有勇气承认错案,能够实事求是的纠正冤假错案,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依法为老百姓维权;
因 为:
我们已经向市、区公安局纪委、刑警大队及法制部门的领导
多次反映案情真相、并提供了足够的关键证据和关键线索,
只要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客观公正调查核实有关证据,
完全能够实事求是的将案件查个水落石出!!!
六、我们期望:有关部门通过对此案的认真查处,纯洁公安队伍,严惩腐败分子,清静国家法制。法制建设,匹夫有责,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如果产生腐败,不亚于河流之源被污染。如果冤假错案因为司法腐败而迟迟得不到执法部门的纠正,那么原告有权向国内外的新闻记者反映本案并寻求社会各界的帮助来依法维权,
届时《女警察诬告陷害百姓案》就将会变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
我们郑重声明:
我们将会一步一个脚印的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
社会的正义、法律的尊严而奋斗不息、勇往直前!
我们决对不会含冤而自尽!
如果我出现不测,比如发生交通事故/意外死亡/或是被人殴打伤害,那就证明有贪官污吏欲置我于死地,这些案件的发生绝非偶然,案件的背后必有阴谋并且肯定是一个谋杀案件!
鉴于被告身为警官学院毕业并且还是在职进修的警察,她知法犯法,以租房看房为名对原告进行敲诈勒索未遂,从主观上就故意捏造原告强奸她的事实诬告陷害原告,其诬告陷害原告的手段恶劣、动机卑鄙,诬陷原告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客观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的规定,
原告请求执法机关从严从重追究被告所犯的“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
同时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http://byhzq.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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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60.* 于2008-01-27 发表评论: 揭开吉林省通化钢铁集团财务腐败案是当前国家应当积极面对的一个问题.在吉林省国企改制前这个财务系统已经腐败到极点.现在腐败者们仍在继续腐败.国家反腐败的阳光何时能照耀在吉林省通化钢铁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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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5.119.* 于2008-01-10 发表评论: 官官相护,贪污腐败何时才能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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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60.22.89* 于2007-12-25 发表评论: 希望网站能真正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这样我们的百姓才能感受到党的伟大,作为一名党员希望我的信仰没有错!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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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5.121.* 于2007-12-14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牢记血泪仇,不忘贪官恨
齐思盈/文
731部队令人发指,国民党很残忍,杭州市萧山区公安分局简直令人发指,精神病鉴定被滥用为合法伤害权,前事不忘,后世之师。参观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简直残忍、这片遗址之后,大家的心情都无比沉重。 ...【你共产党官员、公检法为何保护不了一个真正拥护共产党】
来自日本静冈县“静冈放送(SBS)”的记者阿部朋也一行4人,向杭州市萧山区红山农场贪官场长丁有根深深地鞠了一个躬,“13年前您对我们记者描述的前景,全部变成了现实,让我们回去告诉更多的日本731部队朋友,浙江农村的变化是让人震撼的。”官场腐败,地方官员不会接受民情上访,相反会加以压制。阿部朋说,用丁有根的方法秘密精神病鉴定方式来细菌战威吓禁止人民上访最有效。
腐败分子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强抢萧山区红山农场集体企业,暗箱操作,1995、1996年丁有根盗窃萧山红山纺织实验厂案件1.5亿元的贪污案的直系亲属。举报人裘金友被遭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公安分局打击报复、栽赃、诬陷、迫害】我们在教科书上,电影电视上知道了“小日本”很残忍,731部队令人发指,国民党很残忍,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那样的细菌丧尽天良,那样的灭绝人性,大打血腥出手,真的比小日本731部队、国民党还黑心!能够得到公检法及高级领导的庇护,老百姓为了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法律,保护集体企业耕地,举报腐败分子的罪行受到如此惨不忍睹的场面,我们是否要大喊!党啊!你腐败分子面前,为何显得如此软弱和无力?你共产党官员、公检法为何保护不了一个真正拥护共产党、【人民代表】党员代表?
萧山红山惨案
难怪毛主席说,知识分子骨头最软.我现在想说,这些人软不说!还最贱!!!现代文明史上最黑暗的一页,我们要做的是:不忘历史,牢记国耻,君子报仇,血债血还! 牢记血泪仇,不忘贪官恨!有正义感的中华儿女,决不能忘记这笔杭州市萧山区红山农场丁有根盗窃者对我兄弟姐妹犯下的滔天大罪!!!警惕啊,杭州市萧山区公安分局!刽子手,他也永远不会承认有杀人,特别是在当今杀人成性的贪官暗中纵容下,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更不会放下手中的屠刀,他们还想杠着曾经屠杀我千千万万同胞兄弟的屠旗---,太阳旗帜,再杀害我同胞。中国必须强大,强大到让沾满举报人鲜血的萧山区公安分局屠旗----,太阳旗在世上消失。否则,中国人民血汗的大难不会消失!!!!
第一代授权暗杀,萧山区公安分局新街派出所,所长宣卓伦,联系手机:13805752568;
第二代授权毒害,萧山区公安分局新街派出所,所长施黎明,联系手机:13506717368;
第三代授权陷杀,萧山区公安分局新街派出所,所长徐妙友,联系手机:13506716803;
http://www.xw110.com/prog/showDetail.asp?id=3210
kjones@cpj.org
齐思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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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5.121.* 于2007-12-14 发表评论: 牢记血泪仇,不忘贪官恨
齐思盈/文
731部队令人发指,国民党很残忍,杭州市萧山区公安分局简直令人发指,精神病鉴定被滥用为合法伤害权,前事不忘,后世之师。参观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简直残忍、这片遗址之后,大家的心情都无比沉重。 ...【你共产党官员、公检法为何保护不了一个真正拥护共产党】
来自日本静冈县“静冈放送(SBS)”的记者阿部朋也一行4人,向杭州市萧山区红山农场贪官场长丁有根深深地鞠了一个躬,“13年前您对我们记者描述的前景,全部变成了现实,让我们回去告诉更多的日本731部队朋友,浙江农村的变化是让人震撼的。”官场腐败,地方官员不会接受民情上访,相反会加以压制。阿部朋说,用丁有根的方法秘密精神病鉴定方式来细菌战威吓禁止人民上访最有效。
腐败分子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强抢萧山区红山农场集体企业,暗箱操作,1995、1996年丁有根盗窃萧山红山纺织实验厂案件1.5亿元的贪污案的直系亲属。举报人裘金友被遭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公安分局打击报复、栽赃、诬陷、迫害】我们在教科书上,电影电视上知道了“小日本”很残忍,731部队令人发指,国民党很残忍,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那样的细菌丧尽天良,那样的灭绝人性,大打血腥出手,真的比小日本731部队、国民党还黑心!能够得到公检法及高级领导的庇护,老百姓为了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法律,保护集体企业耕地,举报腐败分子的罪行受到如此惨不忍睹的场面,我们是否要大喊!党啊!你腐败分子面前,为何显得如此软弱和无力?你共产党官员、公检法为何保护不了一个真正拥护共产党、【人民代表】党员代表?
