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民中国维权网编辑部首长您好. 人民的灾难比海深,迟来的正义何时粉碎上海土匪帮!!! 陈良宇为了女人无法无天,法盲吴志明想抓谁就抓谁 ,上海公安公然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举报人遭受政治迫害与牢狱之灾! 案件背景与事实: 2002年9月30日上午,我儿子张利晶(上海大学学生会干部,有校证明为证)因在上海大学食堂买饭维持秩序,遭宋旭东(上海大学派出所所长尤丽芬(女)亲戚)等 人的殴打.当天下午,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注:当时还是副书记)的秘书就赶到了上海大学派出所,于是一场政治迫害的冤案由此开始...... <一>校园纠纷当地高官缘何热衷插手 2002年9月30日上午,我儿子张利晶在食堂买早饭时,因维持秩序,被另二名学生赵伟,宋旭东(尤丽芬亲戚)无辜殴打致伤左眼(有当天照片,验伤单为证)随后,宋旭东又纠集20多名学生冲到校医院对我儿子等人进行殴打(有案件材料中笔录为证),当天中午张利晶在上海大学派出所开了验伤单去大场医院验伤治疗,下午将验伤单交到了上海大学派出所(现在的材料中,验伤单被抽掉掉了)当天下午4点种左右,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秘书赶到了上海大学派出所进行了开会" 研究"...... 下午5时许,学生周某到上大派出所证明我儿子张利晶被打的情况,但遭民警的拒绝,后在班主任袁萍老师的带领下,又一次去作笔录(现在也被抽掉了),到了晚上,在上海大学门口拍了张利晶被打伤左眼的照片,班主任袁萍,班长李畅知道拍照的情况. 2002月10月7日下午,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原治安科副科长王进喜打带电话叫我去上海大学派出所.王进喜对我讲:"尤丽芬这个人是很不错的,我们市里很多领导干部的小孩考大学缺几分,都是我来找尤丽芬的,都给解决读大学了,市局原纪委副书记陈荣华的女儿也是我找尤丽芬帮忙,弄进大学读书了,这次你要给我面子,给你儿子小小的处分,大家就算了."我非常气愤,就与王进喜发生了争吵.
<二>刑讯逼供精神肉体折磨学生,充分暴露野兽的本质 2002年10月15日上午,王进喜带了七,八名民警,将正在上课的张利晶抓到文保局(根本没有传唤证,现在出现一张传唤证是后补的)关押在房间内,不给饭吃,不给上厕所,打我儿子头,耳光, 开足冷空调.逼我回民儿子吃猪肉饭(我们到上海市民委控告过,但没有人敢管此事),硬要我儿子承认打过人,对我儿子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和折磨,警察郑尧刚威吓张利晶:"你爸爸是个小警察,我们查过了,他来,我们马上叫隔壁督察队把他先关起来,我们已经关照过了,一定会让你付出更大的代价!"一直关押到深夜23点多,非法关押长达14小时之久,后在家长的交涉下,才将我儿子放回,到家后我儿子怕冷发高烧,送医院抢救接氧气,诊断为肺炎.(有病历,上海卢湾区法院开庭时,递交法院及验伤单收据)2002年11月19日上午,王进喜又一次带了七,八名民警,将正在考试的我儿子抓到文保局(也没有传唤证,但材料中又一次出现伪造我儿子签名的传唤证),一直关押到晚上22点多,开出了拘留我儿子的出发决定书,罪名是殴打他人(赵伟),造成轻微伤害(没有司法鉴定,文保分局凭权力认定的结论),但赵伟的笔录上:"清清楚楚写道:"我不知道是谁打我,我不能瞎说." 2002年11月20日,我们向上海市公安局法制处提出行政复议(11月29日,市局以"情况复杂为由,发出了延长行政复议期限通知书)最终在12月30日,作出了维持文保分局的决定.
