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做到亲民、为民、利民,及时快捷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保障人民法庭工作快速高效运转。河南内乡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为人民法庭工作提供保障。 一是加强审判力量。该院从民一庭、民二庭等庭室精心挑选了9名理论水平高、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充实到法庭第一线,担任正副职,以保证案件质量。 二是提拔重用新人。对在人民法庭审判第一线工作的优秀审判人员,给予就地提拔重用,力求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从而激发了法庭工作人员的办案热情,提高了司法效率。 三是加强物质保障。该院针对人民法庭辖区大部分是边远山区、山高路远之特点,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方便当事人诉讼,在办案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购买了两辆新警车为两个边远法庭更换了车辆;该院还经多方努力争取资金,建造了三个标准化法庭,并为每个法庭建造了伙房,配备了炊事员,保障法庭工作人员日常生活,解决了驻庭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四是依法简化程序。为了实现快审快结,快捷办理。该院打破过去由立案庭统一立案,再由立案庭统一分配案件的常规做法。允许法庭在法定范围内直接受理简单的民事案件,从而实现了即告即收,快速结案,提高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编辑: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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