萧山红山惨案
难怪毛主席说,知识分子骨头最软.我现在想说,这些人软不说!还最贱!!!现代文明史上最黑暗的一页,我们要做的是:不忘历史,牢记国耻,君子报仇,血债血还! 牢记血泪仇,不忘贪官恨!有正义感的中华儿女,决不能忘记这笔杭州市萧山区红山农场丁有根盗窃者对我兄弟姐妹犯下的滔天大罪!!!警惕啊,杭州市萧山区公安分局!刽子手,他也永远不会承认有杀人,特别是在当今杀人成性的贪官暗中纵容下,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更不会放下手中的屠刀,他们还想杠着曾经屠杀我千千万万同胞兄弟的屠旗---,太阳旗帜,再杀害我同胞。中国必须强大,强大到让沾满举报人鲜血的萧山区公安分局屠旗----,太阳旗在世上消失。否则,中国人民血汗的大难不会消失!!!!
第一代授权暗杀,萧山区公安分局新街派出所,所长宣卓伦,联系手机:13805752568;
第二代授权毒害,萧山区公安分局新街派出所,所长施黎明,联系手机:13506717368;
第三代授权陷杀,萧山区公安分局新街派出所,所长徐妙友,联系手机:1350671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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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思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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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58.211.1* 于2007-12-13 发表评论: 在此发 测谎仪实际上是国家多种非致命武器的整合在执法领域的应用如次声波系统能发射高能低频次声波同人体各部位运动产生的次声波发生共振从而控制人身体各部位运动频率,由于次声波对障碍物有穿越能力在几里路内对人进行控制不受作何景象,低能激光孔径成像雷达所发射成像控制点能跟踪在人眼球并能调节人眼球上下左右运动从而控制人的环境光线,美国人的心战武器定向声音跟踪发射器能在人体产生几英尺——20英尺大下粗细右调的脉冲,这种脉冲不仅能发送声音还能将接听到的声音转换成高频信号返送回去,中国在测谎仪中也整合了这名堂,仪器发射电磁能在几里路内产生的脉冲能使各种电器失能让人无法使用。我被长年强行接在由多种非致命性武器整合成的电子变频跟踪调查工具受打击和限制行为能力,我被接上执法工具测谎仪限制行为能力四十多年至今语言常被测谎仪操作人员取代思维常产生空白或仪器操作人员乱谈空屁进行思维干涉,生理功能被测谎仪操作人员乱调节尤其是性功能完全不受我意识控制被乱调节,使我维以过上正常人生活。 我多次上访都因思维语言被测谎仪操作人员控制或取代而没有结果,为上访方便我拥有手机和电脑以一年多至今被测谎仪操作人员利用仪器功能限制不让我使用,对我多年在经济上损失超过十万元以上限制学业限制务工收入等测谎仪操作人员通过我家里人告知不充许我向其部门反映否则上访就不会有人理睬,在我家里以没有人有能力当我所谓当家人了,我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合法权利受侵害四十年应该怎么样才能获得公正对待希望从事测谎工作人员帮助. 测谎仪实际上是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强迫被测人接受测谎人员的主观判断的工具,其主要是通过技术手段进行语言取代和控制被测人的感知进行感知控制或者说是通过持术手段对被测人进行植物神经调节制造被测人的感受或者说感觉,由于被测人感觉被测谎仪操作人员通过不受人大脑支配的植物神经进行调节能让被测人对测谎仪操作人员制造的感觉产生幻觉对不存在的事情都觉得是存在地,所以不管什么人在测谎仪的生理功能和不受人思想控制的植物神经调节下都能感受到测谎仪操作人员强加在自己身上的主观判断或心理欺人之谈或者说是心理欺骗,这可能就是测谎仪所谓的科学面罩,如通过磁共振成像技术能把搞好的图象节目发射到被测人头脑中让被测人感受到图象过程也就是常说的情景测试法。有时也能告诫被测人测谎仪不用说话也能测出事实来也是这类把戏。江苏省洪泽县人民路新村二幢103#黄正风写于常熟写此是想表明我对测谎把戏的了解成程对我以进行了四十年毫无疑义测试,希望能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国家调查资源角度帮帮忙让我早日获取过上正常人生活的权利。看过人员帮帮忙转公安部信访处或检察院 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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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31.* 于2007-11-10 发表评论: 在线投诉为何无法粘贴?
sas68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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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31.* 于2007-11-10 发表评论:
百性有冤向谁说?