<三>人民法院的天平公然是倾斜的. 2003年1月,我们向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庭上,我方律师当庭指出:文保分局先开拘留单,没有司法坚定,刑讯逼供,并伪造事先告知笔录签名,后找所谓"旁证"材料等违法行为(有律师代理意见书为证),但卢湾法院按照既定方针,作出了维持判决(详见2003年6月10日判决书) 2003年6月,我们上诉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8月7日开庭时,文保分局将王清的笔录时间篡改提前,被审判长曹洁当庭揭穿,文保分局应诉人也只好当庭承认了伪造篡改笔录时间的事实(有庭审记录为证) 2003年8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文保分局篡改伪造证据(即王清笔录,该份证据系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违法采集的,而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该份证据)系"瑕疵",不足以撤消被诉具体行政为由,玩起了文字游戏,公然为文保分局辩护,开脱,作出了维持判决. 2003年9月,我们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2004年春节期间,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发表电视讲话:要维护司法权威!(注:这期间党中央提出的是要司法公正.)2004年3月8日,高院作出驳回申诉的决定.
<四>上京散心竟被押送回沪关押,工作无辜被辞退. 我原是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副科级民警,从警二十多年,因不服上海公安这样办黑案,反映市公安局纪委书记黄菊良包庇, 但心又都转到上海市公安局.由于信访到各领导部门 ,但都没人敢管上海公安的违法事情,心情不好,外出散心,2004年3月1日,我坐火车到北京,晚上,上海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曹德林带领七,八个人将我从北京押送回上海,并扣押了我随身一切物品, 并被非法关押了二天一夜.我母亲听到此噩耗,想不通煤气自杀,后被送上海八五医院抢救(有医院病历),因抢救及时,才避免了命案的发生.他们看要闹出人命,第二天晚上将我放回,并派人24小时监视我,限制我人身自由,2004年4月5日,无辜将我辞退(沪公闸(2004)75号的内部文件,文件上的内容是关于辞退张宝亮的批复) 2004年9月20日,我们向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接待人员与上海联系后,不肯收全部材料,只随便抽了几张材料,9月27日,通知我们材料不齐,证据不足,就这样又驳回了我们,反正我们告到哪里, 上海就派人摆平到哪里.在这期间,上海公安窃听我们家电话,侵犯公民通讯权利.2004年,我们又向卢湾法院提起诉讼,控告上海公安侵权,11月25日,卢湾法院驳回我们,北京"法制行为"杂志社记者旁听,并刊登在2004年第9期杂志社(详见复印件),结果上海市政府立刻派人施压,他们也不敢过问此事了.
<五>为了掩盖罪恶,竟然出动国保处镇压信访人民! 2004年9月,我将我们家庭受屈蒙冤的事实情况通过电脑向中央领导部门反映,并在律师网站发表,因为讲的都是实情,所以留有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国保处的匪警马上冒充网名,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和造谣诽谤. 10月份,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打电话来问情况,我如果讲了事实经过,由于气愤,也讲了上海政法归吴志明管,吴志明是江泽民的姨外甥,没人敢管上海的事情这句话,这下大祸又临头了....... 2004年11月,上海公安国保处包围了我丈母娘家(我岳父是中共党员,已故革命残废军人,岳母也是中共党员)长达三个月之久,每天二辆车辆,24小时包围,简直就是反革命政变!完全笼罩在土匪执政的恐怖阴影下! 2005年2月2日,国保处二十多警匪把我绑架到曹杨派出所,关押了一个晚上,毒打我一个晚上,拿出一个装了半瓶水的雪碧塑料瓶砸我头,两个匪警一前一后毒打我,逼着我写保证,保证不信访,保证不告状, 保证不再与任何人说我儿子的事.否则就要弄死我,连尸体也叫我们家里人找不到,还要叫我接着拍录象做节目,肃清上海"政府形象"!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放回,至尽我半边头还疼.
