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门槛并不低,如果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注册资本不能低于500万元
晨报讯(记者 李若愚)中国银监会昨天发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为民间借贷行为松绑。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不过,小额贷款公司的门槛并不低,如果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则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如果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则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注册资本必须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与银行不同,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其资金来源主要是股东缴纳的资本金和捐赠资金,也可以向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入资金。
在资金运用方面,小额贷款公司旨在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银监会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在服务“三农”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小额贷款公司并不意味着高利贷和放任自流。银监会强调,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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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和机构如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向当地公安机关、银监会派出机构和央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银行资金可进场 小额贷款公司瓶颈破解
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融入资金的利率确定方式“很市场化” CFP图
银监会昨发布《意见》明确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
银行资金可进场小额贷款公司瓶颈破解
资金来源渠道的明确将为小额贷款公司带来新的生机。
银监会昨日正式公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意见》(下称《意见》),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问题首次提出,除股东缴纳和捐赠资金外,还可以从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处融入。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认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的进入,对一直面临资金来源瓶颈的小额信贷公司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
参与首批试点的山西省平遥县日升隆和晋源泰两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去年均向商业银行提出过希望能融入资金,但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地位不明确、融资缺乏政策依据而未能成行。
《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和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为基准加点确定。
“这种利率确定方式很市场化。”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副行长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我们也以一种积极的态度来对待,主要还是要看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背景和资信情况,具体利率是一视同仁的。”
一位国有银行人士则认为:“现在大家普遍流动性吃紧,可能小额贷款公司想从银行拆入资金也不会很容易。”
杜晓山认为,“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这一比例有点低。这样算来,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充足率是66%,而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8%。相比较而言,小额贷款公司自有资金的杠杆作用较低。
“监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持很谨慎的态度。”杜晓山说,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上开了个小口子,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两者的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500万元和不低于1000万元。
自2005年下半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在山西和陕西等5省(区)参与设立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截至目前共成立7家,其他省份的民间资本也自发成立多家同类公司。
一位权威人士曾对本报表示,《意见》出台后,小额贷款公司将在全国推广。
银监会央行为投资人开小额贷款公司立规
新华网北京5月8日电(记者白洁纯毛晓梅)中国银监会、央行近日联合发文为投资人开办小额贷款公司立下“规矩”,并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
这份《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小额贷款公司是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有2至200名发起人,且半数以上发起人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单一出资人持有股份,不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指导意见》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
在发放贷款时,小额贷款公司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对于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
《指导意见》还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同时人民银行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其纳入信贷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向信贷征信系统提供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和贷款偿还等业务信息。
编辑: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