北京\仇公正
信访工作理应是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是理解民生,掌握民情,为民执政的最佳窗口。是创建文明和谐社会的前沿阵地。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对古代社会对政府部门的官匪作风一种讽刺,而北京信访条列草案某些条款的规定,则是现代官匪作风的真实体现。执政为民,以民为本,是政府部门行使社会公权的基本原则之一,而北京信访条列草案的某些条款的规定却违背了这一基本原则
北京市修改了新的上访条例,并且制定了十类被禁止的信访行为。其中规定了信访人应该维护信访秩序。修订草案指出,信访人不得在非信访接待场所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请求;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边、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或者以自杀、自伤、自残相威胁。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旧中国包括封建帝王统治时期都允许喊冤者拦轿,而今天这样严厉的上访条例明显是将上访者拒之门外,谁来保护和看顾这些可悲的上访者呢?他们并不是刁民或暴民,他们都是国家公民,他们都该享有共和国宪法赋予的他们的权利。
据国家信访局统计,信访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冤假错案等问题上,这些问题的解决只能依靠政府,特别是上级政府。各级信访机构在没有任何监督下对信访案件实行层层转办,才是导致信访不断升级,各种问题和矛盾焦点向中央聚集的原因之一。
2003年国家信访局受理群众信访量上升14%,省级只上升0.1%,地级上升0.3%,而县级反而下降了2.4%。另外,中央和国家机关受理群众信访量上升46%,省、地、县直属部门增幅较少,有的还是负增长。调查显示,实际上通过上访解决的问题只有2‰。
为什么这么少的解决率还有那么多人不远千里,风餐露宿的跑到北京来,因为他们是在绝望中抱的一丝希望而来。中国的老百姓,至今也没能直起身子来把自己看作国家的一个公民------当然,现实条件也让他们无法实现公民的权利------于是他们寄期望于一个“清官”的出现,给自己的不平一个“讨说法”的机会。
这种不远千里的上访艰辛,不是那些起草这个草案的官员们能体会得到的。想来衣履光鲜者是不用上访的,一个电话、一个条子往往就能解决他们想解决的事情。在这些官员的心里,上访的人越少越好,这即可以减轻他们工作负担,又是和谐社会的体现。因此他们迫不及待的借法律的名义,对那些上访者进行震慑,你想来上访找事,我这有手铐和牢房,你来可要小心点。
本人有一友人多年前就曾经开始申诉,他原是河北省冀东监狱政治部的干部,其申诉的事由其实很简单:在1994年的时候,他因工作需要被单位领导委派到省某局工作,后到1998年因原工作单位领导的更换及领导之间的矛盾等原因,他竟被新上任的领导不明不白地给“因请假不归,给予辞退” 处分了。就这样一个从下乡知青、参军到退伍参加司法战线辛辛苦苦工作了20多年的公务员被某些自私的领导给草菅了政治生命,并给其家庭及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不幸。后来,他多次找有关领导申辩均无结果。时至今日,他在向原单位、省局、省委多次申诉无回音的情况下,正准备向国务院及中央有关部门继续申诉,以求公平、公正的解决问题。
由此可见,一名司法干部被冤后申诉起来都这样艰难,可想而知那些农民、农民工及无数的下岗职工遇到冤事该去哪里寻求公平?怎样去寻找公正?
这段申诉的经历,让我们对这种中国式信访有了一定深刻的体会。中国司法的腐败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的腐败是一种制度上的腐败,错案制真正保护的是那些徇私枉法的执法者而不是被冤者,中国式的民主评议就是你当官我当官,你好我好大家好。信访工作三原则就是一拖二赖三不管,叫你无可奈何。
如果一个公民享有他的基本政治权利,会通过法律的渠道向有关信访草案的制定者表达我们对草案某些条款的质疑,有办法办到么?没有,因此很无奈。无法通过法律的渠道向北京有关信访草案的制定者表达对草案某些条款的质疑,但我们有颗尚有一丝良知的心,因此也会提出应有的质疑:
1 信访人不得在非信访接待场所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请求,这个条款是否有对真正的信访人施加心理压力的立法动机?
当年那个讨薪无果,而恰巧遇到国家总理到了自己的村庄,以至于让总理亲自为讨薪的那个妇女,要是按这个草案条列,她是否要被制安拘留?
假如有一天,有人在路上碰到一位仗义执言的清官或幸运碰上胡总书记,那他是否转身要跑?因为说假话,心里有愧。说真话,又怕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按照这条规定,那都是“非信访接待场所”,信访人绝对不能向他们反映“问题”,即“提出信访请求”,“否则”,信访人“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信访人自杀了,或以自杀相威胁,都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这个条款的制定是根据国家那一条法律作为草案的立法依据?
本来,说自己要自杀,即使有法律明文规定禁止,也是无法治罪的。因为 一是不能以言论治罪,而且言论证据的采集也成问题。二是违法未遂谈何违法?他说要自杀,威胁到谁了?说要自杀者会对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人造成事实上的人身和财产伤害?
连古人都说:蝼蚁尚且偷生。人不到绝望,不到精神完全崩溃,谁会轻易自杀?谁会轻言自杀?一个连自杀都要追究责任的政府,是个什么样的政府?
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难道上访者只能靠用自焚,跳吊塔讨公正等过激的手段去赢得他们说话的权力吗?
怎么可以理解上访者自焚是“哗众取宠”,但敢往自己身上淋汽油的胆量,是常人所无法拥有的。点燃自己的生命,才能引起大家的关注,这不能不说是社会的悲哀。
3 “不许越级上访”的立法依据是什么
从法律的角度说,“不许越级上访”是没有法律的依据。宪法赋予了每一个公民诉讼的权利。“不许越级上访”就是对公民诉讼权利的一种限制,是一种违宪行为。
其次,“不许越级上访”是一种“防人之口,甚于防川”的思想体现,它与“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相违背,与举报电话、信访局的功能相违背。
假如有一天有人碰到警察以过节赞助的名义让商家捐钱,还不给开票的行为,如果他把这个事情向省公安厅做了举报,难道他就违法了吗?
把话语权还给民众,让民众有向社会说话的权力,有向社会申述的权力,才是解决上访、解决自焚问题的根本之道。
民心如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纵看历史上历代王朝的消亡,无非是因专制、腐败而失去民心,最后导致官逼民反。
我们万万不可用人民的权利来制约人民的意愿,更不可把信访工作这个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堵死。堵死不如疏通。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政者不应该只享受人民权力,更应该做到的是体现责任,为人民服务和执政为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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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26.* 于2007-08-08 发表评论: 维权网的出现是好事!有维权网在那些执法部门的人就得小心行事了。这是中国民主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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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89.* 于2007-07-23 发表评论: 一路走好--维权网!人民需要您,社会需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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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61.54.48* 于2007-06-16 发表评论: "如此安置?"
我们是退伍军人,被市政府安置在大型国有企业,企业接受了我们,但没有分配,在家待业一年后,又让我们签定所谓的意想书,把我们所谓有偿转移安置在劳务市场,以出劳务形式来上班,上班前并且还必须收取我们不应该交的养老保险......
这就是他们领导所谓的"企业改革"吗?就是把国家分配的退伍兵给减员增效吗?