<六>和谐社会,打,砸,抢,偷,公开横行在上海!!! 我不服,我坚信党中央,继续用电脑向中央纪委举报,有明确回复号码的就是有几十封,回复内容都是:已转上海市纪检监察机关,但上海信访部门没有联系过我. 2005年9月28日,国保处警匪20多人闯到我80岁的母亲家,把房屋砸了,防盗门撬坏了,防盗锁也被砸烂了,冲进屋内,抢走了电脑主机,偷走了我母亲放在枕头下的生活费2000多元钱,翻箱倒柜,主要是来抢材料,想毁灭上海公安的罪证,打,砸,抢,偷的场景,比旧社会的土匪还要恐怖!!!
<七>中央也管不了我们上海的事,不信就试试看!!! 上海国保处警匪公开叫嚣.我又到外面网吧上网举报,向中央领导部门反映,但又转到上海,又落到他们手中. 2005年10月17日,国保处匪警又一次把我绑架到长征派出所,说我犯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我刑事拘留,我要请律师,国保处自称陆伟俊的匪警对我讲:"别做梦了,从中央到地方,敢管我们上海事情的人还没养出来呢!你出一万元请律师,我们代表市政府一百万搞定对方,我们是国库开支, 现在律师都是骗钱的.非法关押我三十天后,叫我保证不信访,不告状,不准请律师,不准与记者讲,不准再谈我儿子的事和我被关押的事,否则,坚决送我去劳改农场,关十年我们上海就太平十年,中央也管不了我们上海的事,不信就试试看!!!
<八>国保处匪警给喝的水后,叫我怎么说我自然就会怎么说,逼我吃猪肉,桑尽天良!!! 在被非法关押的一个月内,只吃了一个馒头量的食物,后昏倒送提蓝桥监狱抢救.刚被关押的十几天里 ,我都是严词告知国保处的匪警随便抓信访公民是土匪行为,但十几天后,我喝了匪警陆伟俊给我的水,不知为什么他叫我写什么就会跟随他的意图去做,叫我对着录象机读保证,我也会听从, 一点辨别能力都没了.就是用这种恶毒手段来折磨,镇压信访人民的.特别是在2005年11月回民开斋节那天,陆伟俊拿出猪肉干对我讲是牛肉干,叫我吃,被我拒绝. 2006.9.25.电视台播出陈良宇被立案检查,9.27.上海公安国匪处来了两人到我家威吓说:我们奉领导命令来警告你们,不管是中纪委,还是任何媒体来问,不准说陈良宇与尤丽芬的事,否则对你们不客气,再说陈良宇和中央到底结果会怎么样谁也不知道,你们别高兴太早!!! 2006.11.6.国匪处王卫峰在曹杨派出所又一次威胁我: 任何人都不敢管我们上海的事,上海还是我们的天下,如果你再信访,说出我们是什么单位或我们名字,我们就再把你关起来灭口! <九>陈良宇的旧部还在恐吓人民.
* 2007年4月3日晚八时许,上海公安来两人到我家威胁:网上又出现我们的事情,叫我们签名说是这些控告内容不是我们写的。否则,就关我灭口,** 还要注销我儿子户口。(我儿子现国外留学)。第二天,2007年4月4日下午,陆伟俊等三人又到我妻子单位进行恐吓。
2007年7月11日又一次将我行政拘留10天,罪名是"诽谤他人".既:(陈良宇为了女人无法无天,法盲吴志明想抓谁就抓谁).*
尊敬的人民中国维权网编辑部首长:上海公安造假害人,打,砸,抢,偷,想抓谁就抓谁,我们不能反映,反映了就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我们走投无路,向你们求救了.(特别说明:伟大的共产党是绝对不会打,砸,抢,偷,人民警察也不会打,砸,抢,偷,专门从事打,砸,抢,偷的肯定是土匪组织,所以,上海市公安局国保处就是法盲吴志明用人民血汗钱养活的,以国家名称挂牌的专门从事用残暴手段镇压人民的组织.) 上海市普陀区桂巷新村79号1511室 张宝亮 hongge1001@gmail.com 家电:021-62161943(目前被窃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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