他们领导的业绩一定上升了,但是他们却损害了国家安抚政策下来的退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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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5.91.1* 于2007-06-16 发表评论: 为人民服务,,,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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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8.88.9* 于2007-06-04 发表评论: 鍦ㄦ鍙戣〃璇勮鎴戞兂娉ㄥ唽锛岃嫢骞叉閮借鎴戔滅敤鎴峰悕鎴栧瘑鐮佹湁璇紝鎬庝箞鍙兘锛佹槸鍚﹀彉鐩告嫆缁濓紵
slh1925 鏂颁竴鍐涜佸叺榛勭粛鐢?
20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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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1.89.3* 于2007-06-01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我们愿为民族昌盛、人民的幸福助威、呐喊。我们愿为民族昌盛、人民的幸福助威、呐喊。
申冤是肯定艰难的.如果是冤案,每一个人都同情.但是,这一案件申冤,从头至尾找错了对象,找媒体应当找中央电视台,找领导应当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找目前这样一个不伦不类的野鸡记者,能有什么用呢?他们只能成事不足,而败事有余.说实话,他们能算什么东西?他们写的东西就是调查报告?可怜的夏家人慌不择路,被骗子骗去了钱,而不明白.可悲可叹!事实上,这种野鸡记者只能激起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机关和民众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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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3.56.1* 于2007-05-30 发表评论: 坚决支持人民维权网;反映心声、鞭挞邪恶、弘扬正气,维护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形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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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03.* 于2007-05-30 发表评论: 你们为民族昌盛、人民的幸福助威、呐喊!我们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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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1.2.10* 于2007-05-27 发表评论: 我们是山东省临沭县蛟龙镇吉利埠村的村民,从2000年我们就开始状告我们村的村长贪污受贿问题,可是直今没有结果。我们的村长本领太大了,他换了6个村书记、非法卖我们村土地、先后利村里上自来水、挖大井、建房、计划生育等多项“工程”,累计受用上佰万元。可就是这样一个村官,就在台上玩了这么些年就是没有人管。我们县里去了,可是不行,到了省里人家说给办,可是只是让他交了伍仟元的罚款,帐查了一半就不查了,为什么呢?没有法查,他的帐没有头绪,根本是驴头不对马嘴,人家气行不查了,我们现在实在没有办法了,现向社会求助,我们用我们的人格与良心保证,我们说的都是事实(必要是可以用RMB保证),因为我们的镇政府太会保护了,查了过去的贪污现在可以补上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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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2* 于2007-01-06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那我就说下吧 不知道 临江有多少人看这个网站 我觉得最近临江是收费站有点太多啦 实在叫有车一族的朋友们郁闷!!就拿去趟长白说吧来回就得100块人民币!去趟白山50多公里来回还得40块钱!
不知道白山地区的领导一天都在干些什么?不想着为老百姓眸福利!不想着发展当地经济!不想着为民营企业和农民减负!天天就知道怎么算计老百姓兜里的钱!怎么多收税!多收费!
有句话是这么说得!中国收费站最多的是东北!东北收费站最多的是吉林!吉林最多得那就是白山了! 我看我们临江现在应该算是全国收费站最多的的了!一个小小的县级市 人口不过十几万 如果当地领导以后还是这样领导我们奔小康!还用这样的方法拉动当地经济!那我们对临江的将来会怎样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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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21.69.2* 于2007-01-06 发表评论: 那我就说下吧 不知道 临江有多少人看这个网站 我觉得最近临江是收费站有点太多啦 简直叫有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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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8.62.1* 于2006-11-26 发表评论: 于政仁,一个响亮的名字,我们临江商场,临江商贸大厦,临江的400多台出租车的个体户永远不会望记你,横行临江被临江人民深恶痛绝的治安费(群防群治)就是被你打掉的.临江人民感谢您,希望您在外地多保重,你对临江人民的贡献是有目共暏的,对国家,对人民的贡献要胜过20名罪犯对临江市政府的危害,他们不会放过你的,终告您千万不要回来?临江太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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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63.* 于2006-11-22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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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63.* 于2006-11-22 发表评论: 临江有名的老何前日的被拘了
不知大家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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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63.* 于2006-11-22 发表评论: 临江有名的老何前日的被拘了
不知大家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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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72.28.1* 于2006-10-24 发表评论: 原金湖县检察院反贪局长冀益斌
主谋对夏东明严重刑讯逼供后调任淮
安市检察院督检局长,直接把关妨害申诉,
致沉冤难伸、腐恶难惩,苦祈严肃排妨、究责伸冤
尊敬的最高人民检察院贾检察长:
您好!
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刑讯逼供制造冤案,我丈夫没有收受任何人的钱变成了“受贿犯”。两年来上访诉说冤情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有什么比有冤无处伸、冤案不能雪更可怕?我愤怒但我无奈。虽然我和您素不相识,请您理解我的心情并原谅我的冒昧。为使夫冤得伸,特向您投函求援。叩祈您能鼎力帮忙派人来调查了解事实的真相,拨乌云而现青天,明法治而平冤狱。拭目叩感!
我名张玉荣,是“受贿案”蒙冤人夏东明的妻子,在淮安市楚州供电公司工作。现将我爱人夏东明—原楚州区国土局局长、淮安市国土局耕地保护处副处长遭受严刑逼供,“有罪推定”,终被拘陷成罪,身陷囹圄的沉冤,申雪于您的案前,并泣血呼请共和国的“包青天”们,宏扬正气,依法保护夏东明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添一段佳话。
我爱人夏东明没有“受贿”行为事实,确系遭受贪官李成贤伙同社会工头翟元昌报复诬陷。在2004年7月28日下午4点半左右,淮安市检察院反贪局刘局长带4人到淮安市国土局、办公室张绍文主任带10多人到楚州区供电公司,他们突击搜查了我们夫妇住宅及办公室。夏东明尚欠公积金贷款20万、个人借款10万,家中连一包高档烟、一瓶高档酒都没有,财产来源明确。成为有30多万元债务罕见的不正常“受贿”案。淮安市检察院搜查的结果,足以证明此事。
冤案植根在淮安市金湖县检察院反贪局长冀益斌主谋侦查源头残酷刑讯逼供违法取证、以及胁、诱、指供上,焊接“证据锁链”。致金湖县法院(2005)金刑初字笫23号《刑事判决书》以“犯受贿罪”(被诬定的受贿款79092元、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从重处刑7年半。淮安市中级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一脉相承阅卷维冤(2005)淮刑二终字笫45号《刑事裁定书》“维持原判”。
奇冤既铸,翻案极难。难就难在庇护刑逼,淮安市检察院权人特提拔冀益斌任督检局长把关。
夏东明被交给金湖县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侦查后,该反贪局长冀益斌邀功心切,主谋属下倪长龙、曹征路等6人实施刑讯逼供违法取证。夏东明很快便跌入“有罪推定”的怪圈。实事求是被视为拒不交待;鸣冤叫屈被看成态度顽固。曾经任职解放军军官的夏东明,秉性耿直,性情急躁,他受审初期即毫无顾忌地为自身清白而抗争,不料这却引起办案人员的逆反心理。于是种种酷刑接踵而来。在2004年7月28日至8月9日“突审”的13天中,严重刑讯逼供11天。体罚、肉刑、殴打、喝骂、胁吓、赤裸迫跪、掌击脊柱、捂嘴注鼻水、令坐地伸腿踏击双膝、踩脚尖、昏倒泼冷水,不给睡眠、休息,致反复发作脑血管痉挛头疼。他们令夏东明双腿伸直坐地,再狠踩其两膝。用竹片戳其身,用拇指狠掐喉结。他们还用毛巾严捂夏东明的嘴,猛向鼻腔灌水,待人昏倒后,再用冷水泼头。加之拳脚相向、污言加身,将夏东明连续折磨了三天三夜。在市检察院“农干校宾馆办案点”,“左撇子”倪长龙率先以左手连连重打夏东明嘴巴,又与同伙按其跪地,办案人倪长龙脱下他皮凉鞋连续抽击其面、头,致口鼻血涌大面积污衣。是倪长龙怕遭人命,以毛巾为夏东明揩血、醒脑,更洗净血衣销毁证据。特别是2004年8月6日上午,他们逼迫夏东明在其共七页的“微机笔录”上签字,在遭到拒绝后,六位办案人员——倪长龙、曹征路、卢标、杜兵、张晓霖、朱××等人如狼似虎,大发野性,对夏先是一顿毒打,接着又扒光衣服强行按住跪于地。在一个多小时的野蛮折磨下,夏东明身心俱毁,又引发了“脑痉挛”,头痛欲裂,最后不得不违心地在包括《监视居住证》等文本上签了字。
逼供告成后,他们又将夏东明从淮安市检察院“农干校宾馆办案点”,转移到“金湖县人武部招待所办案点”,2004年8月9日至16日 “养伤7天”昏睡两昼夜,推迟执行刑事拘留投送看守所。淮安市检察院开具刑事拘留日期是2004年8月9日。办案人擅自非法改动《刑事拘留证》日期,欲盖弥彰。请予查核(请阅附件)。
所谓“被告主动交待”,实为苦打屈招。不容讲无罪真话,定致违心达需要标准。仅举两例显示冰山一角:
(1)、“突审”第四天夜间(2004年7月31日),倪长龙开始逼夏东明承认受翟元昌贿。夏东明再三申明“未受贿”。倪长龙继而改口说:“你未拿钱,就是你家属拿的。”接着威胁恐吓:“你知道你家属现在什么地方吗?”并多次说:“我能叫你家破人亡。” 夏东明被精神强制,又生怕家属遭殴打受活罪,陷入了无边的恐怖。只有违心顺其意说:“如果我家属拿钱的,就算是我拿的吧。”其实夏东明也说不出具体金额。是倪长龙反复诱导:“到底拿多少钱?”“是2000元?”倪说不对。“是3000元?”“是4000元?”顺次至“是8000元?”倪才说差不多。于是满意录下所谓“主动交待”的供述。与翟元昌诬陷金额相吻合,作为原始定案依据。其实不是客观事实,夏东明岂不冤枉?!
其实事实是:
①、1998年春节前几天姓翟的匆匆丢下8000元的纸包于我家速离去。大概是第二天下午姓翟的又与开车驾驶员宋善青送来6瓶五粮液酒(夏东明不在家)。我愤然将酒连同8000元钱全部退给他了。恰好发生的事实与双方对话被姓翟的驾驶员宋善青看到、听到。因此在无意之中,他便成了最好的现场旁证。但是办案人员却多次拒绝了向宋取证的正当要求,甚至在证人表示“有人调查,我会如实反映”的情况下,侦查与审判人员也拒不调查。顺便说一句,此人与我们非亲非故,他绝不会以身试法作伪证。(详细情况请拨宋善青宅电:0517一5924920、手机:13151304926询问)
②、在1999年中秋节前几天工头翟元昌曾送箱酒到我家,酒箱内放2万元钱被我们夫妇发觉后当晚退到他家(姓翟老婆收的),除此工头翟元昌和我们夫妇再无任何往来。
(2)、突审第5天夜间(8月1日),阴险的冀益斌来到“办案点”,遣走倪、曹、丁三名办案人,独自用假惺惺的口吻对夏东明说:“你受翟元昌贿连我都不相信啊!”迎合心理施展怀柔。接着从一本卷宗中取出顾众笔录内容挡住不给夏东明看,只把最后顾众两字给夏东明看。问:“你认识这人吗?”答:“知而不熟。”他关心的说:“不熟好,无人信,你就承认拿他钱的,要说的多、说的准……。”夏东明认为合乎情理,在其误导下入圈套。在倪长龙等人审讯下,夏东明凭空乱供述:受顾众款3000元。当时办案人中还有一位自称自己是骆老师的人对夏东明讲好多遍:“你说3000元?太少了,扩大10倍差不多。多说些没关系少吃些苦……。”(请予查核)。面对不停地折磨与讯问夏东明根据要求糊里糊涂供述:“受顾众贿款2-3万元。”接连编造了在同一时段、同一地点、同一方式下发生的7次收取建筑商19万多、向其弟索贿2.4万等等。为印证顾众诬陷,他们取2万元定案。其实不是客观事实,夏东明岂不冤枉?!(夏与顾过去素无往来,很不熟悉,形同路人,也实为路人。单位会议记录、财务账面及会计凭证上反映不出来?顾众所在公司为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市政公司,财政账目监控很严。)
办案人拿着夏东明的供述找“行贿人”核实,威逼“行贿人”提供证人证词形成证据链。由于夏东明招供全系编造,所以是风马牛不相及实在无法成罪。最后通过深文周纳,强行定夏东明受贿79092元。
事发后我曾多次要求检察院重新派员侦查(金湖检察院有位戴眼镜检官说同事间会闹意见等),并要求委托具有较高水准的测谎机构进行测谎鉴定。(2004年9月初我看到报刊上登出测谎仪帮助破案报道后,我曾带着报纸上金湖县检察院要求动用测谎仪并自付费用。)他们告诉我不用着急市检察院已打算购买了,不知为何没有进行测试。
夏东明从2004年7月28下午被带到“市检察院农干校办案点”到2004年8月9日下午被带到“金湖县检察院人武部办案点”直至8月16被送进看守所的20天内。除市检察院反贪局刘局长和办公室张处长及自称为骆老师的人以外,参加办案的还有12个人:冀益斌、赵某某、张正华、李传玉、陈继、丁伟伟、倪长龙、曹征路、卢标、杜兵、张晓霖、朱某某(字体加粗为打人者)。他们13人先是8小时分一班,后来4小时分一班,24小时不脱人(请予查核实情)。
保存着夏东明被刑逼已洗净血衣,请予进行隐形血迹鉴定,现代高科技无所不能。
办案人员曾两次主动进行补充侦查,足证证据有严重纰漏不过关,而修补堵漏。“刑讯逼供”举证难,应举证倒置,令刑讯逼供人就此作出合理解释。夏东明未受贿为啥违实供述,又为啥坚持“翻供”?!只要及时在侦查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及时纠偏,这起冤案就不会发生了。
2004年8月8日“同步录像”时,突然改正面录像为右侧面,使录像中无法看见左面、眼部被刑逼殴打青肿伤情。请调阅该“同步录像”。
2005年4月30日下午,江苏省公安厅监所监察总队政委等人到金湖县看守所检查工作,夏东明跪地喊冤,诉说遭刑逼事实,后又转交给一份写在卫生纸上的刑逼材料。请予查核。
金湖县看守所5号监室看守人员左久华与王副所长,于夏东明入监次日作了《入监记录》,记录了他给过目所谈刑逼体伤,左久华与打人凶手倪长龙是战友。(请予查核)
夏东明在狱中写两张纸被打、逼、骗事实带出被监管人员查扣。关押11个月被查搜去2万多字刑讯逼供及案中疑点资料。
夏东明被投入金湖县看守所热天洗澡裸露体伤,同囚5号监室的杜勇林、陈德喜、应绪春、盛国军、夏宏伟、韦利君、刘仁勇、季军奎、克尤木、杨林、傅启雨、吴青松、卓后合、郭铁钢、闵汉东15名人犯,目睹伤痕而惊问。夏东明实事求是讲述被刑逼给众人听。请调查这些有力的间接人证。
驻金湖县看守所检察室有人对同监室在押者预行恫吓封口,不准对上级来调查的人员讲真话,而致调查失实,都不了了之无实效。必须查明驻所检察室究竟是谁进行预吓,又是受何人所托或指派?
我以自愿为原则,已积极配合调查,取得6人8份证言。都主动对“耳闻目睹夏东明被刑逼体伤及驻所检察人员预吓不准讲真话”作了书面证明。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应具有证据效力。(请阅附件2-9)
据吴青松电话告知,金湖县检察院有俩个人找到他,双方在金湖车站大门口见的面(检察院俩人坐的是出租车)。对他进行威胁利诱。称:“为夏东明作证没好处,才出狱几大天就和共产党斗、莫自找麻烦。要工作、或经济上困难去检察院找我们肯定帮你忙……。”我听后惊呆了。恳请尽快查明金湖县检察院这两名检察人员是谁?(请阅附件2-9)。
综之:夏东明受贿案冤根植在冀益斌主谋的侦察源头刑讯逼供。虽法律明文“严禁”、“重惩”,但法权情有可恕。惩办了办案检察官,翻案伸了冤,淮安市检察院则形象难看,声誉难听。所以必须庇护。于是冤伸不得!罪惩不得!!法律、人权也随之不得!!!正因此,明明刑讯逼供证据确实、充分,淮安市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调查却都虎头蛇尾不了了之。困惑不解连问青天:“为什么?!”近日惊悉,是淮安市检察院权人特意迁升冀益斌调任督检局长。他当然竭力把关保己官护检察虚荣,维冤脱责,在所不顾!天理何在?腐恶在国徽下作恶,人权在铁鞋下呐喊,法治在泪眼中模糊,天平在官本位中倾斜。冤判的产生始作俑人是金湖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冀益斌及副局长倪长龙等人。
功因冤成,冤因刑逼。冀益斌主谋刑讯逼供确实存在,夏东明诬供确实冤枉。违法的“证据锁链”禁不住法制真阳检验。将冀益斌调任淮安市检察院督检局长,设置了伸冤惩罪严重妨害。如不依法排除,则伸冤惩腐两无望。我苦急继续为夫鸣冤,冒昧打扰仰祈您高度重视负责,鼎力排除冀益斌对申诉的妨害。确保法治盛世无冤案,为夏东明伸冤昭雪。拭目热盼感恩戴德!!
此致
敬礼
苦急鸣冤人:张玉荣 泣呈
二00六年九月九日 通联:0517—5991245(办)
13805230130(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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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63.* 于2006-10-16 发表评论: 腐败呀,,官官相护,还有没有百姓生存的余地了,难道共产党的天下就这样了吗,上级天天开会,纸上谈兵,有个屁用.领导一个个养尊处优,这跟腐败的民国有什么区别.中国在这样下去就会被腐败所剥夺政权.临江黑势力横行.欺行霸市,有些警察与他们同流合污不负责任.充当保护伞.百姓的日子不好过呀.一人当领导全家粘光,把单位变成家族式,当领导用手中的权利承揽工程,或者找别人当傀儡自己幕后操作掩人耳目.临江财政局长某某,承揽了好几处住宅楼工程,以弟弟名义自己幕后操作,用手中的权利,开采沙石,向某某单位借用挖掘机.装载机等.一分钱不用负.烧的国家的油,用的国家的车赚自己的钱.这样的人上级也是挣只眼闭只眼,不闻不问.一个财政局长拥有几千万资产.靠他工资可能几辈子也不可能,那钱是哪的谁都明白.自己找小姐被黑社会无赖敲诈五十万.还有很多说了也没用,像这种人有钱能保住自己的位子,就苦了没钱的百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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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60.214.9* 于2006-10-13 发表评论: 请上级领导、新闻媒体关注山亭区北赵庄村采沙维权问题
山东省枣庄市有一座最大的水库-岩马水库,近年来库区村民因采沙区域问题多次发生械斗,甚至发生了夜间作案用刀砍人、打砸公安派出所的事件。为此,认为采沙区域划分不公的北赵庄村村民多次上访,至今这一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地方安定、和谐存在着许多隐患。恳请有关领导、媒体关注此事,尽快解决问题,避免更大的群体事件发生。
枣庄市山亭区冯卯镇北赵庄村原名长渔村,解放后更名为北赵庄村,人口1000多人。1958年修建岩马水库时,该村土地面积占岩马水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是库区各村庄为建设水库作出最大牺牲的村庄之一。现在的北赵庄村,是当时外牵部分村民在黑龙江等地无法解决温饱问题,返回老家因房屋已经被拆除而在水库东边的山上安家建村的,是典型的库区和山区的贫困村,山地瘠薄,基础设施薄弱,村民没有特殊劳动技能,致富无门,打工无路,一直靠党的扶贫过日子。近年来,因水淹地有沙,库区各村先后将水淹地进行承包开采以求致富。可是某些人把沙源看成了一块肥肉,非法开采、邻村越界开采的事情接踵而至,由此引发的事件不
断发生。
北赵庄村与独古城村自古以来以河为界(现北赵庄村在岩马水库的东岸,独古城村在岩马水库的西岸),2005年北赵庄村向山亭区水利局提交开采申请,并得到水利局的批准,但由于种种原因直到2006年与独古城村的河沙地界一直没有确定,致使两村近千米河道的开采权无法确认。2005年以来独古城村党支部书记张红山兄弟在未得到山亭区水利局任何批示,且没有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开采两村共有的河沙资源,期间区水利局接到多人多次检举。山亭区水利局在明知其非法开采的情况下,不但未予制止和处罚,反而故意为其开脱,致使公正划界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冯卯村民巩海港带着录象资料进行检举,区国土资源局在接到检举后也去执行过;李庄村民制止其非法开采被打伤数人,派出所的民警去处理此事,结果派出所被打砸。
对非法越界开采,库区村民反映强烈,区委书记秦元祥为此专门批示。在此情况下,2006年9月区政府以水利局为主成立调查组,深入两村调查,以确定两村的河界长度,明确两村的河界及沙河面积。经调查确认两村河道近千米左右,河的西岸全是独古城村的土地,河的东岸最南段有一小段有独古城村的7-8块土地(每块就几米),其余的全属北赵庄村。可是区水利局划给北赵庄村的河沙地仅有150米,与事实差距太大,极大地损害了北赵庄村民的利益,村民们愤愤不平,要组织上访,讨回公道。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事,在两村争议还没结束,区水利局不通知北赵庄村,竟在两村存有争议的河沙面积上给独古城村办理完毕采沙证。在所剩无几的面积上,又要划给滕州东沙河人阎丙俊1份,并与北赵庄村同等面积。违背了区委、政府指示关于考虑历史原因、库区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历史上隶属哪个村的资源,就优先归哪个村开采的原则。
区水利局以调查组的名义形成了一份文字材料《关于冯卯镇北赵庄村、古城村水事纠纷调查情况的汇报》,《汇报》与事实有很大的出入,有的地方甚至故意混淆视听,欺上瞒下。如:把承包河沙的滕州东沙河镇人闫丙俊写成北赵庄村人,让不知底细的人一看“建议规划三处沙场”,北赵庄村占其二;《汇报》所划的草图,其实仅占河沙地面积的10%,并非全貌;《汇报》说“北赵庄村则认为该区域的采砂许可权应全部归北赵庄村”,更是无稽之谈,北赵庄村村民一直请求实事求是、公正处理,从没有讲过“全归”的话;这种错处很多,在这里不便一一说明。因此,北赵庄村村民认为,这此划分是不公正的,究竟是为什么?他们现在不去细究,他们现在只是恳请上级领导、媒体关注此事,再组成公正的调查组处理这个问题,不要因他们处理不公再发生本来不应该发生的群体事件
一、《近年来因河沙发生的群体事件》
1:2005年10月张红雨与朱山村发生采沙河界纠纷的群殴事件;
2 ;2005年李庄村民制止张红山兄弟非法开采,遭到毒打。红山兄弟闹砸冯卯派出所事件!
3:2006年3至5月张山头村与冯卯村两沙场河界纠纷,上10次群殴事件;
4:2006年8月张山头村与山东村因河界纠纷群殴事件10起;
5:2006年8月因两沙场纠纷买黑在夜间用刀砍伤一无辜村妇,社会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
6:因采沙纠纷雇凶,割破张山头养鱼户网箱,价值几十万的鱼被跑掉案件;
7:张山头村网箱被拉走事件;
8:山东村采沙船被扣事件;
9:同心沙场与朱山村沙场群殴案件,区公安分局出动上百警力制止;
10:山东沙场与山东村民,群欧案件,区公安分局出动上百警力制止。
以上案件仅仅是近年来岩马水库因河界纠纷的几例而已,请各界关注,及时解决,让库区人民和谐稳定!一片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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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60.212.1* 于2006-10-09 发表评论: 人民中国维权网是敢为人民说话的地方,采编人员敢说,敢评,也敢拍照,是真心与人民肝胆相照,我们弱势群体谢谢你---纪巍。人民中国维权网永远是我们的朋友。广东网友于政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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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22.135.* 于2006-09-24 发表评论: 我因被吉林省临江市公安局看守所的公安人员打伤,经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法医鉴定为轻伤(白山检技鉴字2002第14号法医鉴定书)公诉机关为慎重起见又提请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重新鉴定为轻伤(吉检技鉴字2005第1还法医鉴定书)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庭审中被告人通过法院提出重新鉴定,法院在被害人没有到场的情况下,作了个分析意见书,活人鉴定要见人,死亡鉴定要见尸,这是最起码的鉴定常识,省市检察机关给我做鉴定时都通知我必须到场,法院做鉴定时竟不准我参加,被告人是否找人冒名顶替实在令人值得怀疑?奇怪?被害人还没到鉴定现场,分析意见书就出来啦?最后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还是采纳了被害人于政仁没到场鉴定的那份,慌堂,腐败竟腐败到这种程度?广东网友于政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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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60.212.1* 于2006-09-20 发表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我做为中国公民的一员,我先后把吉林省白山市建设局,白山市客运管理处,吉林省临江市卫生局,临江市公安局,临江市医药管理局,临江市建设局,等部门送上行政法庭达15次,除个别程序性驳回外,被诉行政行为没有一件被法院维持,作为政府其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正确率为零,足以说明政府执政水平的低劣,下列行政判决和裁定决定了政府败诉的命运?: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白山行终字第15号:(2000)白山行终第14号:(1995)白行终字第15号:白山市八道江区人民法院:(2000)八行初字第4号:(2000)八行初字第3号:(2000)八行初字第9号:(2000)八行初字第10号,临江市人民法院临行初(1995)第九号,临行初(1996)第九号,临行初(2001)第18号,临江市人民法院临行执字(2003)第7号,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公民,是一个在小不过的个体工商户,但我热爱法制喜欢用法律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很想参加全国的维权比赛,希望全国同行参赛,我说明一点我不是律师,参赛对像必须是普通公民。广东网友于政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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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02.105.* 于2006-09-19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高位截瘫为民请命,检举贪官遭非法拘禁
我是山东省汶上县杨店乡刘古墩村二组村民,名叫于洪涛,现年52岁,是一位下肢截瘫的残疾人。因不满原村支书常庆贵贪污受贿、毁坏良田、侵吞集体资产、雇黑社会强征提留等罪恶行为,于2003年12月5日被全村村民推选为村民代表(同时被推选的还有杨福胜和于洪平),历经数十次到乡县市省逐级上访。在村民上访的直接作用下,2004年8月将常庆贵绳之以法,却仅以贪污一万元判其3年刑,村民对判决不服,在县委六大班子组成的工作组和乡党委书记主持的全村村民大会上,经全体村民再次选举,并经县乡两级政府一致同意,让我作为村民利益的代表。为维护村民利益,使因抽砂、建砖窑毁坏的四百多亩良田得到补偿,贪污集体财产五百多万元被追回,我们决定再次上访。汶上县政府为了防止我们再次上访,于2005年1月27日让县公安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把杨福胜、于洪平逮捕入狱,将我于深夜10点多钟秘密送往县城西郊鞭炮仓库关押,押送时生拉硬扯我上车,致使我右脚趾掰断,至今未愈。于洪平被关押39天后无任何说法释放回家,杨福胜在监狱一直到2005年11月5日才被取保候审。
从2005年1月27日到2006年7月7日,527天与世隔绝的日子里,我的身心受到非人的摧残,右脚趾被掰断,一直难以愈合;褥疮从左胯一直烂到膝盖上部,整天流脓水,常常高烧不退,多次书面申请治疗都没有答复,在我绝食以死抗争的情况下,汶上县公安局才把我送医院检查,医生检查后马上通知住院,仍未被批准,只在乡村卫生室打消炎针控制病情。
从2004年4月25日被公诉到汶上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我拖着病重的躯体,历经三次开庭(2005年5月16日、2005年8月11日、2006年3月16日)历时14个月之久,最后以检察院撤诉、法院准予撤诉结束。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通知我时说:“法院有了结论,从明天起公安局就不来人看押你了。”刘古墩村现村委人员和杨店乡党委副书记徐锋也多次劝我回家,并答应维修家中因无人居住坍塌的房子,协调公安局、检察院给予经济赔偿。我轻信了他们的话,2006年7月7日晚7时左右,他们把我接来,扔在村十字路口四个半小时无人过问。我知道上当了,直到弟弟听说后找到村干部才勉强找了一处破房住了半夜,因实在无法居住,第二天搬进村办公室暂住。
2006年7月15日凌晨两点多钟,一男青年约30岁,手持砍刀闯进我居住的村办公室,边叫着:“老常让我报仇来”边朝我的头部、颈部猛刺数刀,将我击昏后逃之夭夭。第二天弟弟赶来时我已成了血人,当时打110报警,说天早没上班呢,从6时报警到乡公安派出所人员8:30分赶到医院及县公安局刑警人员10时到现场,110的快捷为民服务哪里去了?这样的110置人民的生命于不顾,又如何让老百姓放心、安心。更可气的是公安局以打架斗殴事件看待。我现在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请问这世上还有公道吗?为了全村人民的利益,拼了残缺的身体为民请愿,最后连活命的权利也要被剥夺吗?
我要活命,作为县乡两级政府和全体村民选出的代表,向上级政府反映百姓的呼声,应该是没有错的。我还是相信只有共产党只有人民政府才能给我主持公道,再去上访,才是我活命的唯一办法,病情的恶化我无法顾及,只能让弟弟推着、背着到县市省反映,省公安厅不接此案,让我找汶上县公安局。又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诉讼赔偿委员会要求立案解决此事,省高院没有答应,让我找汶上县检察院。又到省信访局反映情况,信访局的同志也让我找县检察院。26日早晨,我们从济南赶到济宁,到市信访局,市信访局给县信访局写了介绍信,让县信访局协助处理。又到市检察院反映,市检察院给我们开了到县检察院的介绍信。
现在我虽然已拿到了汶上县法院和汶上县检察院证明我无罪的法律文书,赔偿申请书也已递交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至今无回音。在索赔无望的情况下,我跪求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伸出援助之手,为我说句公道话。
山东省汶上县杨店乡刘古墩村二组:于洪涛
联系电话:0537-7931083 1356278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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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0.72.2* 于2006-07-24 发表评论: 该网站和人民中国杂志社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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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9.142.* 于2006-07-06 发表评论: 多谢一楼网友提醒!
衷心希望您为本网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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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8.22.2* 于2006-07-06 发表评论: 文章第二段第一句“同志”前面多一个“总”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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